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縣二〇一四年補充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
鑒于我縣農村學校部分學科教師緊缺,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139號)和梅州市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規(guī)定,經縣委、縣政府批準,決定向社會補充招聘20名中小學教師。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補充招聘中小學教師共20名(其中:中學教師7名,小學教師13名)。招聘的具體崗位、科目詳見附表。
二、應聘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三)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條件見附件1《大埔縣2014年補充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表》。
(六)年齡在30周歲以下(即1984年9月19日后出生,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可不受年齡限制)。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2014年9月19日、9月20日、9月21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三樓會議室。
3、報名方式及提交資料
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報名時應提交如下資料:
(1)提交各種證件和證明材料。
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書、報到證、教師資格證書、計劃生育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等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A4紙各二份),國有企業(yè)或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在職人員,在具備上述報考條件的情況下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張。
(3)考務費每人90元。
(4)自行下載并填寫好《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三份(雙面打印,見附件2)。
(二)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忌氄\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按有關規(guī)定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3、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廣東省統(tǒng)一選聘到村任職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參加應聘,應在報名時一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報名時未提供證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四、招聘程序
(一)領取準考證:報考資格經審核合格人員,于筆試前一天即9月23日下午到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時間:9月24日上午,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內容為通用教育知識和素養(yǎng)。各應聘人員憑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考試。筆試采取閉卷形式,實行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在成績合格者中,按招聘崗位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人選。筆試成績將在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縣人社局網站和教育局網站同時公布。
(三)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由縣教育局另行通知,不按規(guī)定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面試主要對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適應崗位的專業(yè)素質及潛能進行綜合測評,采取現(xiàn)場測評的方式進行。
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及筆試準考證原件,復印件無效。
面試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面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成績。應聘人員最終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保留小數點后2位)。
(四)體檢
考試結束后,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如遇末位人員總成績相等時,則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如未在指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或有體檢不合格的,可從同職位總成績合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體檢人選。體檢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等規(guī)定執(zhí)行。
(五)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由縣教育局負責考察。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yǎng)、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經查實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guī)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試中,以虛假信息應聘的或在考試過程中違紀舞弊,并經招聘單位認定的;
5.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公示中發(fā)現(xiàn)問題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遞補。
(六)公示
體檢及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將在縣人社局網站和教育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經核實影響聘用或者公示結束后5天內個人主動放棄聘用而出現(xiàn)招聘崗位缺額的,參照考察階段遞補方式遞補,逾期不再遞補。
(七)辦理聘用手續(xù)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經主管部門審核,報縣人社局核準或備案后,按照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guī)定確定崗位等級、簽訂聘用合同、兌現(xiàn)相應待遇。
(八)本次公開招聘聘用的人員,與工作單位約定5年服務期。期間,個人違約解除人事關系的,需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標準由用人單位與個人在聘用合同中約定。
(九)其他事項。
1.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2.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fā)現(xiàn),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大埔縣監(jiān)察局設立舉報監(jiān)督電話,受理群眾的監(jiān)督和舉報,舉報電話:0753-5534901。
聯(lián)系人:劉秀球(人社局)羅錦榮(教育局)
聯(lián)系電話:5555239、5526451
大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大埔縣教育局
201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