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鎮(zhèn)縣2015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考察考核辦法
一、考察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一)成立考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公開招聘幼兒教師的考察工作。領導小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縣紀委(監(jiān)察局)的分管領導和有關職能科室負責人組成。
(二)考察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組織實施。
二、考察對象的確定
《固鎮(zhèn)縣2015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guī)定“根據(jù)報考人員考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考察人員”。
自愿放棄考察者,須在公布考察名單之日起3天內,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交書面報告。
三、考察考核組成員及時間安排
考察考核組成員:胡靈、郭亮
考察工作定于2015年8月24日-28日進行。
四、考察考核內容及標準
(一)考察考核內容
1、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和道德品質,即有無參加“法輪功”等非法邪教組織活動,有無違法違紀行為,有無違反社會道德的行為;
2、考生在校學習或待業(yè)、工作期間的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yè)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3、已婚考生的計劃生育情況;
4、查閱檔案及相關資料,審核年齡、學歷、專業(yè)等是否符合《固鎮(zhèn)縣2015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的應聘條件。
(二)考察中經查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用:
1、曾有嚴重違反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的行為,并經有關部門認定的;
2、曾受到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處分、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處分的;
3、曾受勞動教養(yǎng)的或近兩年內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以及參與賭博賭資較大,被有關部門處罰的,或曾組織、利用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被有關部門處罰的;
5、曾被有關部門認定參與邪教、吸毒、色情、盜竊、貪污、賄賂、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
6、受行政警告處分未滿一年、受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或受黨、團內警告未滿一年或受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或在高校學習期間受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未滿一年或受記過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
7、近兩年內,在事業(yè)單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確定為不合格的,或因嚴重違反紀律、規(guī)章制度而被單位依法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未滿一年的;
8、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在招錄過程中有違紀舞弊、弄虛作假行為的;
9、有不宜錄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考察考核程序
(一)應屆畢業(yè)生
1、調取個人檔案。審查出生時間是否與報名要求一致;審查《畢業(yè)生登記表》是否與畢業(yè)證一致,有無不正常現(xiàn)象;審查檔案有無涂改現(xiàn)象。
2、審查畢業(yè)證及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件原件。
3、考生持《關于出具考察有關情況的函》及《固鎮(zhèn)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考核表》到學校,由學校出具其在校期間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質表現(xiàn)的證明材料。
4、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簽署有無違法違紀行為證明材料。
5、對已婚人員審查其計劃生育情況,并由鄉(xiāng)鎮(zhèn)(街道)計生部門審查后簽署意見。
(二)在職或待業(yè)人員
1、考生持調檔函到有關部門提取考生個人檔案。
2、審查畢業(yè)證及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件原件。
3、由所在單位(社區(qū)、村委)出具其在職(待業(yè))期間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質現(xiàn)實表現(xiàn)的證明材料,并在考察考核表上簽署意見和蓋章。
4、考生居住地派出所在考察考核表上出具有無違法違紀行為證明,并簽署意見和蓋章。
5、對已婚人員審查其計劃生育情況,并由鄉(xiāng)鎮(zhèn)(街道)計生部門審查后簽署意見。
六、考察考核要求
1、考察考核工作應堅持客觀、全面、公正和實事求是的原則;考核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考察考核程序,主動遵守回避制度,認真履行職責,自覺接受監(jiān)督。
2、因時間緊任務重,考生要積極主動配合考察考核工作,在規(guī)定時間內(8月24日-28日)及時提供下列材料:(1)人事檔案;(2)相關部門出具并蓋章的考察考核表;(3)畢業(yè)證及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件原件。
聯(lián)系咨詢電話:縣人社局公務員管理科0552-6012483
縣教育局人事科0552-6018719
固鎮(zhèn)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