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順縣教育事業(yè)單位2015年公開招聘人員方案
為充實和優(yōu)化教師隊伍,促進我縣教育事業(yè)健康持續(xù)發(fā)展,根據《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fā)〔2011〕45號)和州委、州政府《關于加強全州農村教育人才發(fā)展的實施意見》(州發(fā)〔2014〕3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并報州人社局核準,我縣教育事業(yè)單位2015年擬公開招聘中學、特殊教育教師共19 名。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yōu)錄取,由縣人社局、縣編辦、縣教育局共同組織,按發(fā)布招聘信息、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體檢、考核、辦理聘用手續(xù)等步驟進行,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
二、招聘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操守;
2、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相關要求;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4年7月6日至1997年7月6日期間出生)。
三、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詳見《永順縣教育事業(yè)單位2015年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湘西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永順縣人民政府網、永順教育網及紙質張貼向社會公開發(fā)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7月6日一 7月9日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永順縣教育局五樓政工股。
3、報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每個考生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戶籍證明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和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張,提交《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1份。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可憑學校的《就業(yè)推薦表》或學校準許畢業(yè)的證明先報名參加筆試、體檢,但進入聘用審批時(8月20日以前)必須提交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否則取消聘用資格。本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不能報名。報名費按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收取。
4、開考比例:崗位計劃與該崗位報名人數不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州人社局批準,可根據實際情況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或取消該崗位。報考崗位被取消的人員,可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5、報考對象由縣教育局、縣人社局等相關部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初審合格后統(tǒng)一核發(fā)準考證。
6、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筆試前資格復審、聘用前資格終審,并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
(三)考試
1、考試范圍:招聘考試采用筆試方式進行,考試科目為專業(yè)知識和綜合知識合卷,總分100分。專業(yè)知識為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占總分的80%。綜合知識為教育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教育學、心理學知識,占總分的20%。本次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2、考試時間及地點:2015年7月17日到永順縣教育局政工人事股領取準考證,考試時間2015年7月20日(9:00-11:00),地點詳見準考證。
(四)體檢
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筆試總成績相同,則按專業(yè)知識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對象,專業(yè)知識成績也相同則通過試教確定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的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不超過一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五)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即為考核對象。如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棄出現空缺的,按體檢遞補的辦法進行體檢和考核。
(六)聘用
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及擬聘用人員名單向社會進行公示。擬聘用對象經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按程序辦理審批和聘用手續(xù),實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招聘單位同類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此次招聘人員為國家正式在編人員,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若試用期考核不合格則取消聘用資格。應聘者一經聘用,必須安心到應聘學校工作,3年內不得自行提出調動申請。
五、本方案由縣教育局、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0743—5222320(縣教育局)
0743—5225630(縣人社局)
附件1:永順縣教育事業(yè)單位2015年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
永順縣教育局 永順縣人社局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