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面向全市公開選聘蒙古族幼兒園園長公告
為了更好地促進全市民族學前教育健康發(fā)展,依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內蒙古民族教育條例》和赤峰市委組織部《關于印發(fā)〈赤峰市直屬機關科級干部任免管理工作暫行辦法〉的通知》(赤組發(fā)〔2015〕8號),通過公開競聘、擇優(yōu)錄用的方式,面向全市選聘蒙古族幼兒園園長。現公告如下:
一、競聘原則
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
二、競聘崗位
(一)赤峰市直屬機關蒙古族幼兒園園長
(二)赤峰市新城蒙古族幼兒園園長
三、競聘范圍
面向全市公開競聘
四、競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內蒙古民族教育條例》和《關于印發(fā)〈赤峰市直屬機關科級干部任免管理工作暫行辦法〉的通知》(赤組發(fā)〔2015〕8號)文件中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
(二)資格條件
1.蒙古族,年齡五十周歲以下;
2.具有中師及以上師范類院校高等教育學歷;
3.截止到2016年12月5日,擔任副園長職務滿三年以上,擔任園長職務滿兩年以上;
4.具有較強的蒙古語言文字應用能力和蒙古語會話能力,能夠較熟練地運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
5.近兩年年度考核優(yōu)秀或者近三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
五、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6年12月13日至12月16日
報名地點:赤峰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410室)
六、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時進行。報名人員須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任職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加蓋公章)。
七、面試
資格審查合格后,直接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咨詢電話:0476-8333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