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yōu)化市直機關公務員隊伍結構,暢通市直與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交流渠道,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根據(jù)工作需要,按照《公務員法》《公務員轉任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經(jīng)研究決定開展界首市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
本次計劃面向界首市內公開選調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公務員24名(詳見附件2)。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人員范圍
1.界首市內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科級以下公務員。
2.界首市內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科級以下工作人員。
中央、省級機關設在界首市內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中符合條件的科級以下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也可報考。
報考面向選調生職位的,須是經(jīng)我省選調生主管部門統(tǒng)一招錄且作為選調生管理的人員。
報名人員還應符合本輪機構改革期間嚴明干部人事紀律的有關政策要求。
(二)報名資格條件
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試用期內除外)。
4.一般應當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
選調生應符合基層鍛煉的規(guī)定要求,除報考專門面向選調生的公開選調職位外,報考其他職位均應符合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的要求。
5.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jīng)歷。
報名人員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87年12月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jīng)歷年限的計算時間截至2023年12月。
(三)不得報名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新錄用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在鄉(xiāng)鎮(zhèn)機關工作未滿5年的(含試用期)。
6.按照有關規(guī)定,到艱苦邊遠地區(qū)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7.尚在試用期或者選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不得報名情形中的影響期、試用期、選拔任職時間等時限的計算時間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服務年限的計算時間截至2023年12月。
三、程序
為加強對選調工作的領導,成立界首市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界首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室,具體組織實施公開選調工作,負責有關政策解釋。
(一)發(fā)布公告
2023年12月12日在界首先鋒網(wǎng)發(fā)布選調公告及職位表。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22日。
2.報名程序:登錄界首先鋒網(wǎng)下載報名表,攜帶《2023年界首市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正反打印,一式兩份),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等材料到界首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室報名。
(三)資格審查
界首市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jù)選調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jīng)審查符合條件人員進入筆試。報考人數(shù)與職位選調計劃數(shù)的比例低于3:1的,由界首市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取消或相應減少該職位選調計劃數(shù)。被取消選調職位的報名人員,可改報其他職位。
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弄虛作假者,即取消其選調資格。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個別職位在筆試之后進行加試,報考加試職位的人員均參加加試,滿分為100分,與筆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為筆試合成成績。加試時間、方法另行通知。筆試成績(筆試合成成績)、面試成績按照6:4的比例合成確定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加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綜合成績均按照“四舍五入”規(guī)則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1.筆試。筆試采用閉卷方式,主要測試報名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
2.面試。面試由界首市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面試人選按筆試成績(筆試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與選調職位計劃數(shù)的比例一般為1:3。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最后一名如有考生筆試成績(筆試合成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少于或等于選調職位計劃數(shù)的,面試成績須達到當天該考場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筆試合成成績)高低順序排序),按照與選調職位計劃數(shù)1:1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先進行體檢,后進行考察。體檢、考察對象缺額的,按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每個職位遞補共不得超過兩次。體檢到指定的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合格的,列為考察對象。
考察工作在界首市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導下,由各選調單位組織實施。選調單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和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
考生自愿放棄選調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之后放棄資格的,將記入考生誠信記錄。
(六)公示和辦理手續(xù)
考察結束后,由選調單位對考察對象是否勝任選調職位作出評價,提出選調意見。在此基礎上,由界首市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并在界首先鋒網(wǎng)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反映有問題的人員,經(jīng)查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取消選調資格,公示無問題的,按程序辦理轉任手續(xù)。
在公開選調組織實施過程中,如遇突發(fā)情況,根據(jù)實際需要,可以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的時間、地點、組織方式等作出適當調整,確保各項工作安全平穩(wěn)順利完成。
本次選調的相關信息將在界首先鋒網(wǎng)進行公示,歡迎社會各界進行監(jiān)督。
聯(lián)系電話:0558-4885797(界首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室)
監(jiān)督電話:0558-4885631(界首市委組織部干部監(jiān)督室)
附件:1.2023年界首市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