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5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
各鎮(zhèn)(街)中學,中心校,區(qū)直屬學校,幼兒園:
我區(qū)今年面向社會人員認定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工作將于近期開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學歷條件,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具有云城區(qū)戶籍或本人人事檔案已掛靠我區(qū)各級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員。認定對象包括:
(一)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幼兒園在職在崗教師。
(二)其他符合學歷條件的社會人員。
暫不受理一年內同時申請認定兩種以上(含兩種)教師資格。
二、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應符合以下四個基本條件:中國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條件、學歷條件和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為人師表。
(二)學歷條件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必須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持有廣州市幼兒師范學校、江門市幼兒師范學校、湛江市幼兒師范學校、汕頭市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證書的可以申請認定,其他中師學歷不能申請認定。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茖W校或者其他大學?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學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yè)課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6.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同時應具有初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
(三)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身體條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身體條件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函〔2013〕1號)執(zhí)行。由云浮市中醫(yī)院體檢中心負責體檢,統一使用網上下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2013修訂)》(附件3),雙面打印并填寫好人個資料,粘貼好相片(到體檢中心蓋騎縫章),于2015年9月21日至10月10日期間到云浮市中醫(yī)院體檢中心,體檢合格后由云浮市中醫(yī)院蓋體檢合格章。
2.普通話水平:按照省教育廳印發(fā)的《關于調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普通話測試標準的通知》(粵教繼〔2004〕25號)要求,社會人員以及廣州、深圳、珠海三地市區(qū)的在編在職教師要求達到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他地區(qū)的在編在職教師認定與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要求達到三級甲等以上標準。其他社會人員要求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外省普通話證必須提供合法取得證明,發(fā)現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按我國《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規(guī)定處理,名字和身份證號碼將加入全國聯網的教師資格網上報名和管理系統的限制庫黑名單,5年內不得在全國范圍內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敬請申請人勿以身試法。(根據廣東省語委辦的要求,在省外取得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的,申請教師資格認時需一并提供發(fā)證單位所在省份學習或工作經歷證明如:畢業(yè)證、人事檔案證明材料)。
3.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學習要求: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應修學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相對應層次的師范類《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門課程(以下簡稱“兩學”)并考試合格。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及雖有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學歷但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學歷要求不一致的申請人,需補修對應層次的“兩學”并考試合格:
(1)省教廳選定的33所高校對本校非師范生開展“兩學”培訓,2014年9月1日前參訓人員經考試合格取得的《廣東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培訓合格證書》(附件1)在全省范圍內有效。
(2)2014年9月1日前參加國家自學考試,并同時取得“兩學”合格證書人員,其成績有效。
(3)2014年前(含2014)參加各市縣教育局舉辦的“兩學”培訓,并同時取得“兩學”合格證書的人員,其成績在取得證書所在地有效。
(4)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的,廣州幼師、江門幼師的“兩學”補修合格證書在我市有效(我市各中職學校幼師班或學前教育專業(yè)人員,修學過幼兒層次的“兩學”有效)。
4.教育教學能力: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及雖有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學歷,但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學歷要求不一致的申請人,應參加由認定辦組織的教學能力測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并達到合格標準。
三、受理申請與認定程序
(一)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9月21日8時至9月30日17時(不含周末和節(jié)假日),網上報名網址為“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選擇“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網上報名需上傳近期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照片擴展名為JPG,上傳的照片需與上報的紙質申請表上照片一致。報名的現場確認點、認定機構為“云城區(qū)教育局”,否則確認點無法確認。
(二)網報注意事項:
1、申請人填寫個人信息時一定要選準認定機構和現場確認點為“云城區(qū)教育局”,否則確認點無法確認。
2、申請人必須牢記自己注冊密碼,以便登錄查詢和修改信息使用。認定期間可以登錄查詢自己的認定進程。
3、申請人填寫的電子信箱必須真實有效,一旦需要找回密碼時系統會發(fā)到你所填寫的郵箱內。
(三)打印申請表:
注冊完成提交注冊信息后,在界面左邊的當前狀態(tài)下點擊打印申請表,做相應的操作可把申請表打印出來(必須用A4紙雙面打印,一式兩份,本人在承諾處簽字,現場確認時提交)。
(四)申報認定方式:申請人應向戶籍所在地或人事檔案掛靠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對于戶口不在當地,但人事檔案掛靠在當地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向掛靠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戶籍和人事檔案均不在工作所在地的人員,須回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后報地級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認定。
(五)現場確認時間和要求。
2015年10月8日8:00至10月15日17:30(有效工作日)為確認時間。在現場確認時,申請人帶備下列材料到確認點確認:
1.申請人應提交的基本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2份;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學歷鑒定證明;(我區(qū)在職在編教師除外)
(5)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7)《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8)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或當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
(9)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張(與貼在申請表和體檢表上的照片同底);
(10)補修相應層次教育學、心理學課程的合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需補修“兩學”人員);
(11)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人員)。
2.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及雖有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學歷但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學歷要求不一致的申請人,需提供學習相應層次“兩學”課程的合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需提供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除在編在職教師外,其他申請人需提供由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歷鑒定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以上要求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的證明(證書)材料,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審核后留存復印件,原件退還申請人。
5.現場確認地點及聯系電話:云城區(qū)裕華東路90號,云城區(qū)教育局人事股,電話:8828037
(六)認定收費
1.根據廣東省物價局《關于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10〕814號)的規(guī)定,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包括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申請與學歷不對應層次教師資格的人員)須繳費240元。
2.體格檢查費由云浮市中醫(yī)院體檢中心按規(guī)定檢查項目收繳。
四、工作要求
1、各學校要認真做好教師資格認定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宣傳工作,及時將開展資格認定報名時間以及有關事項和要求向社會公布。
2、各學校初步審核申請人的認定材料,把初步審核合格的人員材料統一送我局認定辦(人事股)。
其中高中教師、中職教師和中職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認定材料審核后,督促其本人在網上辦事大廳上傳所有電子版材料。
附件:1.廣東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培訓合格證書(樣式).doc
2.云教人〔2015〕29號關于做好2015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zip
云城區(qū)教育局
2015年8月31日
廣東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 課程培訓合格證書(樣式).rar
云教人〔2015〕29號關于做好2015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