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高新區(qū)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省人事廳關于事業(yè)單位全面試行人員聘用制有關問題和意見的通知》和《中共長沙市委辦公廳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長沙市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照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高新區(qū)黨工委、管委會決定對長沙高新區(qū)區(qū)屬學校需增補的90名教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單位情況簡介
長沙國家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簡稱長沙高新區(qū))創(chuàng)建于1988年10月,1991年3月經國務院批準為首批國家級高新區(qū)。2005年以來,伴隨著園區(qū)經濟社會發(fā)展,在經過三次區(qū)劃調整后,現(xiàn)直屬學校16所。高新區(qū)秉承“一流園區(qū),打造一流教育”的理念,通過積極加大財政投入、加快推進學校硬件提質、不斷改善教師待遇等措施,有力推進了園區(qū)教育發(fā)展,優(yōu)質教育資源不斷豐富,打造了明德麓谷學校、麓谷小學、虹橋小學、雷鋒小學、師大附中高新實驗中學及長沙高新技術工程學校等一批知名學校,現(xiàn)誠邀各類優(yōu)秀在職教師與畢業(yè)生教師加入。
二、招聘原則
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
三、人員管理
1、在職教師崗位招聘錄取人員列入事業(yè)單位財政全額撥款編制,其崗位等級待參加學校崗位競聘后確定。
2、畢業(yè)生崗位招聘錄取人員編制到校不到人,工作2年后,通過考核,優(yōu)秀的作為在職教師辦理進編手續(xù);
3、招聘錄取人員均實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
四、招聘范圍及招聘程序
(一)招聘范圍
中小學、職業(yè)中專等學校在職教師及2011-2013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計劃內統(tǒng)招全日制畢業(yè)生。具體招聘崗位與人數如下:
崗位 類別 |
崗位名稱 |
崗位數 |
小學 |
在職教師 |
15 |
畢業(yè)生 |
27 |
|
初中 |
在職教師 |
23 |
畢業(yè)生 |
17 |
|
職專 |
在職教師 |
6 |
畢業(yè)生 |
2 |
|
合計 |
90 |
(二)招聘程序
發(fā)布簡章—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打印準考證—筆試—資格復審—考核—體檢—考察(含資格終審)—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公示—辦理相關人事手續(xù)。
五、報名
(一)報考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熱愛教育事業(yè),服從安排,愛生敬業(yè)。
3、具備報考崗位相應學科所需的教師資格,即:
小學教師崗位必須具備小學或中學教師資格證,中學教師崗位必須具備中學教師資格證,且所報學科與教師資格證學科相符(小學科學學科執(zhí)有物、化、生、地、自然及科學等學科教師資格證即可,心理咨詢教師持有教師資格證即可)。
職業(yè)中專教師崗位必須具備中學、職專、技校、高校等系列教師資格證,公共學科要求所報學科與教師資格證學科相符,電子、工民建、機械加工等專業(yè)學科執(zhí)有相關學科教師資格證即可。
4、普通話水平達到相應專業(yè)學科要求,即:語言類學科(語文、英語、音樂)為二甲,其它學科為二乙。
5、具有計算機應用能力等級證書。
6、身體和心理健康。
7、畢業(yè)生崗位必須是2011-2013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計劃內統(tǒng)招全日制畢業(yè)生。
8、2013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計劃內統(tǒng)招全日制在讀本科生(學士)、碩士、博士研究生不得參加報名。
9、合同期內的特崗教師和2013年免費師范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圍。
10、具體崗位要求見附表。
(二)報名方式、時間
1、報名方式:本次考試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于報名前下載并填寫《長沙高新區(qū)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二)、報名時持填寫好的《長沙高新區(qū)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和相關證件證書接受資格初審、現(xiàn)場交付《長沙高新區(qū)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打印領取《筆試準考證》并確認個人報名信息等。
2、報名時間:定于4月12日—4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3、地點:長沙人才市場(賀龍體育中心南門,勞動西路299號)
4、報名要求:
(1)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招聘條件以本公告為準。
(2)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信息應當真實、完整、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信息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錄取資格。
5、開考比例:各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到5:1(含5:1)方可開考。
6、報名資格審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凡報名者均需提供填寫好的《長沙高新區(qū)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張和以下證件、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他人報名的,還需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在職教師崗位:《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計算機證、《工作經歷證明》(提供聘書、合同或單位證明)
畢業(yè)生崗位:《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計算機證》(注:2013年的應屆畢業(yè)生可暫提供《身份證》、《學生證》、加蓋畢業(yè)院校就業(yè)部門印章的《就業(yè)推薦書》,但資格終審時須提交《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計算機證》、《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
