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通 江 縣 教 育 局
關于2015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
和特教教師的公告
根據(jù)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全省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的通知》要求及通江縣公辦中小學用人需求,通江縣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中小學教師和特教教師,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數(shù)量
本次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和特教教師共302名,其中:高中教師95名,初中教師100名,職教師資5名,小學教師100名,特教教師2名。
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通江縣2015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和特教教師崗位及條件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1997年4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80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
4、學歷條件:
(1)報考高中教師(含職教師資)、初中教師崗位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相應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
(2)報考小學語文、數(shù)學教師崗位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萍耙陨蠈W歷;
(3)報考小學英語、科學、計算機教師崗位和特教教師崗位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相應專業(yè)專科及以上學歷。
5、教師資格條件:
(1)報考高中教師(含職教師資)崗位須具有高中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
(2)報考初中教師崗位須具有初中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
(3)報考小學語文、數(shù)學教師崗位須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4)報考小學英語、科學、計算機教師崗位須具有小學及以上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
(5)報考特教教師崗位須具有特教教師資格證或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否則視為不符合招聘條件予以取消應聘資格,責任自負;其他應聘人員須在網(wǎng)上報名前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否則視為不符合招聘條件予以取消應聘資格,責任自負。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
2、涉嫌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或尚未作出結(jié)論的;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4、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為不適宜報考的;
5、在編工作人員及特崗教師未經(jīng)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應聘的。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2015年4月4日至8日。
(二)報名方式:采取網(wǎng)絡報名方式,不設現(xiàn)場報名。報名網(wǎng)址:考生之家網(wǎng)(http://bm.e21cn.com)。
(三)報名程序
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通江縣2015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和特教教師崗位及條件一覽表》等信息。
1、報名注冊。應聘人員須按網(wǎng)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電子照片(已經(jīng)注冊的可直接登錄報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間。上傳的照片必須與應聘者本人相符。通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江縣教育局將組織專人對應聘人員所傳照片的質(zhì)量在網(wǎng)上進行審查,并在應聘人員報名后的1個工作日內(nèi)提出審查意見。對照片質(zhì)量審查不合格的,應聘人員需按要求重新上傳。
2、填報信息。上傳照片質(zhì)量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在網(wǎng)上選擇應聘崗位后,如實、準確、完整填寫《通江縣2015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和特教教師報考信息表》(以下簡稱《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nèi)容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
3、資格初審。本次資格初審不對應聘人員填報的報考信息進行審查,只對應聘人員上傳的照片質(zhì)量通過網(wǎng)絡進行審查,應聘人員是否符合所報崗位資格條件須在資格復審時確定。
4、確認繳費。應聘人員按網(wǎng)絡提示繳納公共科目筆試考務費(根據(jù)四川省物價局、四川省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收費50元/人)。繳費時間:2015年4月4日至10日。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nóng)村家庭應聘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qū)W校學生處出具的農(nóng)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應聘者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和當?shù)嘏沙鏊鼍叩母改鸽p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于2015年4月20日上午(12:00前)到通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遞交減免報考費用申請材料,經(jīng)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xù)。應聘者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
5、打印信息表和準考證。應聘人員繳納了公共科目筆試考務費后應及時登陸考生之家網(wǎng)(http://bm.e21cn.com),按網(wǎng)絡提示打印《報考信息表》二份,供專業(yè)科目筆試和資格復審時使用;并于2015年4月23日至25日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陸考生之家網(wǎng)(http://bm.e21cn.com)自行打印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報考信息表》、《準考證》者,視為自動放棄,一切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四)報名要求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并且只能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應聘者填報的姓名、身份證號等個人信息須與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上的信息一致,否則取消應聘資格,一切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招聘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yè)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應與招聘資格條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真實完整,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應聘者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即時取消應聘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應聘人員網(wǎng)上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考試時間除外)應隨時保持通訊暢通,因通訊問題(如應聘者留錯聯(lián)系電話號碼、所留電話無通訊信息、關機、停機、空號等)聯(lián)系不上的,視為自動放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開考比例
以崗位計算,實際繳費成功人數(shù)與擬招聘人數(shù)之比不低于3:1,達不到該比例要求的,相應調(diào)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計劃。調(diào)減或取消情況將于2015年4月15日前在通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http://www.sctjrsj.gov.cn)、通江教育網(wǎng)(http://www.sctjedu.net)上公告。取消崗位后涉及應聘者所繳納的考務費用,通過網(wǎng)絡退回到應聘者報名時繳費的銀行卡賬戶。
六、考試時間、地點及成績公布
考試采取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yè)科目筆試相結(jié)合的方式進行。公共科目筆試由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專業(yè)科目筆試由通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江縣教育局共同組織。
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50% + 專業(yè)科目筆試成績×50% + 政策性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