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寧市機關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海寧市機關幼兒園是海寧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下屬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因幼教工作需要,現(xiàn)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教師2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5年4月 18 日(星期六)上午9∶00至下午2∶30;
報名地點:海寧市人才市資源市場2號樓1樓(海州東路548號)
二、招聘對象范圍
1.海寧市生源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應屆畢業(yè)生(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籍所在地);
2.海寧市生源或戶籍的非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畢業(yè)生(戶籍以2015年4月18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截止到2015年4月18日戶籍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
3.年齡為18~30周歲(1984年4月18 日至1997年4月 18 日期間出生)。
4.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冊人員報名時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對滿足以下條件的報考人員不限戶籍: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并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
2.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畢業(yè)生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大學期間獲得2次三等及以上校級年度(專業(yè))獎學金的;
(2)大學期間獲得校級及以上優(yōu)秀畢業(yè)生榮譽稱號的;
上述人員中屬于2015年應屆畢業(yè)的,如被聘用須在辦理報到手續(xù)時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不能在2015年8月30日前提供報考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聘用。
三、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海寧教育事業(yè);
2.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
3.學前教育專業(yè),須具有大學?萍耙陨蠈W歷;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guī)程(試行)》(浙人社發(fā)〔2011〕79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參照《浙江省公務員聘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修訂版)(浙人社發(fā)〔2014〕149號),屬于第十二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和聘用辦法
1.初審:應聘人員填寫《海寧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報名表》一份,憑下列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現(xiàn)場報名進行資格初審(本次招聘考試與教育系統(tǒng)同時進行,每人限報一個招聘崗位)。
報名材料:身份證、畢業(yè)證(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憑學校就業(yè)推薦表或就業(yè)協(xié)議書)、教師資格證(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師范類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學校出具的師范證明材料)、戶口簿(海寧生源的畢業(yè)生可憑戶口簿中遷往高校的戶口頁確定生源)、相關獲獎證書、近期一寸同底照片2張。
2.復審: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持初審所有資料到復審處進行復審,復審合格后領取“準考證領取通知書”。當招聘計劃數(shù)與報名合格人數(shù)不足1∶3時,相應核減招聘名額直至取消該崗位本次招聘。
報考人員在報考中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報考資格并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3.考試: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筆試:滿分為100分。內容為: 學科專業(yè)知識和教育教學理論二科,滿分均為100分。按學科專業(yè)知識成績70%+教育教學理論成績30%計算筆試成績。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shù)與報名合格人數(shù)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2)面試:面試采用“試講+提問+藝術特長展示”的方法進行,“試講+提問”滿分為100分, “藝術特長展示”滿分為50分,總分為150分!霸囍v+提問”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shù)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出現(xiàn)綜合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4.體檢、考察:體檢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對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結束后,進行考察。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放棄聘用資格的,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5.公示、聘用:擬聘用人員在海寧市機關幼兒園網站、海寧市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員收到聘用通知書后,在規(guī)定的報到時間辦理報到手續(xù),逾期不報到者,作自動放棄。相應崗位不再遞補。聘用人員自報到后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入圍面試、體檢、考察及遞補對象等在海寧機關幼兒園網站公示。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依據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咨詢電話:0573-87237153
監(jiān)督電話:0573-87287683
海寧市機關幼兒園:http://hnjg.igrow.cn/
海寧市人才網:www.hnrc.gov.cn
附件1:2015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畢業(yè)生證明
海寧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
2015年4月9日
附件1
2015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畢業(yè)生證明
海寧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
同志屬本校 屆全日制 專業(yè)師范類畢業(yè)生。
特此證明
學校(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