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中原區(qū)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jù)《關于印發(fā)鄭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guī)程的通知》(鄭人社〔2015〕33號)文件精神,為更好地選拔優(yōu)秀適崗人才,充實人員隊伍,優(yōu)化人員結構,促進教育均衡發(fā)展,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30名。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名額及學科
此次共招聘教師130名,其中:
(一)小學教師100名:語文33人、數(shù)學33人、英語20人、體育2人、音樂2人、美術2人、科學8人。
(二)幼兒教師20名。
(三)小學在職教師10名:語文4名、數(shù)學4名、英語2名。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考。各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與崗位報名人數(shù)比例達不到1:5的,經中原區(qū)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1:3,如降低后仍達不到比例的,該學科招聘名額遞減直至取消該學科的招聘計劃。
二、招聘范圍及報名條件
(一)招聘范圍
1.2014、2015、2016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年齡30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且在辦理聘用手續(xù)時能夠提供相應證書(其中,2016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須提供《畢業(yè)生推薦表(函)》,必須在7月31日之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
2.河南省范圍內的小學在職教師,年齡:男40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報名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2.具有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資格(語文學科二級甲等及以上資格)。
3.學歷及資格要求
(1)應聘小學教師的畢業(yè)生,應具有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大專及以上學歷并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2)應聘幼兒園教師的畢業(yè)生,應具有全國普通師范學校大專及以上學歷,幼兒教育(學前教育)專業(yè)并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
(3)應聘小學在職教師,應為大專及以上學歷,所提供學歷必須經國家及有關部門認證,未通過認證的學歷不予認可;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具有小教一級(或職稱過渡后的中小學二級教師)及以上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報考學科以任職資格證顯示專業(yè)為準)。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縣(區(qū))級以上名師、骨干教師、學術技術帶頭人、優(yōu)秀教師或優(yōu)秀班主任。
②近5年內獲得過所報學科縣(區(qū))級優(yōu)質課二等獎以上。
4.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應聘: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曾被開除公職的;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其他不符合任職條件的。
5.加分條件:根據(jù)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guī)定,參加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參加鄭州市“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參加鄭州市“大學生村干部”計劃在農村任職2年以上且每年度考核合格、參加鄭州市“高校畢業(yè)生進社區(qū)、服務農村”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符合本次招聘報考條件者,筆試原始成績加5分。符合加分條件者,需在網(wǎng)上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于2016年5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到鄭州市中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桐柏路200號南樓11樓人力資源科)提交項目服務證書、年度考核表、基層服務單位證明(須地市級項目主管部門加蓋公章)及“大學生村干部”合同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三、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2016年4月21日,在鄭州人才網(wǎng)(http://www.zzrc.cn)、鄭州市中原區(qū)人民政府網(wǎng)(http://www.zhongyuan.gov.cn)網(wǎng)站發(fā)布招聘信息,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二)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網(wǎng)上報名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6年5月3日9:00—5月6日17:00?忌卿涏嵵菔兄性瓍^(qū)人民政府網(wǎng)(http://www.zhongyuan.gov.cn)報名,由網(wǎng)上報名入口進入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點擊“報名填表”,按要求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和報考學科后上傳照片。上傳照片要符合系統(tǒng)規(guī)定:清晰、無變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紅底、藍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圖片軟件制作時,圖片大小寬為130像素,高度為160像素,最終效果以輸出后的大小為準,寬高比例約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準考證時使用。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學科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有效身份證(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必須一致,不能使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考人員必須按照本人畢業(yè)證、身份證等相關證件上顯示的學科名稱、個人情況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報虛假信息,后果自負。
2.資格初審:2016年5月3日9:00—5月7日17:00。招錄單位根據(jù)招聘條件對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并在報考人員報名后的1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核意見,資格初審時間截止到2016年5月7日17:00。對審核不合格的,說明理由;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重新上傳照片。若審核不合格的報考人員不重新按要求填報,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報考人員可在填報信息1個工作日后登錄鄭州市中原區(qū)人民政府網(wǎng)(http://www.zhongyuan.gov.cn),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3.打印信息表。所有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通過后,于2016年5月8日17:00前登錄鄭州市中原區(qū)人民政府網(wǎng)(http://www.zhongyuan.gov.cn),按照系統(tǒng)提示自行打印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以備試講答辯資格審查時使用。如報考人員未及時打印信息表或因保管不慎丟失信息表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個人承擔。
4.網(wǎng)上繳費。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通過之后至2016年5月8日17:00前登錄原報名網(wǎng)站繳納考務費,每人每科30元(網(wǎng)上繳費報考者選擇銀聯(lián)卡支付或網(wǎng)銀支付,并存上足夠繳費的金額),繳費時間截止到2016年5月8日17:00,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5.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在網(wǎng)上繳費成功后,請在2016年5月18日9:00至5月20日12:00期間登錄鄭州市中原區(qū)人民政府網(wǎng)(http://www.zhongyuan.gov.cn),按照系統(tǒng)提示打印準考證(A4紙格式)。如因報考人員未及時打印準考證或因保管不慎丟失考生準考證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個人承擔。
(三)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學科報考。各學科擬招聘人數(shù)與學科報名人數(shù)比例達不到1:5的,經本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3比例,如降低后仍達不到要求的,該學科的招聘名額遞減直至取消。報考人員可在報名結束后1日內重新選報其他學科。不愿重新選報的,退還所繳筆試考務費。
2.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與擬聘用學科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3.考生應認真閱讀并全面理解關于本次考試的公告內容,確定本人符合招聘學科報名條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但進行了網(wǎng)上報名,本人的報考資格、筆試成績無效,已經繳納的考試費用不予退回,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個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