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源市直屬機關幼兒園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做好河源市直屬機關幼兒園招聘教師工作,根據(jù)《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精神,經河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現(xiàn)就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學校簡介
河源市直屬機關幼兒園創(chuàng)辦于1990年,是市一級幼兒園和河源市的窗口園、示范園。幼兒園占地面積7500平方米,建筑面積6000平方米,在園幼兒630人。
二、招聘崗位名稱、資格條件和崗位職責、崗位薪酬和相關待遇
(一)招聘崗位名稱和資格條件
(二)崗位職責
從事幼兒園教育教學工作、保育工作。
(三)崗位薪酬和相關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yè)單位財政核撥編制,執(zhí)行國家、省的事業(yè)單位工資福利制度。
三、招聘條件
(一)身體健康,品行端正;
(二)年齡計算以公告當天為限(1985年8月13日后出生);
(三)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四)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其它不符合事業(yè)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得報考。
四、報名時間、地點和方式
(一)報名時間
2015年8月27日-8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二)報名地點
河源市直屬機關幼兒園一樓小會議室。
(三)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報考者持居民身份證、資格條件規(guī)定的相關證書、有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相片2張,填寫并遞交《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可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wǎng)站上下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名,在職人員報考必須事先征得工作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按省、市相關規(guī)定符合考試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應在報名表備注欄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項目名稱、相關服務證書名稱及編號,并在報名時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經審核符合報名資格條件者領取準考證。每位報名者只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職位。報名時,報名者要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五、考試方式和范圍、考試時間和地點、面試人數(shù)的計算方法、最終成績的計算方法、考試成績的公布時間和方式
(一)考試時間和地點
1.筆試時間和地點
(1)時間:2015年9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
(2)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試方式和范圍
1.考試方式: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2.筆試的內容:包括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及工作技能等綜合素質的測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滿分為100分。不指定考試用書。筆試試卷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有關機構命制。筆試工作由河源市教育局組織實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派員監(jiān)督。
3.面試采取講課或實操的方法進行。面試工作由河源市教育局組織實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派員監(jiān)督。
(三)面試人數(shù)的計算方法
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職位擬聘人數(shù)的1:3確定面試對象,考試人數(shù)達不到1:3的,按參加筆試人數(shù)確定。
(四)最終成績的計算方法
按照筆試成績占40%和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合成。同一崗位考生最終成績相同,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五)考試成績的公布時間和方式
1.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上公布考生筆試成績和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2.同一崗位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tǒng)分,當日公布面試成績。
3.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上公布考生最終成績。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根據(jù)招聘方案規(guī)定的擬聘人數(shù)和考生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由河源市教育局組織考生到市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實施辦法》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根據(jù)考生的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疾旃ぷ靼凑铡稄V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
七、聘用人員名單的公布方式、咨詢電話、舉報或者投訴電話
(一)根據(jù)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選,并將擬聘人員名單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如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擬聘職位空缺的,將按規(guī)定在考試成績合格的同職位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并按規(guī)定對遞補者進行體檢、考察。
(二)咨詢電話0762-3297399;舉報或者投訴電話:0762-3386355。
八、其他
(一)擬聘人選名單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二)招聘職位最終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100分制),低于合格線的不予錄用。
201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