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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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按照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教師招聘筆試服務方案>的通知》有關規(guī)定實施。
1.考試科目
中小學共用崗位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初中社會、初中科學、信息技術、音樂、美術、體育以及小學語文、小學數學、小學英語、學前教育等崗位考生須參加《教育基礎知識》和《學科專業(yè)知識》兩門科目的考試。
中學崗位財會、機械、建筑、汽修和小學崗位特殊教育須參加《教育基礎知識》的考試。
2.考試內容:
。1)教育基礎知識(教育理論及應用)。根據中學(中學崗位、中小學共用崗位)、小學、幼兒園崗位的不同要求,分別命制試題。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guī)等。
。2)學科專業(yè)知識(學科知識與教學)。包括所報考對應層次學科教學內容、高等師范教育對應學科內容(含教材教法)等,中小學共用崗位中的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音樂、美術、體育均以高中學段教師崗位要求命制試題。
具體考試內容請參考浙江教育考試網公布的浙江省教師招聘考試各學科《考試說明》。
3.考試地點
諸暨市職教中心
4.考試時間
2016年4月16日
5.有關說明:
。1)報考人數不足3人的崗位不開考,允許報考該崗位的應屆師范類畢業(yè)生轉報相近專業(yè)崗位,其他人員不再轉報。
(2)領取準考證時間:2016年4月15日,憑《核對單》和本人身份證到浣東北路51號一樓大廳領取,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3)考生在考前30分鐘到考點,提前15分鐘進考場。
(4)參加一門科目考試的考生筆試總成績按卷面分數計算。參加兩門科目考試的考生筆試總成績=《學科專業(yè)知識》×70%+《教育基礎知識》×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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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面試入圍人員確定:各崗位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1:2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入圍人員最后一名出現筆試總成績相同現象的,均確定為入圍人員;參加筆試人數不足1:2比例的,按實際參考人數確定面試人員。
2.面試分值:面試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試具體辦法、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
六、聘用辦法
1.確定上線人員。根據總分(總分=筆試總成績×50%+面試×50%),按照各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確定上線人員。最后一名出現總分相同現象的,筆試成績高者確定為上線人員;若筆試成績仍相同的,則均確定為上線人員。當實際參加考試人數少于或等于該崗位招聘數時,差額1人確定上線人員,該學科崗位最后一名不予聘用。
2.組織上線人員體檢。體檢執(zhí)行《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guī)程》,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根據該崗位總分高低依次遞補,遞補人員另行組織體檢。
3.確定正式聘用人員。根據擬聘用人員的檔案和考察等情況,確定正式聘用人員。參照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fā)<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的通知》(浙人發(fā)〔2008〕58號),對規(guī)定不宜錄用的九類人員不予聘用,并根據崗位按總分高低依次遞補。
4.報到。聘用人員必須在2016年8月1日前持身份證、《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證》和教師資格證等向諸暨市教育局黨建室報到,逾期作放棄論。聘用人員出現自動放棄時,不再另行補員。
5.擇崗。教育局公布具體崗位,聘用人員(同一學科的A類、B類聘用人員合并)按招聘考試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總分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低為序),依次選擇就業(yè)崗位。
6.尚無教師資格證的聘用人員必須在見習期內(2017年8月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見習期內未能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不予轉正定級,三年內未能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不得聘為專任教師。
7.在報名、考試材料等環(huán)節(jié)弄虛作假、違紀違規(guī)的,參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公務員錄用考試”相關條款從嚴執(zhí)行。
七、信息發(fā)布與監(jiān)督
1.2015年1月在“浙江省人事考試網(www.zjks.com)”、“諸暨人才(人事)網(http://www.zjrcw.gov.cn/index.html)”、“諸暨教育網”(www.zjjy.com)、諸暨日報等媒體發(fā)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政策,接受考生咨詢?忌煽、體檢、上線、聘用名單及相關通知、信息在諸暨教育網發(fā)布。有關人員請登陸“諸暨教育網”右側“公告欄”及時查閱。
2.強化監(jiān)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招聘,擇優(yōu)聘用,是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客觀要求,招聘工作將依法依規(guī)、嚴密有序地進行。為接受社會群眾監(jiān)督,特設立舉報電話: 87022285。
對招聘工作和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日內向諸暨市教育局書面提出,聯(lián)系電話:87029512(黨建室)。
附件:1.諸暨市2016年教師招聘考試報名登記表
2.學校證明(樣張)
諸暨市教育局
2016年1月21日
諸暨市2016年度教師招聘公告(諸教〔2016〕6號).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