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2016年上半年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省、市相關規(guī)定,現就合肥市2016年上半年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yōu)聘用。
(三)堅持統(tǒng)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合肥市2016年上半年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304名工作人員,具體崗位及條件見《合肥市2016年上半年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見附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本科以上畢業(yè)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年齡條件”中“25周歲以下”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報考條件”中的工作經歷要求,按足年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7月3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專業(yè)”依據國家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等專業(yè)(學科)指導目錄設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guī)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實行筆試和面試(或專業(yè)測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招聘程序為:網上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或專業(yè)測試)、成績合成、體檢考察、確定擬聘人員、公示、報批核準、聘用。
(一)網上報名
1、報考人員登陸合肥人事考試網(www.hfpta.com)報名。統(tǒng)一報名時間為2016年4月13日9:00至4月19日16:00,逾期不再報名。報考人員所填信息必須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guī)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錄聘資格。
2、報考人員必須于個人報名后24小時至4月20日12:00前登錄合肥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各市直主管部門負責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4月20日16:00前通過合肥人事考試網按規(guī)定繳納考試費用,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3、除特殊專業(yè)崗位外,招聘崗位繳費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特殊專業(yè)崗位(崗位代碼010056、010063、010064、010065、010066、010067、010068、010181、010182、010223)開考比例為2:1。未達到以上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如符合其他崗位條件可以改報其他崗位,時間為4月21日9:00~12:0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崗位的報考人員沒有改報其他崗位的,可在報名結束后退回所收考試費用。
4、完成網上繳費后,可于5月5日至5月7日從合肥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
1、筆試工作由市人社部門統(tǒng)一組織,采取閉卷形式進行,考試科目根據崗位類別如下表:
崗位類別 |
筆試科目(總分100分) |
面試或專業(yè)測試形式 | ||
科目1 |
科目2 | |||
A類 |
衛(wèi)生崗位 |
《衛(wèi)生基礎知識》占50% |
《專業(yè)知識》 占50% |
專業(yè)測試,詳見公告 |
其他崗位 |
《綜合知識》 占50% |
《專業(yè)知識(限財會、計算機、法律)》 或《申論》)占50% |
結構化面試 | |
B類 |
合職院 教師、輔導員崗位;團市委教師、文體指導員崗位 |
《綜合知識》 |
-- |
專業(yè)測試,詳見公告 |
市教育局、 行政學院教師崗位;幼專教師、輔導員崗位 |
《教育教學理論》 |
-- |
專業(yè)測試,詳見公告 |
《綜合知識》內容主要包括語文基礎知識、時事政治、計算機基礎知識、公文處理、職業(yè)能力測試等,滿分100分;
《教育教學理論》內容主要包括教育類法律法規(guī)、教育學和心理學理論及應用、教師道德素養(yǎng)等,滿分100分;
《衛(wèi)生基礎知識》內容主要包括解剖、生理、病理、藥理學等,滿分100分;
《專業(yè)知識》主要為所報崗位應知應會專業(yè)知識(其中衛(wèi)生崗位《專業(yè)知識》考試內容后期發(fā)布,請關注網站),滿分100分;
《申論》滿分100分。
筆試(合成)成績設定最低分數線50分(其中報考崗位代碼010004、010137、010138、010141、010156、010158、010159、010173、010174、010175、010176、010191、010192、010193、010194、010195、010224、010233、010246、010247、010248、010249的考生最低分數線45分),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筆試科目詳見《合肥市2016年上半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2、筆試時間:2016年5月8日(周日)上午。
8:00~ 9:30 科目1
10:00 ~12:00 科目2
筆試地點等相關事宜以準考證公布為準。
3、屬“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報考者,按規(guī)定執(zhí)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2016年5月9日(8:30~11:30,14:30~17:00),攜帶相關證書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政務環(huán)路88號,1318室,聯系電話:0551-63536115)申報加分事宜。具體要求如下: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服務期須滿兩年)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相關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程序將其筆試成績每門增加2分。
4、2016年5月20日16:00前在合肥人事考試網公布筆試成績。經查分和加分環(huán)節(jié)后,依據最終筆試(合成)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從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詳見崗位表)確定面試(或專業(yè)測試)入圍人員名單。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參加筆試人數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參加筆試考生人數確定進入面試(或專業(yè)測試)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A類崗位按《專業(yè)知識》(或《申論》)成績高低決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員均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B類崗位同分人員均進入專業(yè)測試環(huán)節(ji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