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仁市碧江區(qū)2017年公開招聘(引進)高中(中職)教師實施方案
為加強我區(qū)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建立科學、規(guī)范的用人制度,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人事部令第6號和《關于印發(fā)<貴州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的通知》(黔人社廳發(fā)〔2013〕1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qū)實際,經銅仁市碧江區(qū)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引進)高中(中職)教師32名,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本次公開招聘(引進)工作在碧江區(qū)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碧江區(qū)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區(qū)招聘辦”)具體組織實施,“區(qū)招聘辦”設在碧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招聘(引進)原則及工作程序
公開招聘(引進)工作堅持德才兼?zhèn)錁藴屎兔裰、公開、競爭、擇優(yōu)原則,實行公開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考試、公開聘用、公開監(jiān)督,并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三、招聘(引進)人數及職位
本次區(qū)教育系統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引進)高中(中職)教師32名,具體職位詳見附件1《銅仁市碧江區(qū)2017年公開招聘(引進)高中(中職)教師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四、招聘(引進)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引進)對象
凡符合本次公開招聘(引進)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學歷、專業(yè)技能、身體等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9年3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2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優(yōu)秀人才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7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擬報考職位所需其他資格條件。
(三)具有以下條件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yè)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3、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應屆畢業(yè)生,截止2017年3月15日服務未滿一屆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4、經公開招考錄用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5、我區(qū)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正式工作人員;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
五、發(fā)布招聘(引進)信息
本次招聘(引進)信息統一在“碧江區(qū)人民政府網”(網址:www.trgov.gov.cn)和“碧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網址:www.trsrzs.gov.cn)發(fā)布,請考生密切關注,若因考生未閱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六、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本次報名由碧江區(qū)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報名地點:貴州師范大學(花溪校區(qū))行政西樓就業(yè)指導中心。
報名時間:2017年3月15日至16日9:00至17:00。
(二)報名要求
1.考生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名,每名考生限報一個職位;
2.考生須認真閱讀招聘本方案,按照方案和“職位表”公布的條件和要求報名,并提供與之相符且真實有效的報名材料。如有隱瞞真實信息、弄虛作假,持偽造證件、證明及其他材料獲得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3.考生報名時須認真填寫附件2《銅仁市碧江區(qū)2017年招聘(引進)高中(中職)教師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如實填寫本人有關信息!皥竺怼钡男畔⑻顚懖徽鎸、不完整、錯誤等導致信息難以辨認的,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的,若報名信息出現前述情況,視為考生本人填寫。考生須確保所留聯系電話準確、暢通,因所留電話不準確或不暢通導致無法聯系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報名所需材料
考生須在“碧江區(qū)人民政府網”和“碧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下載并填寫“報名表”(附件2),同時持畢業(yè)證(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持就業(yè)推薦表)、學位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以及招聘職位所需其他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張,在職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招聘職位要求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的,往屆生須提供相應學科資格證書。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與報名同步進行,報考人員須持“報名表”及相關報名材料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查,并由“區(qū)招聘辦”選派的工作人員簽字確認后,視為資格審查合格。
公開招聘(引進)職位計劃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如達不到1:3比例的,根據實際報名人數進行調減或取消。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如發(fā)現考生資格不符的,即取消應聘資格。
(五)報名繳費
資格審查通過的,憑報名資料到繳費處繳納考試考務費100元,并將“報名表”交繳費處保存,經繳費處人員簽字確認后,視為報名成功。繳費憑證是領取筆試準考證的重要依據,考生務必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