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江學院海峽學院2017年10月輔導員招聘公告
一、學校簡介
閩江學院是2002年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由福建省人民政府舉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實行“省市共建、以市為主”的辦學體制。學校大力拓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形成了校校合作、校地合作、校企合作、閩臺合作、國際合作等多種合作辦學模式。2009年7月,閩江學院成立了閩江學院海峽學院,現承擔閩江學院閩臺高校聯合培養(yǎng)本科人才項目和中美本科國際課程教育項目辦學任務。
2009年9月,閩江學院與臺灣著名高校中國文化大學、實踐大學合作,按照“3+1”合作培養(yǎng)模式開展閩臺教育合作與交流的項目,2016年增加了“4+0”辦學模式,在探索閩臺高層次應用型本科人才培養(yǎng)方面,成為我省第一所開展閩臺聯合培養(yǎng)應用型本科人才項目建設的高校。閩臺高校聯合培養(yǎng)本科人才項目引進臺灣著名高校的優(yōu)質課程體系、管理經驗和國際化師資等,同時引入澳大利亞高校英語教學體系,培養(yǎng)適應社會需要、實踐創(chuàng)新能力強的商科及文化創(chuàng)意與藝術設計高素質應用型專門人才。學院目前承擔著福建省“校校企”閩臺聯合培養(yǎng)人才項目及“閩臺高校師生雙向交流”教育改革試點項目的建設任務。該項目現有金融學、保險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管理、會計學、財務管理、電子商務、環(huán)境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廣告學等十個閩臺合作專業(yè)。
海峽學院的閩臺合作、中外銜接的應用型人才培養(yǎng)模式已得到社會認可,使學校成為成批量輸送海外留學生最多的福建高校。學院將堅定不移地實施“按發(fā)展需要培養(yǎng)人”的戰(zhàn)略,走開放辦學之路,圍繞服務于“一帶一路”和福建自貿區(qū)建設,主動融入福州地方經濟建設和發(fā)展之中,發(fā)展境外高校合作之利,以學科專業(yè)建設為重點,強化產學研合作,培養(yǎng)具有國際視野,具備較強綜合素質、動手能力和創(chuàng)新能力的專門人才,進一步發(fā)展特色鮮明的境外合作辦學。
因工作需要,2017年我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導員2名,現將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二、基本要求
1.中共正式黨員;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政治理論水平;遵紀守法,品行良好,無受任何處分;
2.組織觀念和責任心強,服從工作安排,具有吃苦耐勞和團隊合作精神,具有較強的教育管理、組織協調、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熱愛學生和學生工作,愿意長期從事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至少能在崗位上工作4年;
3.年齡在28周歲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且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取得國(境)外碩士及以上學位證書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5.本科或研究生學習期間擔任一學年及以上主要學生干部(指校學生會、校研究生會、校團委部長及以上學生干部;院(系)學生會、團委部長及以上學生干部;年級學生會、團委部長及以上學生干部;班(年)級或專業(yè)黨支部書記;班長;團支部書記等),且個人獲得校級及以上榮譽(指校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優(yōu)秀團干部、優(yōu)秀團員等);
6.須入住學生宿舍樓。
三、聘用管理及有關待遇
1、實行合同聘用制管理辦法,依照有關規(guī)定與學院簽訂勞動合同;
2、工資待遇與同等高校相近,有完善的五險一金(社保、醫(yī)保、住房公積金)保障。
四、招聘辦法
1、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0月8日。
2、應聘人員將應聘材料(個人簡歷、身份證、歷次學歷學位證書、在校學習成績單、獲獎情況、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主要學術水平或科研成果的證明材料等掃描件)發(fā)送至3209606379@qq.com,學校對應聘人員資格審核,文件名為本人姓名+應聘崗位。應聘人員提供的材料應真實可靠,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和聘用資格,已被聘用的,將予以解聘。
3、招聘程序
以上崗位面向全社會公開招聘,按照學院統一組織招聘的方式,通過個人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核、體檢、公示等程序確定聘用人選。應聘人員應完全符合招聘崗位要求,并保證所填寫和提供的情況、資料真實可靠,學院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盡快以電話方式通知初審合格者進入學院下一輪招聘程序。
4、聯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上街鎮(zhèn)溪源宮路199號(閩江學院內)閩江學院海峽學院1A201室(郵編350108)
學校網址:http://hxxy.mju.edu.cn/home
聯系電話:0591-83760982/83761990聯系人:林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