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醫(y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中心為省衛(wèi)生廳直屬事業(yè)單位,主要負責全省藥品集中采購具體事務性工作,F因工作需要,擬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具體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要求
崗 位 |
人數 |
專 業(yè) |
學歷 |
學位 |
其他要求 |
綜合業(yè)務管理 |
1 |
藥學、臨床藥學、藥物制劑、應用藥學、藥事管理、藥物化學、藥劑學、藥物分析學、微生物與生化藥學、藥理學、公共事業(yè)管理、社會醫(yī)學與衛(wèi)生事業(yè)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學士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 |
二、應聘基本條件
1.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職業(yè)道德。
2. 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身體健康(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能勝任崗位工作。
4. 各項資格(證明)認定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9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1. 公開招聘信息。本招聘方案公布在福建省人事人才網(www.fjrs.gov.cn)、福建省畢業(yè)生就業(yè)公共網(www.fjbys.gov.com)、福建衛(wèi)生信息網(www.fjphb.gov.cn)上。
2. 組織報名。凡符合崗位要求者,可直接到省醫(y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中心綜合部進行報名和現場確認。外地報名者可先郵寄報名相關材料復印件進行報名(以郵戳為準),攜帶相關材料原件于筆試前作現場確認。報名需提交以下材料各一份:
(1)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含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個人簡歷(應注明聯系電話、地址、電子郵箱等);
(3)個人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1張;
(4)其他能反映個人綜合素質的相關材料。
報名時間:2013年9月13~ 2013年9月27日,報名地點:福州市鼓屏路61號省衛(wèi)生廳辦公樓103室(郵編350003),聯系人:杜遠舟,聯系電話:0591-83900263。
3. 資格審查。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符合條件的人選。
4. 組織考試和考核?荚嚥扇」P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筆試、面試具體時間由本中心負責通知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筆試主要測試職業(yè)能力、藥品集中采購相關政策規(guī)定,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邏輯思維、分析判斷、語言表達能力和儀態(tài)風貌等。招聘崗位人數與應聘人數達到1:3以上的,方可開考,若不達1:3,報省公務員局同意后開考。筆試、面試滿分為100分,筆試合格線為60分。在筆試合格線以上的人選中,以筆試分數高低,按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忌C合成績按筆試占50%、面試占50%的比例計算。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1:1比例確定考核人選,由本中心安排專人進行考核。
5. 確定人選。組織考核合格的人選進行體檢。出現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的排名順序一次遞補。擬聘人選在福建人事人才網實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一般情況下,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人選將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6. 組織監(jiān)督。駐省衛(wèi)生廳監(jiān)察室(聯系電話0591-87856953)、省衛(wèi)生廳人事處(聯系電話0591-87855651)將對招聘過程進行全程監(jiān)督、指導。
四、辦理聘用手續(xù)和相關待遇
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選,辦理聘用核準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享受國家和福建省規(guī)定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相應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新聘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福建省醫(y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中心
201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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