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阿壩州教育局關于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的公告
根據(jù)《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4年全省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fā)〔2014〕135號)有關規(guī)定和工作需要,經研究并報州人民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教師,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擇優(yōu)選聘。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符合招聘崗位條件,已取得了相應學歷畢業(yè)證書的大中專畢業(yè)生及其他人員。試用期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人員不得報考。試用期滿,最低服務年限滿的機關公務員、事業(yè)單位管理人員和專業(yè)技術人員、國有企業(yè)人員經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可以報考。
取得了教師資格證的非師范教育專業(yè)畢業(yè)生,可應聘與教師資格證書認證學科相一致的教師崗位,民族院校畢業(yè)生可應聘與所學專業(yè)對口的藏漢雙語教師崗位。
學前(幼兒)教育專業(yè)畢業(yè)或已取得了學前(幼兒)教育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方可報考學前(幼兒)教育教師崗位。
(二)招聘范圍:緊缺專業(yè)不限招聘范圍,非緊缺專業(yè)面向全州招聘。詳見阿壩州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需求信息表,考生戶籍以本公告發(fā)布前3年的戶籍為準(本州生源因升學將戶口遷出,畢業(yè)后由就讀學校遷回本縣的,以入學前戶籍為準)。
(三)報考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守憲法和法律,品德和行為良好,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年齡在18—35周歲(1979年7月7日—1996年7月9日期間出生),報考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要求為準,獲得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可放寬到45周歲以下(1969年7月7日以后出生);具備崗位要求的文化、知識、技能和資格等條件(詳見《崗位需求信息表》)。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參與、支持、資助民族分裂破壞活動的;
2.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5.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6.按照《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7.有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事業(yè)單位的。
三、招聘單位性質及招聘名額
此次招聘教師的學校均是納入機構編制部門管理的事業(yè)單位。新招聘人員均納入編制管理。
教育類崗位招聘214名,具體崗位詳見阿壩州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需求信息表。
四、報名、資格審查及面試
招聘全部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和指導。
資格審查由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共同組織實施。資格審查包括網絡報名時的資格初審、面試前的資格復審及公示、審批、派遣等環(huán)節(jié)。在任一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崗位要求條件的,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一)報名網站:
報名網站入口(http://bm.e21cn.com)。請有意報名的考生提前注冊,并保管好用戶名和密碼,以確保順利報名。
(二)報名時間:2014年7月7日—7月9日24:00時。
(三)報名程序:
1.選擇崗位。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本“公告”,了解招聘崗位所規(guī)定的范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jù)自身的實際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填寫《2014年阿壩州公開招聘教師報考信息表》(以下簡稱《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所學專業(yè)必須完全按照畢業(yè)證書上登記的專業(yè)如實填寫。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初審未通過的方可重新選擇崗位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須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無論在任何環(huán)節(jié),一經查實,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
3.上傳照片?忌诰W上提交《報考信息表》時,必須按網絡提示上傳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數(shù)碼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在網絡報名成功后的二個工作日內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
4.資格初審。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根據(jù)報考者在網絡上填報的信息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名后的1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者重新上傳照片。網上資格初審的結果僅作為考生參加筆試的依據(jù)。資格初審合格者請務必按網絡提示打印《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
(四)網上繳費
經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須于2014年7月7日—7月10日24:00時登錄報名網站(http://bm.e21cn.com)進行網上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網上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五)崗位調整
本科及以上學歷崗位筆試開考比例不得低于1:1.5,其它崗位筆試開考比例不得低于1:3。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需要調整的,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安排,相應調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需退費的由考生之家網站向報考人員退費。崗位調整情況將及時在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告。不涉及崗位調整的,繳費后不予退費。
(六)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網上繳費的考生,憑身份證號、姓名,于2014年7月21日—7月27日登錄報名網站(http://bm.e21cn.com)打印本人準考證,報考人員應認真核對準考證上的各項內容,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為:
非藏漢雙語崗位: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50%+政策性加分+面試成績×50%;
藏漢雙語及藏語崗位: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50%+《藏語文基礎知識》筆試成績×50%+政策性加分+面試成績×50%。
(一)筆試科目及時間
筆試科目為《公共科目》,藏漢雙語崗位及藏語崗位加試《藏語文基礎知識》!豆部颇俊饭P試范圍以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為準。
筆試時間為2014年7月27日(星期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于2014年8月26日左右在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http://www.abrsj.gov.cn)公布。
(二)資格復審及面試
面試資格人員的確定:按照招聘崗位名額,根據(jù)考生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資格審查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筆試任何科目分數(shù)低于所有考生該科平均分數(shù)一半的考生不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確定范圍。如果招聘名額與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之比不足1:2,可根據(jù)實際情況,將參加筆試且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全部確定為面試人員。2014年9月2日左右在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abrsj.gov.cn)上公布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面試滿分為100分。中小學教師崗位主要采取說課的方式進行面試(藝體教師崗位采取說課加技能展示的方式),學前教育教師崗位采取技能展示的方式進行面試。因面試資格審查或缺考出現(xiàn)空缺而產生面試實際開考比例低于規(guī)定比例的,仍視為有效比例。
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的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
由州教育局負責組織資格復審和面試工作。資格復審及面試時間和具體事項將在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abrsj.gov.cn)上另行通知,凡不按通知規(guī)定的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資格復審,不得參加面試。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攜帶身份證、戶口簿、《報考信息表》、畢業(yè)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關于未參與、支持、資助民族分裂破壞活動的證明;歸國留學人員須提供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證明;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委培、定向畢業(yè)生,須提供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報考崗位有資格、經歷(驗)要求的,還應攜帶相應的資格證書、經歷(驗)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辭職、辭聘人員須提供組織人事部門于報名前同意辭職、辭聘的證明書。
