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2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的意見
教師資格制度是國家實行的一種法定的職業(yè)許可制度,是全面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的制度保障。教師資格是國家對專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人員的基本要求,只有依法取得教師資格的人,才能被教育行政部門依法批準舉辦的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聘任為教師。為繼續(xù)做好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拓寬教師來源渠道,使有志于從事教師工作的優(yōu)秀人員成為教師隊伍后備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以及《天津市認定教師資格工作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意見。
一、認定教師資格種類及人員范圍
。ㄒ唬┱J定教師資格種類。
2012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的種類是:幼兒園教師資格、
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ǘ┱J定人員范圍。
1.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獨立學院以及高職院校應屆畢業(yè)生;
2.其他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條件的人員。
二、申請條件
。ㄒ唬┥暾堈J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是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工作單位在天津市的中國公民。
。ǘ⿲W歷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應具備《教師法》所規(guī)定的國民教育系列的學歷: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學歷和高中畢業(yè)學歷不符合申請條件);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學歷和高中畢業(yè)學歷不符合申請條件);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飘厴I(yè)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并應當同時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其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其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ㄈ┤〉谩短旖蚴薪處熧Y格認定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證》。
。ㄋ模┤〉枚壱业纫陨稀镀胀ㄔ捤綔y試等級證書》。
。ㄎ澹﹨⒓佑山處熧Y格認定機構統(tǒng)一組織的教學能力考核合格。
。┚邆淞己玫纳眢w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并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體檢合格。
。ㄆ撸┚哂辛己玫恼嗡刭|和道德品質,經申請人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xiāng)級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單位、就讀學校對其思想品德鑒定合格。
三、教師資格的申請及認定程序
。ㄒ唬┱J定機構及權限。
根據《教師資格條例》和《天津市認定教師資格工作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天津市教育委員會及全市16個區(qū)、縣的教育局為我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
申請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實行屬地化管理,由申請人戶籍或工作單位、就讀學校所在地的區(qū)、縣教育局受理并認定;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市教委受理并認定。
。ǘ┥暾埣罢J定程序。
1.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須參加由天津市教育委員會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取得《天津市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證》。
2.教學能力考試。取得《天津市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證》的申請人員按照申請的教師資格種類,到具有相應的認定權限的認定機構參加市或區(qū)(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教學能力考試,取得《天津市教師資格認定教學能力合格證》。
3.體檢。取得《天津市教師資格認定教學能力合格證》的申請人到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yī)院,按照《天津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進行體格檢查。
4.本人申請。符合申請條件的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期限內完成個人網上申請和信息錄入,并打印出《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須本人簽字),按照教師資格認定權限,在指定時間內向戶籍或工作單位、就讀學校所在區(qū)、縣或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交如下紙質申請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打印件)一式兩份;
。2)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或應屆生就讀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近期藍底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三張;
。3)《天津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原件;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5)《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
。6)《天津市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證》,《天津市教師資格認定教學能力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
。7)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須提交助理工程師及其以上的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或者中級及其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5.資格認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于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內作出資格認定的結論,認定合格者頒發(fā)《教師資格證書》,按要求將文字材料歸檔保存。
四、教師資格考試收費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當按照國家規(guī)定繳納考試費用,我市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嚴格按照市物價局、市財政局核定的天津市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津價費〔2008〕55號文件)收取考試費用。
天津市教育委員會
201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