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順利推進全縣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確保我縣各項工作正常運轉(zhuǎn)和落實到位,根據(jù)省、市公車改革有關會議精神,經(jīng)縣公車改革辦公會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工作人員,具體招聘條件及待遇如下:
一、招聘崗位
1、工作人員3名(其中:綜合室1名,安全機務室1名,財務室1名)。
2、駕駛員30名(其中:公車服務中心15名,綜合執(zhí)法用車平臺15名)。
二、招聘條件
1、綜合室工作人員1名:要求35周歲(含)以下;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
安全機務室工作人員1名:要求35周歲(含)以下;本科及以上學歷,機械電子類專業(yè);
財務室工作人員1名:要求35周歲(含)以下;本科及以上學歷,會計與審計類專業(yè),具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招聘對象為符合條件的2016年9月底及以前畢業(yè)的,且同時取得崗位所需畢業(yè)證書的應(歷)屆大中專畢業(yè)生。
2、大型車駕駛員6名:男性,持A1照,駕駛大客的實際駕齡不得低于8年(含),且在5年內(nèi)無重大交通事故記錄;20-35周歲(原單位因公車改革解聘及過渡期在平臺工作的駕駛員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不限學歷。
3、中型車駕駛員9名:男性,持A2、B照,駕齡不得低于5年(含),20-35周歲(原單位因公車改革解聘及過渡期在平臺工作的駕駛員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不限學歷);高中及以上學歷。
4、小型車駕駛員15名:男性,持C1照,駕齡不得低于5年(含),20-35周歲(原單位因公車改革解聘及過渡期在平臺工作的駕駛員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不限學歷);高中及以上學歷。
5、年齡計算方式:20周歲指1996年5月5日(含)之前出生,35周歲指1980年5月5日(含)之后出生,45周歲指1970年5月5日(含)之后出生。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受過刑事處罰、治安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③有偷竊等不良行為的;④其它不宜報考的情形。)
7、戶籍在南昌縣或有南昌縣商品房房產(chǎn)證(本人、夫妻或父母房產(chǎn)證)均可報名。本縣財政撥款的公安輔警、交通協(xié)警、城管協(xié)管員、消防員以及其他單位編外工作人員等(2016年4月30日在冊)不得報名;被原單位辭退人員不得報名。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1、報名時間:2016年5月16日至5月18日(工作日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南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干部管理科。
3、報名時須提供本人戶口本或房產(chǎn)證、身份證、畢業(yè)證或應屆畢業(yè)生證明、駕照、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隨同《報名表》(網(wǎng)上下載)2份,一并提交進行資格審查;同時準備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3張,報名時繳納考試費50元。
四、考試方式
考試開考比例為3:1(如達不到開考比例,確需調(diào)整再另行公告),考試方式視各崗位報名情況而定,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入闈人員公告
各崗位根據(jù)考試成績排名順序按招聘人數(shù)1:1確定入闈人員(末位并列依次按學歷高低,畢業(yè)時間先后順序排名;駕駛員按駕照等級高低,駕齡長短,學歷高低先后順序排名),并在網(wǎng)上予以公告。
六、體檢、政審
根據(jù)考試成績排名,按擬聘人數(shù)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產(chǎn)生的空缺按考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兩次。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政審,政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產(chǎn)生的空缺不再遞補。
體檢、政審由南昌縣人社局、縣機管局組織實施。
七、公示
體檢、政審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將在網(wǎng)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七天。公示無異議,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
八、聘用管理
聘用人員實行編外合同管理(不上編),考核期為兩個月,考核期滿如合格,用人單位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到南昌縣勞動監(jiān)察局鑒證,聘用人員實行一年一聘。
九、待遇
(一)綜合室、安全機務室、財務室工作人員工資標準:每月基本工資2000元+績效工資700元+工齡工資50—250元(工作滿一年工齡工資從50元開始逐年增至250元止)。
(二)大型車駕駛員(持A1照):每月基本工資1537元+績效工資1663元(含考核工資、崗位工資、延時補貼、行車補貼、工齡工資等)。
中型車駕駛員(持A2、B照):每月基本工資1537元+績效工資1463元(含考核工資、崗位工資、延時補貼、行車補貼、工齡工資等)。
小型車駕駛員(持C1照):每月基本工資1537元+績效工資1263元(含考核工資、崗位工資、延時補貼、行車補貼、工齡工資等)。
(三)績效工資總額在不超過限額(基礎數(shù)乘以單位總?cè)藬?shù))的前提下,按日?己嗽诳冃ЧべY的基礎數(shù)上下浮動。
(四)用人單位為受聘人員繳納“五險”,其中單位部分由縣政府財政解決,個人部分由應聘者個人承擔。
十、其他
1、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為:0791-85712813(南昌縣人社局)。
2、招聘工作資格審查貫穿始終,請考生仔細對照所報崗位條件,誠信報考,不符合崗位條件者,請勿報名和參加考試。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凡因考生個人弄虛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個人負責。
3、對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它有關證件、證明騙取考試資格的,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3年內(nèi)不得報考的處理。
4、應聘人員、聘用單位和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有《南昌市市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事業(yè)單位統(tǒng)一組織公開招聘實施意見的通知》(洪府廳發(fā)【2012】48號)第七(一)條所列情形的,要實行回避。
5、招聘工作各階段具體安排均在南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參考人員因未看到通知而影響錄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擔。
6、本公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85712813)。
7、未盡事宜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附件:南昌縣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doc
南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