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涼山州委組織部
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涼山州公務員局
關于2017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的公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qū)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實施意見》(川人社發(fā)〔2015〕28號)等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涼山州州、縣(市)、鄉(xiāng)(鎮(zhèn))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參公人員)381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http://www.scpta.gov.cn)、涼山人事考試網(http://www.lszpta.gov.cn)發(fā)布):
一、招考對象、招錄范圍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huán)節(jié),責任由本人自負。
招考對象中“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 是指截至2017年 3月21日(此次公招報名第一日),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鶎庸ぷ鹘洑v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即具有在縣(市、區(qū))及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的經歷,在各級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時間均為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yè)生在校讀書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對象中“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截至2017年3月21日(此次公招報名第一日),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在川參加“一村(社區(qū))一名大學生”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等五項目人員。
(二)招錄范圍
招錄范圍中的“全省”、“涼山州籍”或“木里縣籍”是指:截至2017年3月21日,戶籍為四川省、涼山州或木里縣(不含大中專院校學生集體戶籍)。
(三)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須符合報考公務員(參公人員)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5周歲(1981年3月21日至1999年3月21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76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有關回避的規(guī)定;
8.符合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公務員(參公人員)招考中違規(guī)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公務員(參公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
4.在職公務員(參公人員);
5.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6.現(xiàn)役軍人;
7.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
8.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參公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招錄單位及名額
招考職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見《2017年涼山州公開考錄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情況表》。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為2017年3月21日至3月27日8:00,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資格審查工作概由州級招考單位和各招考縣(市)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其中:報考各縣市司法局、國土資源執(zhí)法大隊的資格審核由州司法局、州國土資源局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及本公告規(guī)定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公招職位情況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職位。報考人員應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號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7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特別是在報考限制專業(yè)條件的職位時,專業(yè)欄必須嚴格按畢業(yè)證上記載的專業(yè)名稱準確如實填寫),同時報考者須上傳近期(三個月內)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輪廓分明,層次豐富,神態(tài)自然,不得進行任何修飾。該電子照片將在報考信息表、準考證上使用,是參加筆試考試、資格復審以及面試的重要資料,如照片與考生本人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電子照片為jpg格式,20KB以下。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按《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17年3月21日至3月27日18:00點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2017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考生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詢電話向州級招考單位或各招考縣(市)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其中:報考各縣市司法局、國土資源執(zhí)法大隊的考生分別向州司法局、州國土資源局咨詢。
(二)確認繳費
經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于2017年3月28日8:00前登錄到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下列考生通過資格初審后于3月27日前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涼山州人事考試中心(地址:西昌市正義路109號)遞交減免筆試考務費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手續(xù),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2.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shù)嘏沙鏊鼍叩母改鸽p亡證明等有效證件。
(三)職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shù)與職位錄用計劃之比不得低于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州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安排,相應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被取消錄用計劃的職位,由四川人事考試網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有關情況將及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涼山人事考試網上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7年4月17日至21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