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市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無錫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錫委辦發(fā)(2012)54號]文件精神和我市教育事業(yè)發(fā)展需要,經江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報無錫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江陰市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78名,其中:A類崗位(普通中小學教師)137名、B類崗位(職業(yè)類學校教師)14名、C類崗位(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27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心健康,身體條件符合相關規(guī)定要求。
(三)具備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專業(yè)對口,符合崗位所需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1、附件1-2、附件1-3)。
(四)年齡:
A、B類崗位:年齡須在30周歲及以下(1985年3月12日后出生);
C類崗位: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者年齡須在40周歲及以下(1975年3月12日后出生),其他人員年齡須在35周歲及以下(1980年3月12日后出生)。
(五)戶籍和生源地:
1、A、B類崗位: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相應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yè)生,不受生源地(指應屆畢業(yè)生)或戶籍(指社會人員)限制。其他人員限無錫市生源(指應屆畢業(yè)生)或無錫市戶籍(指社會人員)。
2、C類崗位:限無錫市戶籍。
3、符合有關政策性安置條件(夫妻分居兩地且配偶戶籍在江陰、在江陰父母身邊無子女、或符合隨軍條件的在江陰駐軍配偶)的人員,不受A、B、C崗位生源地(指應屆畢業(yè)生)或戶籍(指社會人員)限制。
(六)教師資格等要求:
報考A類崗位的考生,須于2016年7月15日前取得與報考學科一致的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報考B類崗位的考生,須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與報考學科一致的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報考C類崗位的考生,須現(xiàn)為地方政府注冊(備案)的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學崗位的人員,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年限計算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1)具有教師資格證書、教師系列職稱,學校教學工作5年及以上;(2)具有幼教教師資格證書、教師系列職稱,幼兒園教學工作3年及以上。
(七)依據《無錫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規(guī)定,符合回避條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xiàn)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
2、因犯罪受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包含正在接受處分審查或涉嫌犯罪接受調查的),參加非法組織的人員;
3、國家和省另行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4、已被江陰市教育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聘用的占編人員。
二、有關說明
1、本公告中的應屆畢業(yè)生是指2016年7月底前畢業(yè)生(憑《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原件)。
2、獲得境外大學學歷和學位的,須在2016年7月15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
3、教師資格證書認定機關非江蘇省域內認定機關且認定時未在相應地區(qū)就讀或就業(yè)的,需提供教師資格證書認定機關出具的證書確認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4、戶籍截止時間為2016年3月17日。
三、報名
(一)報名方式
采用網絡報名方式,不接受現(xiàn)場報名。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1、報名、照片上傳時間:
2016年3月12日9:00—3月17日16:00
2、報名網址:江蘇網上報名系統(tǒng) http://gwybm.wxrsks.gov.cn/
3、資格審查時間:
2016年3月12日9:00—3月17日17:30
4、繳費確認時間:
2016年3月12日9:00—3月18日17:00
(二)考生可在報名24個小時后在同一網址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即可進行繳費確認(使用銀聯(lián)卡在網上繳納有關費用),完成繳費確認后的考生,方視為完成報名手續(xù)。
繳費標準:報名費100元/人,面試費100元/人(蘇價費函[2007]146號)。低保家庭(憑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和特困家庭(當?shù)孛裾块T出具證明材料)的報考人員,可減免報名考試費(憑原件及復印件退回)。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照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照[正面二寸(34X45毫米),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2、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資格審查期間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改報其他崗位。
3、開考比例為1:3。報名人數(shù)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經主管部門同意,報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取消崗位。所報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重新補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補報不成功的報名費將退還。補報時間:2016年3月21日14:00—17:00。招聘計劃的調整情況將在網上及時公布。
4、未進行繳費確認的考生,視為報名未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