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一、招聘計劃
二、對象及條件
1、專業(yè)對口且第一學歷為師范教育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優(yōu)秀畢業(yè)生(報考縣職業(yè)中專、縣委黨校專業(yè)教師崗位可以是非師范類)。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憑所在高校招生就業(yè)部門出具相關學歷證明報考。
2、具備與報考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報考黨校教師崗位除外)及任職條件。
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可憑考生就讀高校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證明及單科成績證明等相關材料報考,但須承諾于8月31日之前提供學歷證書及教師資格證原件。報考縣職業(yè)中專專業(yè)教師崗位的,須承諾自聘任之日起2年內提交中等職業(yè)學;蚋咧薪處熧Y格證書。
3、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報考語文學科的普通話水平為二級甲等及以上),黨校及職業(yè)中專除外。
4、1986年3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學歷的,年齡放寬到1981年3月18日以后出生。
5、遵紀守法,品行良好,熱愛教育事業(yè)。
6、身體健康。
7、現(xiàn)所在崗位服務期限未滿、尚未解除黨(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不能報考。
三、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縣人民政府牽頭,教育、黨校、編辦、人社、財政部門共同參與,按不低于公招計劃1:3的比例組織面試,達不到比例的,按程序報批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調整招聘計劃。
1、報名
(1)報名時間:4月6-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湖南師范大學紅樓。
(3)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報名時只填報學科。
(4)資格審查:由縣教育主管部門、縣委黨校會同縣人社部門現(xiàn)場對應聘對象的身份、年齡、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計算機過級證書、外語水平過級證、榮譽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或工作業(yè)績等書面資料原件進行確認。應聘對象提交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藍底彩照5張。
2、考試
考試采取片段教學的方式進行。
(1)時間:4月8日上午8時至面試結束。
(2)地點:湖南師范大學(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3)面試現(xiàn)場抽簽確定具體面試內容,滿分 100分,準備時間30分鐘,面試時間不超過15分鐘。
(4)面試成績由面試評委組在每位考生面試結束時當場評分,去掉1個最高分、去掉1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為該考生的最終面試成績。面試成績當場宣布。
(5)面試結束后,按照面試成績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3、擇崗
4月8日19:30,在湖南師范大學紅樓公布考生排名,入圍考生分學科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擇崗。
四、體檢與考察
1、根據(jù)面試成績排名,按招聘計劃數(shù)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時間:4月9日,地點:長沙。體檢醫(yī)院臨時抽簽確定。
3、體檢參照現(xiàn)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非招聘單位原因,未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或復檢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4、體檢合格人員等額確定考核(察)對象。重點考察報考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情況,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5、考生體檢、考核(察)不合格出現(xiàn)空缺時,按照面試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五、公示與聘用
1、對考核(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公示7天,公示期間接受實名舉報。
2、公示期滿無異議,報縣人民政府審批后,由相關部門按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并簽訂聘用合同書。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3、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16年8月31日前提供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和其他相關證件,不能及時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報考縣職業(yè)中專專業(yè)教師崗位的,須自聘任之日起2年內提交中等職業(yè)學;蚋咧薪處熧Y格證,不能及時提供的作解聘處理。
4、應聘人員聘用后,須在聘用崗位上工作滿5年才能異動。聘用后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者做解聘處理,且3年內不得參加本縣境內的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聘),出現(xiàn)的空缺名額不遞補。
5、在職人員報考被錄取的,按調動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
咨詢電話:
教育局唐老師:13874510238;黨校方老師:13397451798
教育局楊老師:13974520891
監(jiān)督電話:
教育局:0745-3331355 縣委黨校:0745-3795264
人社局:0745-3323772
溆浦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