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筆試時間:2015年5月23日
綜合類:上午 9:00—11:30
教育類、衛(wèi)生類:下午 14:00—16:3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由市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組織,與省屬單位同時進行。筆試分為綜合類、衛(wèi)生類和教育類,各類均考一科。綜合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法律法規(guī)、政治經濟理論、時政方針、科技知識、省情省況等基礎性知識和綜合寫作;衛(wèi)生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醫(yī)藥衛(wèi)生專業(yè)基礎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專業(yè)基礎知識部分按醫(yī)療、藥學、檢驗、中醫(yī)、護理五類分別命題;教育類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知識和專業(yè)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應聘人數和考試情況分類確定。
筆試成績,在棗莊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棗莊人事考試信息網上查詢。
面試人員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招聘崗位計劃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數按以下比例確定:招聘崗位計劃在10人以下的為1:3;10人(含)以上的為1:2。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以上規(guī)定面試人數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面試人選確定后,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按規(guī)定程序統一公布,招聘單位負責通知本人。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人員應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
(二)面試
面試工作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統一組織實施。綜合類、衛(wèi)生類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教育類崗位采取面試與說課、專業(yè)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面試成績由面試考官當場評判,在本場面試結束后統一向面試人員宣布。教育類崗位中加試專業(yè)技能測試的,面試說課成績占40%,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占60%。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名,分用人單位和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額確定考察體檢人選。
應聘人員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崗位(包含衛(wèi)生專業(yè)技術崗位和棗莊職業(yè)學院專業(yè)教師崗位招聘的碩士研究生),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考試同類別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同一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
面試結束以后,對因放棄應聘資格或被取消應聘資格的不再遞補。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及考試總成績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按規(guī)定程序在棗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向社會公布。
面試具體辦法及時間、地點在棗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另行通知。
五、考察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應成立考察體檢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察體檢工作。
體檢原則上在縣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相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在指定醫(yī)院進行。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guī)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市事業(yè)單位招聘主管機關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給予其5年內不得應聘棗莊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處理。
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考察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學業(yè))實績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崗位資格條件,以及提供的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考察體檢工作小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考察意見。對放棄考察體檢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遞補。
六、公示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按有關程序確定擬聘用人員,經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的,由聘用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并填寫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印制的《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和《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情況匯總表》,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因放棄選崗產生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聘用單位一旦確定,不得更改。
符合聘用條件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fā)放《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聘用人員備案后,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憑《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xù)。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當月辦理正式聘用手續(xù),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體檢和考察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處理。對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guī)及存在不誠信情形的、對公示后無故放棄聘用資格的應聘人員,將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與誠信檔案庫。其中,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5年內不得應聘棗莊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參照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做出嚴肅處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三)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要保持所留聯系電話24小時通訊暢通,并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fā)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四)與省屬單位同步考試的區(qū)(市)的招聘信息在當地相關網站公布,有關內容應直接咨詢當地人社部門。
政策咨詢電話:0632-8662859
報名網站技術支持:0632-3312940 、3362789
附件:2015年棗莊市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
中 共 棗 莊 市 委 組 織 部
棗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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