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合浦縣公開招聘高中教師簡章
為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師資隊伍,促進我縣高中教育快速均衡發(fā)展,根據(jù)《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fā)[2011]155號)有關規(guī)定,經(jīng)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由縣教育、人社、編制、財政等部門和各高中學校組成招聘小組到相關大學招聘高中教師70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制定本簡章。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屬于2014年國家“211工程”大學、“985”工程大學、廣西師范大學和省外省屬重點大學(不含學院)等全日制本科應屆師范類畢業(yè)生,正式聘用時須取得學士或以上學位;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高中教學的能力水平和身體條件;
(四)專業(yè)必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學科類別一致;
(五)正式聘用時需取得高中教師資格。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1.本次招考采取現(xiàn)場方式報名,凡符合本簡章報考條件的考生,請持本人身份證、就業(yè)推薦書、畢業(yè)證、學位證或學校出具的學歷、專業(yè)、學位和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證明等原件、復印件各1份和《合浦縣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報名表》2份于3月25日到廣西師范大學指定地點報名。
2.考生只允許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考,不能同時報考兩個及以上崗位。
3.正式聘用時仍不能取得相應畢業(yè)證、學位證和高中教師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核
1.由招聘小組依據(jù)本簡章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現(xiàn)場進行資格審查,并提出審核意見。
2.已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原則上不能再修改已提交的報考信息和報考崗位。
3.因報考人數(shù)未達到開考要求的考生,可改報其他相類似學科的崗位。
三、招聘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只設面試,依據(jù)面試成績擇優(yōu)聘用。由合浦縣教育局制定方案并組織實施。
(一)招聘計劃與報考人數(shù)達到1:3比例的崗位直接開考,未達到1:3比例的由縣教育局商縣人社、編制、財政等部門報縣政府批準后再開考。凡開考的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全部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定于3月26日開始。
(二)嚴格實行面試驗證制度?忌仨毎幢竞喺乱(guī)定攜帶報名要求提供的全部材料的原件,經(jīng)縣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核對無誤后才能進行面試?忌峁┑淖C件或材料(如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報名表等)必須真實可靠,否則招聘單位有權現(xiàn)場取消考生的考試資格。
(三)面試方式:本次面試方式為說課,時間為每人10分鐘,包括說教材,說學情,說教法學法,說教學過程等,不設提問,不設才藝表演,主要測試考生教學能力水平、專業(yè)知識和能力。
(四)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線的考生不得確定為考核人選。
四、考核與體檢
依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考核人選和體檢人選,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可同時確定為考核人選和體檢人選。
報考計劃聘用人數(shù)與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比例在1:1及以下崗位的考生,其面試成績要達到當天所在考官組面試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且合格以上,方可進入考察、體檢程序。
(一)考核
由用人單位與主管部門組成考核組,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根?jù)擬聘崗位要求,到考生所在學校,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及工作表現(xiàn)等情況,對考核對象進行資格復審;計生審核由所在學校審核并提供計生證明。
(二)體檢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考生,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導致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資格。因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崗位空缺,將在報考同一崗位的其他考生中按考試成績排序依次替補。
五、公示、培訓、聘用
(一)經(jīng)面試、考核、體檢合格者,確定擬聘用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二)經(jīng)公示群眾無異議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崗前培訓。
(三)崗前培訓合格,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入編手續(xù)(試用期為一年)。
(四)在規(guī)定時間內,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不能辦理聘用手續(xù)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者,辦理定職、定級手續(xù);考核不合格者,視情況延長試用期半年或取消聘用資格。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招聘的有關政策,自覺接受社會輿論和干部群眾的監(jiān)督。如發(fā)現(xiàn)有違規(guī)違紀或弄虛作假行為,及時予以制止,并視情節(jié)輕重按規(guī)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二)考生有下列情形的,取消考試資格,今后五年內不得參加我縣各類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或體檢過程中有作弊行為的。
聯(lián)系電話:0779-7293406(合浦縣教育局政工股)
合浦縣教育局 合浦縣人力資源的社會保障局
2014年3月13日
教師試題推薦:中小學幼兒教師招聘考試試題
教師面試常見問題匯總:教師招聘考試面試常見問題匯總
教師說課稿:教師招聘考試說課稿匯總
教師教案:教師招聘考試教案匯總
教師考試大綱:教師招聘考試大綱
事業(yè)單位招聘專題:最新事業(yè)單位招聘信息發(fā)布區(qū)
公務員考試信息專題:最新公務員考試信息發(fā)布區(q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