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波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經寧波市教育局、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寧波大紅鷹學院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130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大紅鷹學院是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的本科層次的普通高等學校,學院為事業(yè)單位,校內設有信息工程學院、機械與電氣工程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外國語學院、人文學院、藝術與傳媒學院、軟件學院、基礎學院、高職學院、社科部、公體部等九院兩部,全日制在校大學生一萬八千人左右。學校以舉辦全日制應用型本科教育為主,面向信息技術產業(yè)、先進制造業(yè)、現代服務業(yè)和文化創(chuàng)意產業(yè),逐步形成“工、經、管、文、理多學科協調發(fā)展”的學科專業(yè)建設格局;學校積極推進質量工程建設,以能力培養(yǎng)為主線,突出應用性、實踐性、發(fā)展性,注重學生的個性與特長的發(fā)展,注重學生的人文素質和創(chuàng)意、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能力的培養(yǎng),注重學生潛在發(fā)展能力、職業(yè)適應能力和職業(yè)遷移能力的養(yǎng)成;為中小企業(yè)培養(yǎng)中高端技術、管理崗位所需要的高級應用型專門人才,努力創(chuàng)建以應用型為特征的教學服務型大學。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和擇優(yōu)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guī);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yè)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yè)、任職資格、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專業(yè)、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詳見2014年寧波大紅鷹學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計劃表(見附件1)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14年10月31日止。
2、報名辦法:請將下載的報名表(見附件2)填好和個人簡歷電子稿發(fā)送郵件至dhyzhaopin08@163.com郵箱。郵件主題請標明“應聘崗位+姓名”。
3、資格初審:
應聘人員通過資格初審后,符合招聘條件的,方可獲得資格復審資格。不符合招聘條件的,由人事處通過回復郵件的方式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根據往年招聘情況,認定本次招聘的所有崗位為長期招聘不足的緊缺崗位,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數與招聘崗位人數之比達不到3:1時,按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數進入考試程序。本招聘信息將同期在中國高校招聘網(http://www.jszp.org)、中國研究生招聘網(www.chinaedunet.org)等網站發(fā)布。
通過資格初審進入復審程序的應聘人員將由人事處電話通知本人,同時通知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
(二)考試
公開招聘考試采取直接面試的辦法進行,面試形式包括“單獨面試”或“試講+面試”兩種形式。招聘崗位條件為正高職稱或博士學位的,將從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員中擇優(yōu)選擇應聘人員進行面試;招聘崗位條件為副高專業(yè)技術的,學校定期組織面試。
1、資格復審
面試前,將對通過資格初審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初審人員按照電話通知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本人簡歷、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書(學位證)、職稱證書、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及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
2、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所報崗位的專業(yè)知識水平、教學能力、研發(fā)能力、創(chuàng)新能力、成果轉化能力等教學、科研能力。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績
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面試成績相同的增加考試課目。面試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將于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學院網站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按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體檢結束后,招聘單位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己瞬缓细裾咛蕴。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主管部門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寧波大紅鷹學院網站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并簽訂聘用合同。擬錄用人員凡屬農業(yè)家庭戶的,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zhí)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xù)。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zhí)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fā)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五)、聯系地址和聯系方式:
寧波大紅鷹學院行政樓303室,寧波市鄞州區(qū)學院路899號,聯系電話:0574-88052286
公開招聘監(jiān)督電話:0574-88044810,18967891878
附件1:2014年寧波大紅鷹學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計劃表.rar
寧波大紅鷹學院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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