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事業(yè)單位用人需求,根據(jù)河北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fā)〔2011〕9號)文件精神,經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河北省進京建筑隊伍管理處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河北省進京建筑隊伍管理處主要職責是:受北京市、河北省住建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管理我省進京建筑業(yè)企業(yè),督導企業(yè)貫徹執(zhí)行河北省及北京市相關法規(guī)規(guī)章;推進冀京建筑市場一體化;配合北京市住建部門開展從業(yè)人員技能培訓、建筑勞務基地建設;為進京企業(yè)提供進京注冊備案、施工合同備案及工程招標、勞動力市場供求信息等相關服務。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洌裰、公開、競爭、擇優(yōu),實行公開招聘,在考試、考核的基礎上擇優(yōu)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單位招聘的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fā)布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招聘考試(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擬聘人員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四、招聘條件、崗位及人數(shù)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法律和黨的方針政策;
3.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質、思想品行和職業(yè)道德,作風正派;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yè)、年齡和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人數(shù)和崗位條件
河北省進京建筑隊伍管理處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2名。招聘人數(shù)、崗位和具體條件按《河北省進京建筑隊伍管理處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確定。
凡涉及年齡、工作經歷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5年3月18日。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方法是:從2015年3月18日算起,此前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3.現(xiàn)役軍人;
4.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6.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未畢業(yè)的全日制普通類高校在讀學生。
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guī)定。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辦法
1.報名及資格審查
考生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報名,由招聘單位依據(jù)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受理報名并進行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3月25日至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報名地點:石家莊市新華區(qū)新華路501號省建設服務中心附樓5310房間。
(3)報名要求:報名者須填寫《河北省進京建筑隊伍管理處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可從網上下載打印填寫,并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非全日制需提供學歷認證)、職稱證書和有關材料原件以及復印件,工作時間證明,3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凡填寫信息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的,取消應聘資格。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資格審核結果及有關事宜。
2.開考比例。招聘人數(shù)與崗位報考人數(shù)的比例不低于1:3。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3.準考證發(fā)放。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由河北省進京建筑隊伍管理處確定,另行通知。
(二)筆試
1.筆試。所有通過資格條件審查人員全部參加招聘單位組織的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聘崗位所要求具備的知識和能力?荚嚥恢付ㄝo導用書,筆試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筆試時限120分鐘。
2.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3.成績查詢。筆試的成績、進入面試人選名單可登錄河北建設網(http://www.hebjs.gov.cn)查詢,查詢日期詳見準考證。
(三)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依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資格復審有不符合條件的,依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面試成績采用“體操打分”方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shù)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面試成績設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天在面試地點張貼,并在河北建設網(http://www.hebjs.gov.cn)發(fā)布。
4.總成績合成。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 10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40%、6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四)體檢與考察
根據(jù)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國家公務員標準執(zhí)行。
體檢合格者進入組織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綜合成績排名先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五)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及河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網站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詢電話:0311-87807363 010-83639685
河北省進京建筑隊伍管理處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