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荊州市2014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根據湖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鄂教師〔2011〕18號)及《關于2014年我省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師處〔2014〕1號)文件精神,現就我市2014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報、認定范圍
根據《湖北省<教師資格條例>實施細則》規(guī)定,荊州市教育局負責本轄區(qū)內高中、中等職業(yè)學校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認定;縣、市、區(qū)教育局負責本轄區(qū)內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認定。
凡符合國家《教師資格條例》中關于教師資格認定條件、戶籍或工作單位在荊州市及各縣(市、區(qū))且志愿申請上述教師資格之一者,均可申報。
二、網上報名時間
2014年9月22日8:00——10月10日24:00
注:請申請人不要把網報時間僅安排在“十一”長假期間,也不要把結束時間安排在周末或長假期間,以免申報操作過多造成系統(tǒng)故障。
三、網上報名(第一步)
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統(tǒng)一實行網上申報。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點擊相應申報選項進入網上報名系統(tǒng)。
1.進入網報系統(tǒng),閱讀“申報人必讀”和“網上申報協議”,根據提示進行下一步操作。
2.選擇申報相應的教師資格種類、認定省份和認定機構。其中,申請認定高中、中職教師、中職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請選擇“荊州市教育局”為認定機構;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請選擇相應的縣市區(qū)教育局為認定機構。
3.選擇“現場確認點”。申請人務必根據各確認點的確認范圍,選擇正確的現場確認點。(申報高中階段教師資格以及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選擇戶口所在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縣、市、區(qū)教育局為現場確認點。)
4.閱讀網報“注意事項”。
5.填寫個人詳細信息。申請人按要求填寫個人相關信息,所填報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按規(guī)定格式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照片類型必須為.jpg格式,寬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過20KB)。網報結束前,申請人選擇了“暫存”信息的,可登錄網報系統(tǒng)修改和查看申請信息。
6.提交信息。完成個人相關信息的填寫并核對無誤后,點擊“提交”按鈕。提交信息成功后,系統(tǒng)將自動生成注冊成功及登錄相關信息。
7.在線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督處熧Y格認定申請表》網上設置為“A3”格式,正反面打印2份上交。
8.退出系統(tǒng)。報名結束后,點擊“退出”按鈕,關閉報名頁面,以防個人信息不慎被修改。
注:申請人必須在認定機構要求的網上申報截止時間前,將所有信息填寫完整并提交申報信息,網上申報才為成功。申請人務必填寫正確有效的郵箱地址,以備遺忘密碼時通過填寫的郵箱找回密碼。
四、現場確認(第二步)
1.現場確認時間:2014年9月24日——10月12日(有效工作日)。
2.現場確認地點:各縣(市、區(qū))教師認定機構。
3.現場確認點聯系方式:
荊州市行政服務中心教育局窗口:8259805
長江大學繼教學院培訓部:8067233
荊州區(qū)教育局人事科:8497050
沙市區(qū)教育局教師管理科:4313737
江陵縣教育局人事科:4152017
公安縣教育局教師管理科:5235109
石首市教育局教師管理科:7299233
松滋市教育局師職成科:6221827
監(jiān)利縣教育局教師管理科:15727162378
洪湖市教育局教師管理科:2437873
4.現場確認申請人須提交以下材料:
①網報系統(tǒng)“在線打印”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用A3紙正反雙面打印),并需在申請表內的“承諾書”上簽名確認;
②由工作單位(社會人員由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鑒定)填寫完整的《申請人員思想品德鑒定表》1份(須蓋章);
③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④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屬2011年及以前已入學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專業(yè)學生,必須提供學籍檔案、教學實習檔案復印件各一份(需檔案管理單位加蓋公章并注明與原件相符);
⑤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申請幼兒園、語文類別需二級甲等或以上標準;其他類別需二級乙等或以上標準);
⑥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和非2011年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生,需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
⑦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還需提交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或者工人技術等級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⑧與網報同一底版的一寸照片1張(照片背面署本人姓名);
⑨各現場確認點或認定機構核實相關材料認為需要提供的相關佐證材料(如:二維編碼學歷認定書、勞務合同等)。申請人在規(guī)定確認時限內無法提供相應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現場確認點不予確認。
經核實,凡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各級教師資格認定部門一律將相關人員信息錄入“教師資格認定限制庫系統(tǒng)”,5年內不得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五、體檢(第三步):由各縣、市、區(qū)教師資格認定部門指定體檢醫(yī)院,申報人(申報幼兒園、初中、高中階段教師資格人員)在縣、市、區(qū)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
六、審批、制證、發(fā)證(第四步):領證時間由各級認定部門另行通知。
七、其它說明
1.網上報名的電子照片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體檢表》、教師資格證書上的照片必須為同底照片。
2.檔案袋封面(附件1)、《思想品德鑒定表》(附件2)要求用A4紙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要求用A3紙正反面打。ㄔ诰打印)。
3.各種原件的復印件均要求用A4紙復印,并按身份證、學歷證、普通話等級證、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非師范類)、學籍檔案(師范類)、教學實習檔案(師范類)順序裝訂好,并用紙質檔案袋裝好,將封面粘貼在檔案袋上(紙質檔案袋由申請人自行購買,要求在檔案袋上貼上封面,并填好相應欄目,封面樣本見附件1)。
附件1:檔案袋封面
附件2:《思想品德鑒定表》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