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guī)定,浙江省機關事務管理局下屬武林門幼兒園、保俶幼兒園、府苑幼兒園等3家幼兒園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省省級機關武林門幼兒園、保俶幼兒園、府苑幼兒園均為浙江省機關事務管理局下屬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辦公地點位于杭州市區(qū)。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5個崗位共18名人員。
招聘崗位及具體報名條件要求見下表:
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 |
崗位類別 |
人數(shù) |
年齡 |
戶籍 |
專業(yè) |
學歷 |
專業(yè)技術資格或職業(yè)資格 |
其他條件 |
武林門幼兒園 |
專業(yè)技術 |
8 |
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
浙江省戶籍 |
學前教育或教育學專業(yè) |
大專及以上 |
|
| |
保俶幼兒園 |
1 |
| |||||||
府苑幼兒園 |
保健醫(yī)生 |
專業(yè)技術 |
1 |
兒科、內科、全科 |
本科及以上 |
| |||
武林門幼兒園 |
保育員 |
工勤技能 |
6 |
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
不限 |
高中及以上 |
教師資格證或保育員上崗證 |
具有3年以上幼兒教育或保育員工作經歷 | |
水電維修工 |
工勤技能 |
1 |
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
維修電工 |
高中及以上 |
中級以上相關行業(yè)職業(yè)資格 |
| ||
府苑幼兒園 |
廚師 |
工勤技能 |
1 |
烹飪或面點制作 |
高中及以上 |
其中,符合招聘崗位其他條件要求、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2013年應屆畢業(yè)生可以報名應聘,但應于2013年7月底前取得相應學歷;要求工作經歷的崗位,對工作經歷的認定依據勞動(聘用)合同及社保繳納記錄進行,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時。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現(xiàn)場或郵寄報名。應聘人員應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2月22日期間,通過現(xiàn)場送達(限工作時間)或郵寄方式提交報名材料的辦法進行報名。地點:杭州市保俶路81號(浙江省機關事務管理局人事處),郵政編碼:310007。報名材料包括報名表(樣式附后)、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可提供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以及部分崗位報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書復印件1份。
2、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一周內,招聘單位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通過電話向報名人員反饋資格審查結果。
各崗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shù)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shù)的3倍,否則將相應核減招聘人數(shù)直至取消有關崗位招聘計劃。
3、應聘資格的取得。符合組織考試條件的崗位,招聘單位確定考試有關安排,向通過資格初審者發(fā)放準考證后,報名人員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分初試、復試兩輪進行。每輪成績、總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初試后,各崗位均按1:5比例確定入圍復試人員名單;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入圍下一環(huán)節(jié)。。
根據招聘崗位特點,各崗位考試辦法各有側重,具體如下:
1、幼兒教師崗位
初試為幼兒教育知識筆試。
復試包括現(xiàn)場組織幼兒活動能力測試和結構化面試、特長展示。
初試、復試成績分別按40%和60%計入總成績。
2、保健醫(yī)生崗位
初試為兒童保健工作知識筆試。
復試為結構化面試。
初試、復試成績均按50%計入總成績。
3、保育員崗位
初試為保育工作知識和幼兒教育基礎知識筆試。
復試包括幼兒游戲活動組織、內務整理能力測試及結構化面試。
初試、復試成績分別按40%和60%計入總成績。
4、廚師崗位
初試包括烹調專業(yè)知識筆試和菜肴、點心制作技能測試。
復試為結構化面試。
初試、復試成績分別按60%和40%計入總成績。
5、水電維修崗位
初試包括水電維修管理專業(yè)知識和維修技能測試。
復試為結構化面試。
初試、復試成績分別按60%和40%計入總成績。
(三)體檢、考核
考試結束后,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各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
體檢一般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其中廚師體檢參照餐飲業(yè)從業(yè)人員體檢標準執(zhí)行。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zhí)行。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guī)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xù)。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yè)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xiàn)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jiān)督:
1、主管部門網站(http://www.zjhq.gov.cn,“通知公告”欄目);
2、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主管部門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jiān)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省機關事務管理局(人事處):0571-87052010;
2、省人力社保廳(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組織單位咨詢。
通訊地址:浙江省機關事務管理局人事處(杭州市保俶路81號503室)
電話:0571-87052613
聯(lián)系人:沈英
浙江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201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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