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福建警察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方案
福建警察學院是福建省唯一一所培養(yǎng)公安、司法警察為主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學院位于福州市倉山區(qū),現因學院發(fā)展需要,擬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0名,根據《福建省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暫行辦法》的規(guī)定,制定具體方案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2017、2018屆畢業(yè)生,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報名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屆別認定以該證書取得年份為準,認證書等各項資格認定截止時間為2018年7月31日;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序號 |
招聘 崗位 |
招聘 人數 |
專業(yè) |
學歷學位 |
其他要求 |
備注 |
01 |
學管 干部 |
10 |
公安學類、 公安技術類 |
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
男性 |
該崗位需入住男生宿舍 |
三、信息發(fā)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www.fjrs.gov.cn)、福建公安公眾服務網(www.fjgat.gov.cn)、福建警察學院門戶網站(http://www.fjpsc.edu.cn/)公開發(fā)布。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10月16日—10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請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將報名材料打包壓縮后通過電子郵件發(fā)送至郵箱:fjjcxyrs@163.com(郵件命名為“招聘崗位—姓名報考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材料包括:
(1)《2017年福建警察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2017年福建警察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信息匯總表》;
(2)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
(3)學歷、學位掃描件。2018屆畢業(yè)生暫時無法提供的,應書面保證學歷學位真實性;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
(4)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需提交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或與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關系的證明)的掃描件,若暫時無法提交的,經福建警察學院組織部同意后最遲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報考人員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并確保招聘期間保持通暢。
3.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4.公布名單: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即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將于報名截止3日后在福建警察學院網站人才招聘欄目(http://www.fjpsc.edu.cn/)公布,請密切關注,不再另行通知。如有異議,請于結果公布之日起3日內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五、考試
1.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實際應聘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未達到3∶1比例的,按閩人發(fā)〔2006〕11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總分均為100分。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合格線為60分。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
2.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不足按實有人數確定)。若實際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崗位擬招聘人數,面試合格線為70分。
3.面試前將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應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2018屆畢業(yè)生暫時無法提供學歷、學位復印件的,應先提交個人書面承諾書,經福建警察學院組織部同意后最遲延至公示前提交。報考者應對提交的材料真實性負責,如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和要求的,一經核實,取消聘用資格。
4.進入面試考生的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折合計算。若綜合成績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分高者為擬聘人選。若面試成績仍并列的,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yōu)闇省?/P>
5.筆試、面試等具體事項和時間安排以及所有參考人員成績、進入面試人選名單請關注福建警察學院門戶網站人才招聘欄目(http://www.fjpsc.edu.cn/),不通過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體檢
1.根據綜合成績高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標準執(zhí)行。
2.未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考核、體檢人選。
七、公示
1.考核、體檢合格,且符合崗位各項條件要求的擬聘人選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2.一般情況下,自報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擬聘人選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八、聘用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核準手續(xù),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九、聯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qū)首山路59號
電話:0591-83532716、87094210。
E-mail:fjjcxyrs@163.com
十、監(jiān)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警察學院和省公安廳共同組織實施。福建警察學院紀檢監(jiān)察審計處和省公安廳機關紀委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91-83421360、0591-87093455。
附件:1.2017年福建警察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2.2017年福建警察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信息匯總表.xls
福建省公安廳人事處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