六、筆試、資格審查與考核
(一)筆試
1、筆試內容:
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應具備的專業(yè)知識(注:1、音樂、體育崗位為音樂教育、體育教育專業(yè)知識;2、舞蹈崗位專業(yè)知識筆試內容與音樂崗位專業(yè)知識筆試內容一致)和教育綜合知識(教育法律法規(guī)、教育學、心理學和課程改革新理念等)兩科。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筆試綜合知識、所報學科專業(yè)知識兩科成績按3:7的比例合成為最后筆試成績。
2、此次筆試與長沙市教育局直屬單位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同步進行。
筆試時間定于4月28日(星期日)上午8∶30—11∶00。筆試考點、考室及考生座位號將于4月25日(星期四)在長沙教育信息網發(fā)布。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正式有效身份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成績查詢時間定為5月8日(星期三)至5月9日(星期四),可在長沙教育信息網查詢,對筆試成績有異議者可在5月8日至5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到高新區(qū)教育局綜合處辦公室(麓谷小學博學樓四樓)遞交書面查分申請(附本人《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復印件),并于10日下午2:30—5:00領取查分結果。
(二)資格復審
1、進入資格復審的人選,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與招聘計劃數3:1的比例確定,筆試成績相同的,以專業(yè)知識成績高低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將于 5月 14日在長沙教育信息網、長沙高新教育網、長沙人才網公布。
2、資格復審時間暫定為5月16日— 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崗位所需的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3、不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考核資格,在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筆試成績相同,以專業(yè)知識成績高低確定)。
(三)考核
1、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考核環(huán)節(jié)。
2、計算機、音樂(含舞蹈)、體育、美術教師崗位的考核由面試、試教和專業(yè)測試構成。其他崗位的考核由面試和試教構成。
3、試教主要測試應聘人員把握教學內容、運用教學手段、組織課堂教學的能力、課堂教學效果以及所具備的基礎理論和專業(yè)知識水平。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儀表儀態(tài)、行為舉止、綜合分析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和臨場應變能力等。面試、試教結束后統(tǒng)一進行專業(yè)測試。
4、考核滿分100分,考核時間、地點及具體考核方案另行公布。
(四)成績匯總
1、考生筆試成績、考核成績按4:6的比例合成考生綜合成績。
2、綜合成績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進入體檢。
七、體檢
1、體檢人選按與該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確定。若綜合成績相同,則以考核成績的高低確定。
2、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實施。
3、體檢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
4、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列為考察對象。
八、考察
1、體檢結束后,由高新區(qū)組織人事局、教育局對體檢合格者采取走訪調查、座談、查閱檔案資料(同時進行資格終審)等形式進行認真、扎實、全面的考察。
2、當體檢、考察出現(xiàn)不合格,或體檢和考察合格者棄權,導致該招聘崗位考察人選空缺時,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若綜合成績相同,則以考核成績高低確定(最多遞補兩次),經體檢合格后進行考察。
九、錄取、聘用
1、考察結束后,考察合格人員即為擬錄取人員。
2、擬錄取人員名單經長沙高新區(qū)管委會審查,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下達錄取批復,錄取人員名單在長沙教育信息網、長沙高新教育網、長沙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辦理相關人事手續(xù)。
3、所有錄取人員工作單位安排由高新區(qū)管委會統(tǒng)一調配。
十、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由高新區(qū)組織人事局報市相關部門審核備案,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高新區(qū)黨工委、管委會指導下,由高新區(qū)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高新區(qū)紀檢監(jiān)察審計局全程監(jiān)督。
2、在招聘過程中,報考人員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及錄取資格。
3、整個招聘工作將在長沙教育信息網、長沙高新教育網、長沙人才網上公布有關情況。
4、本方案由長沙高新區(qū)管委會教育局負責解釋。
5、考務、政策、技術咨詢電話:0731-88982762、88982764(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6、監(jiān)督電話:
長沙高新區(qū)紀檢監(jiān)察審計局:0731-88995359
長沙高新區(qū)組織人事局:0731-88995085
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管理處:0731-84907996 84907997
長沙高新區(qū)管委會 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0一三年四月三日
附件:1、長沙高新區(qū)管委會所屬學校招聘崗位及要求.rar;
2、長沙高新區(qū)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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