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充實部機關工作力量,市委組織部機關及下屬事業(yè)單位擬公開考調一批工作人員,公告如下。
一、考調職位
1.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職位4名;
2.事業(yè)人員(不含工勤人員):管理八級及以下崗位1名。
二、考調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符合考調條件的廣安市內各級機關(單位)已進行公務員(含參照管理人員,下同)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和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正式工作人員(不含工勤人員)。中央機關、省級機關設在廣安市內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上述條件的也可報考。
(二)報名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4.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
基層工作經(jīng)歷,是指在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含縣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黨組織或者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yè)、各類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工作過。軍隊轉業(yè)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jīng)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xiàn)役經(jīng)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jīng)歷。
5.應當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
6.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7.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8.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語言表達、溝通協(xié)調能力。具有獨立從事綜合性重要文稿起草工作經(jīng)歷與成果的優(yōu)先。
9.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90年2月8日以后出生)。
10.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11.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工作經(jīng)歷年限等計算時間截至2023年2月8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7.按照有關規(guī)定,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8.尚在試用期或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9.報名人員不得報考可能形成《公務員回避規(guī)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中任職回避情形的職位。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調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在市委組織部611室報名。報名時間為2023年2月8日至2月15日(工作時間內)。報名時需提供:
1.報名登記表1份(附件);
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免冠1寸證件照2張;
4.榮譽證書、表彰(表揚)文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
5.本人撰寫的重要文稿或發(fā)表的文章。
市委組織部辦公室(機關黨委)對報考人員填報的報名信息、資格條件等進行嚴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本次公開考調全過程,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考調資格,并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二)職位調整
筆試開考比例為3:1。報名工作結束后,報名人數(shù)與考調計劃之比如未達到開考比例,按比例縮減或取消職位計劃。
(三)筆試
筆試主要測查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滿分為100分。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生于筆試當天持本人筆試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不得作為參考證件)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
(四)資格復審和面試
筆試結束后,按考調名額3:1的比例,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擬進入資格復審的最后一名為2人以上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進入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持報名登記表(附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jīng)所在單位以及公務員或事業(yè)人員主管部門審核,注明“同意報考”并蓋章)、《公務員登記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登記表》)或《事業(yè)人員登記表》、近3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各1份。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試資格。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素質和能力。面試當天放棄的,不遞補。
(五)差額考察
面試結束后,根據(jù)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若考試綜合成績相同,則根據(jù)筆試成績高低確定)?疾鞂ο笕藬(shù)與考調名額之比為2:1,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不再遞補。
(六)體檢
市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考察對象進行體檢,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考調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guī)定,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未按規(guī)定時間或地點及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
(七)頂崗試用
綜合筆試、面試、考察等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人崗相適原則,擇優(yōu)確定頂崗試用人員,頂崗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后,結合考察、試用等情況,集體討論決定擬調人員。因試用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不再遞補。
(八)公示和調動
對擬調人員,按程序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考調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調動,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調動。公示期間或公示結束后,因考生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xiàn)的缺額,不再遞補。
咨詢電話:0826—2331735
附件:中共廣安市委組織部機關及下屬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中共廣安市委組織部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