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縣2016年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公告
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因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75名中小學教師,F將招聘條件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報考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責任感強,志愿到農村鄉(xiāng)鎮(zhèn)學校任教,愛崗敬業(yè),樂于奉獻;
3、學習成績優(yōu)良,具有符合教師崗位的專業(yè)能力,有較好的表達能力和較強的綜合素質;
4、身心健康,適應農村鄉(xiāng)鎮(zhèn)學校工作需要;
5、取得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鄉(xiāng)鎮(zhèn)村級小學學歷可適當放寬至全日制師范類?疲;具有研究生學歷及第一學歷為一本師范類或985、211院校畢業(yè)生報名后可不參加筆試,直接進入面試,筆試成績以滿分計算;
6、持有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書(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但符合其他報考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考試,但應在三年聘期內取得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未能按時取得的,解除聘用關系),持有高學段教師資格證人員可以報考低學段的崗位,持有低學段教師資格證人員不得報考高學段的崗位;
7、年齡在35周歲以內(即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8、縣域內現有在職在編教師不得報名參加本次公開招聘。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不得受理的人員。
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隨縣教育局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