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陽市2016年面向教師公開選調市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瀏陽市部分市直單位因工作需要,經(jīng)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面向全市在編在崗教師中公開選調30名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選調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
二、選調計劃
共選調30名工作人員,具體崗位人數(shù)見《崗位一覽表》,其崗位等級待參加單位競聘后確定。
三、人員管理
列入相應單位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管理。
四、選調方式
1、綜合類崗位(詳情見《崗位一覽表》)按總成績高低由考生自主選擇單位的方式進行(如總成績出現(xiàn)相同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選崗順序;如出現(xiàn)總成績相同且筆試成績也相同時,則抽簽決定選崗順序)。
2、藝術類崗位由文體廣電局根據(jù)工作需要統(tǒng)籌派駐至鄉(xiāng)鎮(zhèn)擔任文化站長(專干)。
五、報考條件
(一)瀏陽市教育系統(tǒng)內在編在崗公辦教師且在我市公辦教師崗位工作滿三年(時間計算至2016年9月);
(二)學歷、年齡、性別、專業(yè)等崗位要求詳見《崗位一覽表》;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有強烈的事業(yè)心、責任感和敬業(yè)精神;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
1、瀏陽市內從事教學工作未滿三年的;
2、受處分期間的;
3、近三年內年度考核等次有合格以下的;
4、正在接受審計、紀律檢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六、選調程序
發(fā)布簡章—現(xiàn)場報名—資格審查—發(fā)放準考證—筆試—考核—體檢—考察—公示—辦理相關人事手續(xù)。
七、報名與資格審查
1、本次考試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自愿報名:請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帶學歷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和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張等資料于2016年7月11日—7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到瀏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中心附一棟3343室)報名。
3、資格審查:由瀏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編委辦、教育局等單位共同組成資格審查小組,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集中審查,資格審查通過后,不得修改報考崗位。
4、開考比例:資格審查合格人數(shù)與對應崗位選調計劃數(shù)達到5:1的比例方可開考,低于5:1則核減或取消該崗位選調計劃數(shù)。
八、筆試
1、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參加筆試時,考生必須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
2、筆試內容:綜合類崗位為公共基礎知識,藝術類崗位為藝術類專業(yè)知識,滿分為100分。
3、筆試不指定復習內容和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九、考核
1、按對應崗位選調計劃數(shù),在報考同一類崗位的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考核人員名單(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同進入考核)。
2、考核主要側重了解考生的理論水平、個人特長、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臨場應變能力與崗位匹配性。
3、考核成績滿分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4、考核人員名單、方式、時間、地點將在瀏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wǎng)站及公眾微信號公布。
十、總成績合成
按照筆試成績占50%、考核成績占50%計算考生總成績(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十一、體檢
1、按對應崗位選調計劃數(shù)根據(jù)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入圍體檢對象(如總成績出現(xiàn)相同分數(shù)時,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或者放棄體檢的情況,則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總成績出現(xiàn)相同分數(shù)時,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執(zhí)行。
3、體檢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列為考察對象。
4、體檢由瀏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十二、考察
1、體檢結束后,由瀏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相關單位對體檢合格者采取走訪調查、座談、查閱檔案資料等形式進行認真、扎實、全面的考察。
2、出現(xiàn)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考察的情況,導致該選調崗位考察人選空缺時,則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總成績出現(xiàn)相同分數(shù),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經(jīng)體檢合格后進行考察。
十三、辦理相關人事手續(xù)
1、考察結束后,考察合格人員即為擬選調人員。
2、擬選調人員名單在瀏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3、公示無異議者按程序辦理調配手續(xù)。
十四、組織實施和監(jiān)督
本次選調工作由瀏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有關部門配合。選調考試過程中如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依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如有弄虛作假、舞弊的考生,取消選調資格。為確保本次選調工作順利進行,維護選調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
咨 詢 電 話: 0731--83655275 83679720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731-83601001(瀏陽市人社局紀委)
0731-83611642(瀏陽市紀委信訪室)
瀏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7月6日
附件下載:
瀏陽市2016年面向教師公開選調市直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