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參加第三屆部分大中城市春季聯合招聘
活動簡章
招聘時間:2016年4月8日上午9:00
招聘地點:綿陽師范學院高新校區(qū)知行樓307室
根據《關于組織參加第三屆部分大中城市聯合招聘高校畢業(yè)生(春季)專場活動的通知》新就發(fā)〔2016〕1號,為解決我市高素質人才短缺問題,進一步加強喀什市教育師資隊伍建設,同時為高校畢業(yè)生求職就業(yè)提供便利,促進人力資源合理配置,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招聘簡章。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
二、聘用對象、條件及崗位
(一)招聘對象:
1、全日制應、歷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
2、具備招聘崗位相關工作經驗的人員;
下列人員不在此次招聘范圍:
受行政處分尚未解除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教師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1、政治素質好,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自覺維護民族團結,品行良好,志愿從事教育工作;
2、漢族畢業(yè)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歷屆大專及以上畢業(yè)生,有從業(yè)經歷者優(yōu)先錄用,特別優(yōu)秀的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40歲以下;
3、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各崗位工作的需要;
4、學歷及專業(yè)要求:
(1)學歷要求:小學階段崗位必須具備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中學階段必須具備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2)專業(yè)要求: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相同或相近專業(yè);
5、具備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書或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如無法提供崗位要求的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則必須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
6、普通話水平要求:普通話水平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
(三)招聘崗位:招聘中小學教師1000人,崗位及要求(見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二)需填寫招聘報名登記表交招聘組;
(三)招聘組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需提供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及近期兩寸免冠正面證件照4張。無教師資格證書的,須提供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相關證書(畢業(yè)證、普通話證書、教育學和心理學成績單);
(四)報名信息須真實有效,編造虛假信息報名者取消報名資格;
(五)考試(時間另定)
1、考試分為筆試和試教,筆試和試教成績以百分制計算,按40%和60%折合計入總成績。
2、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和招聘數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六)簽定就業(yè)三方協議:根據筆試、面試情況,確定獲得簽約資格人員,進行現將簽約。
(七)簽約學生必須在2016年8月1日前,前往喀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到。經政審、體檢合格正式簽定聘用合同。
四、聘用及管理辦法
1、受聘人員實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由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國家和自治區(qū)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聘用合同。受聘期內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并嚴格遵守聘用合同。經考核不合格,或者嚴重違反合同及國家事業(yè)單位人員管理規(guī)定的,單位可按規(guī)定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員解聘后按非在職人員對待,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不再負擔其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等各項費用。
2、受聘人員在聘用期內納入喀什市財政供養(yǎng)人員,地方政府負擔其工資、福利等費用,享受相關規(guī)定的工資、福利等待遇,享受國家正式公職人員同等待遇,參加社會保險的有關事宜按自治區(qū)及地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每一期的聘期為五年,第一期聘期未滿不得調離本市。聘用期間工作業(yè)績突出的教師,經專項考核合格后,可優(yōu)先納入國家編制。
4、為保證聘用工作的規(guī)范化和制度化,聘用人員的合同內容、考核、解聘辭聘、人事爭議等事宜按照《勞動合同管理辦法》、《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執(zhí)行。
五、相關事項
本《簡章》由喀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998-2838799 0998-2870322
聯系人:蔣新萍 聯系電話:13399980202
周 毅 聯系電話:18299668193
附件:報名登記表
喀什市1000人各學科專業(yè)教師短缺人數統(tǒng)計表
喀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3月1日
喀什市1000人各學科專業(yè)教師短缺人數統(tǒng)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