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縣2015年公開招聘公辦學校教師簡章
為適應現(xiàn)代化教育事業(yè)發(fā)展需要,經縣委、縣政府批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辦學校教師,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shù)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辦學校教師的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及相關要求等信息見《崗位簡介表》。
二、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招聘,含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須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2016年及以后畢業(yè)的普通高校在校生不在本次招考范圍。
三、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和條件(見《崗位簡介表》);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考生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考生須誠信報考,資格審查將貫穿于整個招聘環(huán)節(jié),凡是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資格。對于在報考中弄虛作假、考試作弊、聘用審批后放棄報到的考生,將按規(guī)定將考生信息上報省、市人事考試機構,并記入泗洪縣公共信用信息平臺。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泗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泗洪縣教育局共同組織,按照公布招聘事項、網(wǎng)絡報名和資格初審、筆試、報名資格復審與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中國泗洪網(wǎng)、泗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泗洪教育網(wǎng)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含招聘簡章、崗位簡介表、專業(yè)參考目錄、體檢標準、考察標準等)。年齡、年限計算,身份證使用,學歷、工作經歷認定等政策答復口徑,除本簡章另有規(guī)定外,均參照《宿遷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執(zhí)行。
(二)網(wǎng)絡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資格初審方式
報名工作由泗洪縣教育局組織實施,考試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wǎng)絡同步進行。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5年4月1日08∶30-4月25日17∶30;
資格初審時間: 2015年4月1日08∶30-4月26日17∶30;
繳費時間:2015年4月1日08∶30-4月27日17∶30。
報考人員網(wǎng)上提交報名信息后可到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考單位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后進行繳費,考生須使用銀聯(lián)卡在網(wǎng)上繳納筆試費用,筆試費用為100元/人,節(jié)假日正常受理。完成繳費確認后的考生,方視為通過該崗位網(wǎng)上報名。
報名網(wǎng)址:宿遷市考試鑒定網(wǎng)http://www.sqrsks.com。
2.報名與資格初審注意事項
(1)報名所需信息(包括報名流程、技術要求、電子照片處理要求、網(wǎng)上銀行繳費辦法等)均在宿遷市考試鑒定網(wǎng)上公布,供考生查詢。
(2)報考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wǎng)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4×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3)泗洪縣教育局根據(jù)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
(4)報考人員只能用二代身份證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期間,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
(5)各崗位筆試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報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已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
補報名時間:2015年4月29日08∶30—17∶30。
(6)未進行繳費的考生,視為報名未通過。
3.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繳費確認的報考人員于2015年5月12-15日08∶30—17∶30到宿遷市考試鑒定網(wǎng)(www.sqrsks.com)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宿遷市考試鑒定中心(0527-84353881)聯(lián)系。
(三)筆試
筆試由泗洪縣教育局組織,考試的內容為報考崗位專業(yè)知識,筆試成績在中國泗洪網(wǎng)、泗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和泗洪教育網(wǎng)公布。
筆試時間:2015年5月16日09:00—11:0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本次公開招聘各環(huán)節(jié)的考試(含筆試、面試等所有考試),考生成績不低于該項考試卷面總分50%的為合格,否則,取消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
各環(huán)節(jié)的考試成績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計算、合成、公布。
筆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任何形式輔導班。
(四)資格復審與面試
1.筆試結束后,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shù)組織面試。
2.資格復審時間:2015年5月22日-25日08:30—17:30。
3.資格復審地點:泗洪縣教育局一樓服務大廳。屆時考生應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各種材料,須交驗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2015年應屆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須提供畢業(yè)生雙向選擇推薦表或就業(yè)協(xié)議書,委培生、定向生、聯(lián)辦生還須提供委培、定向、聯(lián)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在職人員須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留學歸國人員還需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1寸照片2張,以及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要求具有教師資格證的,須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經審查,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所有有效證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通知、聯(lián)系到考生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網(wǎng)上提供虛假信息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考生放棄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為防止資格復審無限期遞補,屆時將規(guī)定遞補截止時間,具體時間另行公布)。
4.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中國泗洪網(wǎng)、泗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泗洪教育網(wǎng)公布。
5.面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地點以中國泗洪網(wǎng)、泗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泗洪教育網(wǎng)公布通知為準,同時繳納面試費100元/人。
6.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詳情見中國泗洪網(wǎng)、泗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泗洪教育網(wǎng)公布的面試公告。
7.面試由泗洪縣教育局組織。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內容為說課。形不成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考生綜合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