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qū)2016年國家和地方農村義務教育
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公告
為切實做好全區(qū)2016年國家和地方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工作,根據(jù)教育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文件精神,按照國家和自治區(qū)有關政策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則
。ㄒ唬﹫猿帧暗虏偶?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公平、自愿、擇優(yōu)”原則。
。ǘ﹫猿志幹苾日衅冈瓌t。各市、縣(區(qū))必須確保在核定的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總額內招聘特崗教師。招聘的特崗教師服務期為3年,服務期內納入當?shù)亟處熽犖楣芾怼?/P>
。ㄈ﹫猿帧岸ǹh、定校、定崗”與鼓勵引導高校畢業(yè)生到基層就業(yè)相結合的原則。招聘的特崗教師安排到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任教,不得隨意調整。
。ㄋ模﹫猿钟袌蟊夭、有錯必糾的原則。把資格審查貫穿于特崗教師招聘工作全過程,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特崗教師招聘資格。
。ㄎ澹⿲嵤╆柟獠僮,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過程參與和監(jiān)督。
二、招聘崗位
2016年我區(qū)計劃在興慶區(qū)等18個市、縣(區(qū))和寧東管委會共招聘特崗教師1500名,其中,國家“特崗計劃”1350名,地方“特崗計劃”150名,招聘的具體崗位詳見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符合《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和招聘崗位要求等有關規(guī)定,政治合格、品行良好,志愿服務農村義務教育,服從組織安排。
。ㄒ唬﹪摇疤貚徲媱潯。
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6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初中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小學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往屆師范類?飘厴I(yè)生,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條件,所學專業(yè)與申報學科原則上相同或相近。
(二)地方“特崗計劃”(小學教師)。
1.定向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師范類專科及以上學歷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師范類?萍耙陨蠈W歷畢業(yè)生,寧夏戶籍,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條件,所學專業(yè)與申報學科原則上相同或相近。
2.定向招聘支教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寧夏戶籍,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條件,所學專業(yè)與申報學科原則上相同或相近,在寧夏參加過支教并于2016年4月15日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三類人員:一是參加過“三支一扶”中支教人員(含展期服務人員);二是寧人發(fā)〔2005〕120號文件批復的人員;三是志愿服務山區(qū)八縣及紅寺堡開發(fā)區(qū)支教的高校畢業(yè)生。
3.定向招聘聘用人員。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4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寧夏戶籍,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條件,2010年12月31日前在公辦學校在崗任教,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間在設崗市、縣(區(qū))公辦學校連續(xù)任教3年;
(2)2010年12月31日前在設崗市、縣(區(qū))公辦學校累計任教滿5年。
四、招聘工作程序
根據(jù)教育部教師廳〔2016〕5號、人社部發(fā)〔2011〕27號和寧黨辦發(fā)〔2006〕35號文件精神及其有關規(guī)定,2016年招聘特崗教師的具體工作程序是:
。ㄒ唬┌l(fā)布公告。自治區(qū)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在國家特崗信息管理與服務網(wǎng)、寧夏教育廳網(wǎng)、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wǎng)以及寧夏教育電視臺公布招聘方案和崗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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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名時間:2016年4月25日上午8:30至4月29日下午18:00。
2.報名方式:采取網(wǎng)絡自愿報名,不收報名費。登錄國家特崗信息管理與服務系統(tǒng)網(wǎng)(http://tg.ncss.org.cn/)進行報名。
3.報名要求:(1)考生要按照要求認真填寫報名信息,凡由于本人填報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2)考生要按照要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證件照。(3)考生報名結束后立即打印報名信息表一式3份,用于資格審查、筆試、面試。(4)報考定向招聘支教人員崗位,在報名“優(yōu)錄條件”欄中填寫XX年X月至XX年X月在XX學校支教,不填寫者視為沒有參加支教服務,審核時不予通過。(5)報考定向招聘聘用人員崗位,在報名“簡歷信息”欄中認真、詳細填寫XX年X月至XX年X月在XX學校在崗任教和證明人,不按要求填寫者,審核時不予通過。(6)正在申請2016教師資格證的考生,在報名時選擇“正在申報”,資格審核時提交原件。(7)2013年、2014年、2015年招聘的特崗教師和在編教師,不得報名參加。(8)國家特崗計劃和地方特崗計劃只能選其一,二者不得兼報。
(三)報名信息網(wǎng)上初審。各設崗市、縣(區(qū))教育局負責對應聘者網(wǎng)上報名信息進行初審,應聘者在報名結束前隨時登錄查看報名審核情況,報名結束后不再受理。為保證初審時間充分、及時反饋審核結果,請應聘者盡早完成網(wǎng)上報名并提交信息。
。ㄋ模士甲C打印。網(wǎng)上信息初審通過者請于5月16日登錄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wǎng)(http/www.nxpta.gov.cn)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筆試。
1.筆試實行全區(qū)統(tǒng)一命題制卷,統(tǒng)一考試時間,統(tǒng)一閱卷。
2.筆試時間:2016年5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30。
3.考點設置:各市教育局所在城市設置考點。
4.筆試內容:教育綜合基礎理論和學科專業(yè)知識。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教師職業(yè)能力水平和綜合專業(yè)知識水平。筆試為分學科閉卷考試。時間為150分鐘,滿分為300分,其中教育基礎理論占30%,專業(yè)知識占70%。
5.筆試成績查詢:筆試成績于考試10個工作日后,憑本人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登錄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wǎng)查詢。
6.筆試成績加分政策:(1)回族考生加5分;(2)烈士配偶、子女加20分;(3)因公犧牲人民警察配偶、子女加10分;(4)同一名報考者累積加分不超過20分。加分一并計入總成績排名。
。﹦澏üP試成績最低分數(shù)控制線。自治區(qū)領導小組根據(jù)筆試情況分類劃定筆試成績最低分數(shù)控制線。少數(shù)專業(yè)性強、生源少的崗位,視情況可在筆試成績最低分數(shù)控制線的基礎上,進行適當下浮。具體事項由領導小組辦公室予以公告。
(七)確定參加資格審查及面試(綜合考核)人員名單。按報考者筆試綜合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崗位數(shù)1: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及面試(綜合考核)人員名單(原則上四舍五入,招聘1人的崗位依次進入面試的應不少于2人)。參加資格審查及面試(綜合考核)人員名單由自治區(qū)領導小組辦公室予以公告,公告時間為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