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改善我市事業(yè)單位人員結構,提升事業(yè)單位服務發(fā)展的能力,經市委、市政府同意,在2015年年底前組織一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F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 招聘單位
市人民來訪接待中心、市法官培訓中心、市檢察官學校、市委黨校、市政府電子政務網絡管理中心、盤錦檢驗檢測中心、市水運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盤錦港引航站。
二、 招聘條件
1、 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 學歷和年齡條件見招聘崗位信息表。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11月1日。
3、 具有擬報考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組織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聘用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
報考人員請于2015年12月10日至12月18日(周六、日休息)下午16:30前登陸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lnpj.hrss.gov.cn),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后,填寫并打印《盤錦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2份(電子版)。在報名期限內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學位證(報名時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考生出具學校證明)、學信網學歷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盤錦市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2份到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二樓207房間)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人員現場繳納報名費100元,并到一樓人事考試辦公室打印筆試準考證。取得筆試準考證的考生請于12月22 日以后登陸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詢考場、考號和考試地點,并將相關信息填寫到筆試準考證上。
3、其它
每名應聘者只能申報一個崗位,當應聘同一崗位的人數未達到比例要求時,將視情況調整或取消該崗位招考計劃,并在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報考已取消崗位的考生,可以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考其他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未按規(guī)定時間改報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二)考試
1、筆試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參加筆試(報考市委黨校崗位人員直接通過面試、試講等形式確定擬聘人選,不參加筆試)。筆試閱卷結束后,招聘機關根據成績匯總分析確定合格分數線。
(1)筆試內容
報考市人民來訪接待中心、市法官培訓中心、市檢察官學校、市政府電子政務網絡管理中心、市水運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盤錦港引航站崗位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報考盤錦檢驗檢測中心崗位的考試內容為專業(yè)知識。
(2)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2015年12月26日上午9:00—10:30。考生請于開考前30分鐘到達考場。
2、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或現場答辯的方法,主要考察考生適應崗位能力和綜合素質。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3.成績匯總
根據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X50%+面試成績X50%)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的1:1比例確定擬聘用人選?偝煽兿嗤,面試成績高者排在前。
(三)體檢
擬聘人員需在盤錦市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人員出現的空缺崗位按照總成績高低遞補一次。
(四)公示
體檢合格者,作為擬聘人選在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7日。
(五)試用及試用期考核
被聘用人員試用期12個月。試用期滿后,根據在崗工作表現由用人單位統一組織對試用人員進行綜合考核。對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的、不適應崗位工作要求的、不服從工作安排的,均終止聘用。2016年畢業(yè)生先簽訂就業(yè)協議,畢業(yè)后辦理聘用手續(xù)。
(六)其它
1.在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聘用等環(huán)節(jié),凡發(fā)現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2.在招聘單位工作不低于5年。違約將按每年1萬元支付招聘單位違約金(如發(fā)生上級政策改變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咨詢電話:0427-2820542、2818305
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