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縣2016年春季公開在撤并學校遴選縣城中小學教師實施方案
根據(jù)《中共平塘縣委辦公室、平塘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平塘縣學校布局結構區(qū)域調(diào)整規(guī)劃方案(2015年—2017年)〉的通知》(平辦發(fā)〔2015〕22號)文件精神及《平塘縣學校布局調(diào)整撤并學校教職工分流工作實施方案》規(guī)定及工作需要,經(jīng)縣編委會同意,擬公開遴選縣城中小學教師,為確保遴選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此次遴選工作在平塘縣公開招考(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由縣人社局牽頭,教育局、編委辦協(xié)助組織實施。
二、工作原則
遴選工作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切實把政治素質(zhì)好、工作實績突出的教師遴選到所需工作崗位上來。
三、遴選計劃和職位
本次計劃遴選平塘縣第三中學教師46人;縣城小學51人(平湖中心學校10人;平湖第二小學7人;平舟實驗小學20人;平湖第四小學14人)。
1、平塘縣第三中學(46人)
職位代碼 |
職位 |
遴選人數(sh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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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代碼 |
職位 |
遴選人數(shù) |
01 |
語文 |
12 |
08 |
歷史 |
2 | |
02 |
數(shù)學 |
9 |
09 |
地理 |
1 | |
03 |
英語 |
8 |
10 |
體育 |
2 | |
04 |
物理 |
3 |
11 |
美術 |
1 | |
05 |
化學 |
2 |
12 |
音樂 |
2 | |
06 |
生物 |
1 |
13 |
信息技術 |
1 | |
07 |
政治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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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平湖中心學校(10人)
職位代碼 |
職位 |
遴選人數(sh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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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代碼 |
職位 |
遴選人數(shù) |
01 |
語文 |
5 |
02 |
數(shù)學 |
5 |
3、平湖第二小學(7人)
職位代碼 |
職位 |
遴選人數(sh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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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代碼 |
職位 |
遴選人數(shù) |
01 |
語文 |
3 |
02 |
數(shù)學 |
3 | |
03 |
英語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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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平舟實驗小學(20人)
職位代碼 |
職位 |
遴選人數(sh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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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代碼 |
職位 |
遴選人數(shù) |
01 |
語文 |
10 |
02 |
數(shù)學 |
10 |
5、平湖第四小學(14人)
職位代碼 |
職位 |
遴選人數(sh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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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代碼 |
職位 |
遴選人數(shù) |
01 |
語文 |
6 |
02 |
數(shù)學 |
7 | |
03 |
英語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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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不受所學專業(yè)限制,任多門學科教學的,任選一學科參加考試,每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四、遴選對象和條件
(一)遴選對象
1、平塘縣第三中學遴選對象是撤并的京舟中學、卡羅中學、谷硐中學在編在冊的全體教師。
2、平湖中心學校、平湖第二小學、平舟實驗小學、平湖第四小學遴選對象是原平湖鎮(zhèn)和苗二河鄉(xiāng)所轄的撤并和超編小學(即:撤并學校有萬獨小學、新寨小學、拉塘小學、新米牙小學、擋拉小學、新建小學、巴多小學、馬坡小學;超編學校有苗二河中心學校、苗攀小學、米寅小學、冷水關小學、吉古小學、擺烈小學、拉全小學、甲善小學)在編在冊的全體教師。
(二)遴選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與業(yè)務素質(zhì),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3、中學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段的教師資格證;
4、小學應具有中師及以上學歷和相應學段的教師資格證;
5、具有正常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服務期未滿的特崗教師。
五、遴選程序
遴選工作按照發(fā)布遴選實施方案、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核的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信息
2016年3月30日在平塘金盆網(wǎng)(http://www.ptjp.gov.cn)、平塘縣人民政府網(wǎng)(http://www.gzpt.gov.cn/)上公開發(fā)布遴選實施方案。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6年4月6日至4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地點:平塘縣教育局政工科。
2、報名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
(4)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平塘縣2016年公開遴選縣城學校教職工報名表》,報考人員凡出現(xiàn)填報信息錯誤而影響考試和遴選的,責任自負。
(三)資格審查
1、在報名現(xiàn)場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審查,通過資格審查人員確定為考試對象(不再另行公示)。凡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整個遴選過程必須保持通訊工具暢通。
2、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遴選工作的始終,在公開遴選過程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遴選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遴選《簡章》要求的,隨時取消其遴選資格。
(四)準考證領取
資格審查合格后,報考人員于2016年4月14日至15日08:30-17:30期間,到教育局政工科憑有效居民身份證領取準考證。
(五)考試、考核
遴選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考試成績占總成績的100%,考核以近三年干部年度考核結果為準。
1、考試:考試內(nèi)容為專業(yè)基礎知識。
考試時間:2016年4月17日(上午9:00——11:30)
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考試工作由縣招聘辦組織統(tǒng)一實施。
考生須同時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應試,其他的證件不能替代。考試設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考生考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不納入遴選學校教職工錄用范圍,且分流到農(nóng)村缺編的中小學幼兒園任教。
2、考核:經(jīng)考試后,按遴選職位數(shù)和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核對象進行考核,考核以近三年干部年度考核結果為準。在考核工作中,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遴選條件及下列情況之一者,報經(jīng)縣公開招考(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取消遴選資格:
(1)有經(jīng)濟和其他問題及正在立案調(diào)查的;
(2)組織紀律渙散、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八項規(guī)定的;
(3)經(jīng)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選調(diào)的其它情況;
(4)近三年干部年度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
考核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查閱個人檔案確定。
六、遴選審批
按考試成績和考核結果確定遴選人選并進行公示,成績出現(xiàn)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遴選人選,公示期無異議的,報縣招考(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辦理調(diào)動手續(xù)。被遴選人員一經(jīng)遴選到新的工作單位必須在所遴選單位服務滿三年以上才能再次申請調(diào)動。
七、組織領導及紀律要求
(一)領導機構
為確保本次公開遴選工作的順利進行,成立“平塘縣公開遴選縣城學校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人社局錄用調(diào)配考核獎懲科,縣人社局錄用調(diào)配考核獎懲科、教育局政工科負責日常事務工作。
(二)學校布局調(diào)整是我縣教育系統(tǒng)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各有關中心學校、中學要高度重視,進行廣泛宣傳發(fā)動,做好動員報名工作,為報名參考者提供方便。
(三)各報考者在報考過程中,不準弄虛作假。對違反者,一律取消報考資格,并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四)本次公開遴選縣城學校教師工作全程接受有關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在遴選中,嚴格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如有違紀行為,經(jīng)查實,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八、本方案未盡事宜由平塘縣公開招考(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九、在遴選過程中,縣招聘辦發(fā)布的有關信息將在平塘金盆網(wǎng)、平塘縣人民政府網(wǎng)上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網(wǎng)站公布的有關信息,因考生未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對發(fā)生因考生聯(lián)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遴選單位或縣招聘辦聯(lián)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已負責。
咨詢電話:0854-7225980(平塘縣教育局政工科)
監(jiān)督電話:0854-7223090(平塘縣教育局紀檢監(jiān)察室)
附件:平塘縣2016年公開遴選縣城學校教師報名表
平塘縣招聘辦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