資格復審合格者,發(fā)給面試通知書。在資格復審中出現(xiàn)的面試缺額,按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到低依次進行一次遞補。遞補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由州教育局根據(jù)報考人員在《報考信息表》上所留聯(lián)系電話直接通知其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因聯(lián)系電話留錯或不暢通導致不能按時參加遞補人員資格復審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同時不再遞補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憑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六、加分政策
(一)阿、若、紅、壤四縣籍(以本公告發(fā)布前3年的戶籍為準,本縣生源因升學將戶口遷出,畢業(yè)后由就讀學校遷回本縣的,以入學前戶籍為準)應聘人員報考本縣崗位的,在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中加3.5分。
(二)符合阿府發(fā)〔1991〕29號文件規(guī)定的優(yōu)秀運動員、獲得省級各類賽事一等獎及國家級各類賽事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人員、國家和省勞動模范、獲得省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授予的三等獎及以上獎項人員,在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中加3.5分(需提供獲獎證書原件并交1份復印件)。獲獎項目不累計加分。
(三)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等九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fā)〔2007〕16號)規(guī)定,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報考事業(yè)單位的,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在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中加2分,最高不超過6分(需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團委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服務合同(協(xié)議)和服務證書原件并交1份復印件)。
(四)2007年以來,全省從高校畢業(yè)生中統(tǒng)籌選聘到村(社區(qū))任職,并與縣(市、區(qū))人事部門簽訂聘用合同,在村(社區(qū))任職滿兩年以上(截止報考時間),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每工作滿1周年,在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中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評為優(yōu)秀或受到縣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不含年度考核評為優(yōu)秀等次的)的另加3分,最高不超過6分〔需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委組織部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在村(社區(qū))任職的證明<村官加分證明樣式,點擊下載>、考核材料原件并交1份復印件〕。其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滿轉為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的,可按服務期分段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
(五)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萍耙陨蠈W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xiàn)役經歷并按規(guī)定辦理了退役手續(xù)的退役士兵),在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中加2分。在此基礎上,被部隊團級(含)以上機關評為優(yōu)秀士兵或榮立三等功獎勵的另加2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項目可累積計算,但最高不超過6分。在服現(xiàn)役期間受過處分的人員,以及具有兩年以上服現(xiàn)役經歷退出現(xiàn)役復學、報考時尚未畢業(yè)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以上(二)、(三)、(四)、(五)項加分不累計,同時符合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項作為加分。
已享受優(yōu)惠政策進入機關事業(yè)單位的人員,不再享受加分。
阿、若、紅、壤四縣籍應聘人員報考本縣崗位的于2014年7月21日—7月25日持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準考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到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加分登記手續(xù),由阿、若、紅、壤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登記后,于2014年7月31日前將加分人員名單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其余加分,由應聘人員在2014年7月21日—7月26日將加分證明材料及準考證復印件交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審核。凡未在規(guī)定時間辦理加分登記和提供加分證明材料的,后果自負。
七、優(yōu)先聘用
除已明確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的崗位外,各崗位末位若出現(xiàn)總成績相同人員,則按取得相關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學歷,基層項目服務期滿人員,筆試成績,普通高校全日制畢業(yè)生依序優(yōu)先聘用。若上述情況都相同,則由招聘主管機關組織加試。
八、體檢及考核
根據(jù)招聘崗位名額,按照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核的人員。體檢和考核由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體檢在縣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按《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2010年修訂后意見)標準執(zhí)行。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在規(guī)定的派遣期間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xiàn)的缺額,經招聘主管機關同意后,可依次遞補。
九、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在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abrsj.gov.cn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專業(yè)、考試成績、擬聘用崗位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期限為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書面向州紀委派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監(jiān)察室(電話:0837-2825770)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人員,暫予聘用,如最終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被公示人因被舉報查實取消擬聘用資格后出現(xiàn)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最低服務年限
報考州屬事業(yè)單位的,須在州內工作滿6年方可交流;報考縣、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的,須在招聘縣工作滿6年方可交流。
十一、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二、紀律與監(jiān)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任何人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工作人員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837-2825770
本公告未盡事宜,請向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
聯(lián)系電話:
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7-2822793
汶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7-6448624
理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7-6822488
松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7-7232680
金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7-2522348
小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7-2787580
黑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7-6723833
馬爾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7-2822113
壤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7-2378210
阿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7-2481990
若爾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7-2292346
紅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7-2662011
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阿壩州教育局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