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聘崗位綜合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人才引進崗位綜合總成績=面試成績。
筆試、面試、綜合總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前。
六、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兩次。
七、公示
根據綜合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經縣人社部門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政府門戶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攸縣公眾信息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人社部門審定。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
八、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聘用對象,應聘同一崗位的,按考試綜合總成績得分高低排序,聘用對象依次選擇聘用單位。經縣組織人事聯(lián)席會議研究后下達聘用通知,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及時辦理相關手續(xù)。
(一)公開招聘人員屬在職人員的,憑《攸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錄聘通知》到原單位解除(終止)人事(勞動)關系并取得證明后,按規(guī)定與招聘單位簽定聘用合同并填寫《株洲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錄聘工作人員登記表》。
(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后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正式聘用人員人事檔案歸口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管理。
(三)人才引進的對象,按照《攸縣人才引進管理暫行辦法》享受相關待遇。
九、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請登陸“攸縣公眾信息網”查看招聘公告、筆試、面試、體檢等相關信息。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縣人社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紀律監(jiān)督
(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考生和社會監(jiān)督。
(二)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經查實違反公開招聘辦法招聘的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招聘咨詢及監(jiān)督電話
縣人社局:0731-24327826(咨詢)
0731-24327825(咨詢)
縣監(jiān)察局:0731-24222449(監(jiān)督)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監(jiān)督)
市紀委:0731-28680141(監(jiān)督)
本次招聘政策由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附表一:2016年攸縣公開招聘教師和人才引進崗位及資格條件表.rar
附表二:2016年攸縣公開招聘衛(wèi)生專業(yè)技術人員和人才引進崗位及資格條件表.rar
附表三:攸縣事業(yè)單位人才引進人員考試報名登記表.rar
中共攸縣縣委組織部
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4月1日
2016年河南省株洲市攸縣教師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表(16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