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補充工作人員,大鵬新區(qū)南澳辦事處擬公開招聘普通雇員6名,具體崗位參見《大鵬新區(qū)南澳辦事處普通雇員招聘崗位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本公告及報考崗位所要求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二)崗位基本應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我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和技能條件;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持有有效的《深圳市普通雇員基本素質測試合格證》(報考輔助管理類普通雇員崗位,須持有A類或B類合格證);
7、符合本公告及《崗位表》所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
(三)有下列情況者,不予接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2008年4月以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3、未完成教學大綱規(guī)定學習內容的結業(yè)生、肄業(yè)生;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方式: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考者須本人到場,不可委托他人代報名;
3、報考者所學專業(yè)須與《崗位表》要求一致(專業(yè)代碼相符),專業(yè)是否相符以國家教育部頒布的《高職高專、本科以及研究生專業(yè)目錄》為準(見附件4);
4、報考者所學專業(yè)須與職位規(guī)定的學歷層次相對應,報考者的最高學歷須與崗位要求相符,低學歷不能報考高學歷要求的崗位,高學歷也不能報考低學歷要求的崗位。
5、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6、報名及資格初審時間:2013年7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至17:30);報名地點:深圳市大鵬新區(qū)南澳辦事處1棟4樓組織部人事辦。
(二)資格初審
報名與資格初審同時進行。報考者報名時須提交如下資料:
1、《大鵬新區(qū)南澳辦事處公開招聘普通雇員報名表》一式兩份(見附件2);
2、身份證、戶籍本原件及復印件;
3、若報考人員身份為社會人員的,需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文憑驗證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若報考人員身份為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應屆畢業(yè)生,或者尚未被畢業(yè)院校或高等教育主管部門就業(yè)派遣的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往屆畢業(yè)生的,提供《畢業(yè)生推薦表》和《畢業(yè)生成績單》復印件;
4、《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見附件3,已婚者填好此表后帶上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計劃生育服務證到戶口所在居委會和街道計生辦蓋章;未婚者需先到民政局開具婚姻狀況證明,再填好此表后帶上戶口本、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居委會和街道計生辦蓋章);
5、無犯罪記錄證明;
6、報考崗位要求的職稱證書、從業(yè)資格證書或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大1寸正面相同免冠彩照3張。
上述材料均驗原件留復印件,報考者須按照報考要求提前準備有關材料原件及其復印件。報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須齊全、準確且保證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報名資格。除文憑驗證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和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可在現場簽訂承諾書外,報名截止時間屆滿時材料不齊全的,視為不合格,不予報名。
三、考試
若符合資格條件報名人員少于(含)10人,則直接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確定擬聘用人員;多于10人,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按筆試成績的高低排序,以1:3比例進入面試。筆試由深圳市龍崗區(qū)人才流動中心負責組織,面試由大鵬新區(qū)南澳黨工委組織部負責組織。
考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百分之五十,面試成績占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合成總成績。在面試成績60分以上人員中根據報考者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四、體檢、資格復審、考核和公示
(一)體檢。
體檢由用人單位組織,體檢時間及體檢注意事項在公布體檢及考核人選時一并公布。
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張,到指定醫(yī)院體檢。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
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zhí)行。
(二)資格復審及考核。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單位在體檢結束后的15天內完成資格復審和考核。
考核內容為擬雇用人選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職位的相關情況。用人單位考核不合格的,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報新區(qū)組織人事局審定,審定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資格。
(三)公示。
經考試、體檢、資格復審和考核合格的擬雇用人員,由用人單位將擬雇人員名單在大鵬新區(qū)政府在線公示7天。
五、辦理雇用手續(xù)
(一)擬雇用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雇用,且不違反《深圳市機關事業(yè)單位雇員管理試行辦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3號)等文件關于雇用、回避等有關規(guī)定的,由用人單位在公示結束的3個月內,辦理雇用手續(xù)。
(二)雇用單位與雇用人員按協商、自愿原則簽訂雇員雇用合同,合同需明確在本單位服務期限至少滿兩年。
六、其它事項
(一)年齡、招考相關資格、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均截止至2013年6月30日。
(二)對在招聘過程中違反我市職(雇)員招聘規(guī)定及本公告規(guī)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按《深圳市機關事業(yè)單位普通雇員招聘實施細則》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鵬新區(qū)南澳辦事處負責解釋。
附件:1.深圳市大鵬新區(qū)南澳辦事處公開招聘普通雇員職位表 .rar
2.大鵬新區(qū)南澳辦事處公開招聘普通雇員報名表 .rar
中共南澳工委組織部
2013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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