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區(qū)2016年第二季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fā)〔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fā)〔2011〕326號)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區(qū)教育事業(yè)發(fā)展的需要,經區(qū)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P>
(三)堅持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45個教育事業(yè)單位132名教師。具體招聘單位、崗位詳見《渝北區(qū)2016年第二季度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較好的教師職業(yè)素養(yǎng);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滿18周歲且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即1985年4月6日及以后出生;
6.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除音、體、美、信息技術、中職專業(yè)學科外,其他學科要求所學專業(yè)為師范類專業(yè)(碩士研究生要求本科階段專業(yè)為師范類)。
7.取得相應等級的教師資格證書(2016年應屆師范類畢業(yè)生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則取消聘用資格);中職專業(yè)學科(計算機、機電一體化、建筑、數控技術,下同)崗位暫不作要求,但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8.符合所報考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一覽表》);
9.符合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二)以下人員不屬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
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勞動教養(yǎng)、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本區(qū)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yè)的非2016應屆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到1:3方能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guī)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處理),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特殊崗位或急需緊缺人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的,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退還其報名考務費。
1.網上報名
2016年4月7日上午9:00至4月11日中午12:00,報考者登錄網址http://183.230.20.49:10000/,在線點擊報名。報名采取定學校、定學科進行,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學校的一個學科進行報名,在報考同一單位同一崗位的人員內競爭,逾期不再補報。
2.現場資格審查
網上報名成功后,考生于2016年4月10日至4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提供以下材料到重慶市渝北區(qū)人力社保服務中心2樓大廳(空港新城桂馥二支路18號)進行資格審查。
①本人身份證、②畢業(yè)證(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可用《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代替)、③教師資格證書(2016年應屆師范類畢業(yè)生可暫不提供)、④普通話等級證書、⑤碩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畢業(yè)證、⑥英語等級證書,上述①—⑥證件原件及復印件(A4紙)各1份;⑦《渝北區(qū)2016年第二季度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往屆畢業(yè)生須檔案所在單位加蓋公章、應屆畢業(yè)生須畢業(yè)學校加蓋公章)一份,⑧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張(黑白、彩色均可);⑨屬區(qū)外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人員的,須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現場確認如需委托他人報名,上述所需資料不變,同時出具委托人的委托書(須注明委托事宜、委托雙方的身份證號碼,并由委托雙方簽字)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注:只在網上報名不到現場確認并接受資格審查的,視為報名無效,不予核發(fā)準考證,不能參加考試)。
3.領取《準考證》
考生憑身份證、繳費收據于2016年4月15日至4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到重慶市渝北區(qū)人力社保服務中心三樓323大會議室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二)筆試
1.時間及地點:初定為2016年4月17日,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2.筆試內容及方式: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公共科目和專業(yè)科目,分值各為100分。公共科目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教育類)》,該科目包括《綜合基礎知識》(分值占50%)和《教育公共基礎知識》(分值占50%)(參照2016年考試大綱,可在重慶市人力社保網下載),專業(yè)科目筆試內容為所報考學科的專業(yè)知識。
3.筆試成績等相關事宜詳見重慶市渝北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ybrs.gov.cn/),筆試成績、進入面試人員信息一般在筆試結束10天左右公布,請報考人員自行查詢。
(三)面試
面試由區(qū)人力社保局會同區(qū)教委共同組織,凡考生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比例:按照面試人數與擬招聘人數2:1的比例,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若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的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guī)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考生筆試成績須達到60分,方可進入面試。
面試方式及分值如下:
1.藝體學科崗位(音樂、體育、美術、學前教育學科):采取專業(yè)技能測試與結構化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分值為100分。
專業(yè)技能測試[占面試的70%]: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現場展示所報考學科的專業(yè)技能,主要考核考生的專業(yè)素養(yǎng)和專業(yè)水平。
結構化面試[占面試的30%]:考察應試者的專業(yè)素養(yǎng)、教育教學理念、思維和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