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第一中學2014年公開考核招聘教師實施方案
因教學工作需要,經(jīng)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核準,我校2014年將通過面試考核方式公開招聘教師26名,F(xiàn)根據(jù)《2014年泉州市直公立學校(單位)公開考核招聘教師通告》(以下簡稱《通告》)要求,特制定我校具體實施方案。
一、招聘崗位
語文教師6名(初中4名,高中2名)、數(shù)學教師4名(初中3名,高中1名)、英語教師3名(初中2名,高中1名)、政治教師4名(初中3名,高中1名)、物理教師1名(初中)、化學教師2名(初中)、地理教師1名(初中)、歷史教師1名(初中)、生物教師2名(初中)、體育教師1名、學科教研員1名。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㈠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yè);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業(yè)奉獻精神;
4.身體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招考身體條件;
5.取得與招聘崗位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
6.符合招聘崗位的各項資格條件。
特別說明:⑴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近三年內(nèi)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以及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gòu)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⑵在職人員報考時應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權(quán)限部門的同意;⑶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最遲須于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證等相關證書;其他報考人員上述相關資格證書取得以及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4月1日。
㈡招聘對象
⒈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且年齡不超過35周歲(即1979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985工程”高校畢業(yè)生也可報考,但必須在聘用后一年內(nèi)取得教師資格。
⒉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等六所教育部屬院校師范類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yè)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即1979年4月1日以后出生)。此類報考者若系在職公辦教師,則男性可放寬至45周歲(即1969年4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即197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⒊符合下列各項條件的在職公辦中學教師和符合下列條件且取得與崗位相一致的副高及以上職稱的民辦中學在職教師(須辦理人事代理并繳交社保):
⑴男性年齡不超過45周歲(即1969年4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齡不超過40周歲(即1974年4月1日以后出生);⑵第一學歷為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中學高級教師可放寬至第二學歷且學位不限);⑶從事6年及以上中學教學工作;⑷具有較高的教學水平,被評為縣(區(qū)、市)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培養(yǎng)對象、地市級及以上骨干教師培養(yǎng)對象或地市級及以上教壇新秀。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⒈公布信息:本年度公開考核招聘計劃報送上級主管部門,經(jīng)核準后在校園網(wǎng)站及其他相關媒體上向社會公布公開招聘信息。
⒉接受報名:學校公開招聘信息后,相關工作組即開始接受應聘人員現(xiàn)場或函寄報名(所需材料詳見《通告》;語、數(shù)、英、政需明確方向:初中或高中,學科教研員需明確學科);報名時間為2014年4月8日~25日。
⒊招聘辦法:
根據(jù)市教育局關于2014年招聘工作的安排,學校將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及時通知符合條件者參加初試,并組織初試入圍者進行復試(含面試和試講)。依據(jù)《2014年泉州市直公立學校(單位)公開考核招聘教師通告》要求,學校考試、考核工作組負責資格審查和考試工作(包括組織初試和復試的命題、評卷、成績測定等相關工作);監(jiān)察組負責協(xié)助市教育局紀檢組進行全程監(jiān)控,及時向其匯報并制止、糾正和查處公開考核招聘過程中違反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
⒋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體育、學科教研員應聘人員,如符合報名條件,直接進入復試階段),初試成績不計入考試考核最終結(jié)果;均安排在校內(nèi)(學府路31號)進行。
⑴初試
初試時間暫定為4月底至5月初。采用閉卷形式(語、數(shù)、英、政應聘人員按報名方向選考初中或高中類卷,其他學科應聘人員均為初中類卷),成績實行百分制,主要采用近5年全國、省市中考或高考試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學科專業(yè)知識和書面表達能力等內(nèi)容。初試結(jié)束之后,按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排名(其中語、數(shù)、英、政學科按初中、高中分列),按崗位擬聘人數(shù)與進入復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試教人員(其中語、數(shù)、英、政學科,初中、高中方向入圍比例按崗位需求比例,詳見前文“招聘崗位”)。復試人選最后一名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為入圍人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入圍人選。
應聘人員初試成績、各崗位入圍試教人員名單、復試考核具體安排,于筆試結(jié)束后2個工作日內(nèi)在學校網(wǎng)站上公布。
⑵復試
復試考核時間暫定為5月上旬至中旬。分面試和上課兩個部分,成績實行百分制,其中面試占20%(學科教研員為50%),上課占80%(學科教研員為50%)。復試主要考核應聘對象的專業(yè)基本知識和基本能力,以提問(學科教研員為演講)、上課(即上一節(jié)公開課,課題均在上課前一天的規(guī)定時間抽;語文學科按報名方向分初中、高中兩組進行;技能學科增加崗位技能測試)為基本形式;評委由7人及以上組成,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數(shù)(按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的方法確定應試者在該部分的分數(shù)并向其本人當場亮分。
考試考核最終結(jié)果(即復試成績)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列(其中語、數(shù)、英、政學科按初中、高中分列),并按要求在市教育局和學校網(wǎng)站上公布。
根據(jù)考試考核的成績排序,經(jīng)學校招聘工作領導組研究,按照各崗位招聘人數(shù)(其中語、數(shù)、英、政學科分初中、高中方向)確定上報擬聘用人選(擬招人數(shù)應等于或少于崗位需求人數(shù))。如應聘人員考試考核成績相同,上課部分成績高者優(yōu)先;上課部分成績相同,學歷高者優(yōu)先。如應聘人員考試考核成績,即復試成績未達到合格線70分,本著寧缺勿濫原則并按《通告》相關規(guī)定,將不予列入擬招聘人選并及時告知本人),并在校務公開欄、校園網(wǎng)上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無異議后,報送市教育局人事科審查、體檢、公示、錄聘。
四、特別提示
⒈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始終,在招聘的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或同時參加了同批次市直公立學校兩處及以上考試以及多崗位報考的,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⒉通過初試入圍復試名單的應聘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見《復試考核具體安排》)提供報名材料的相關原件進行審核驗證,未按時參加核驗或核驗未能通過者,將取消復試資格。其缺額根據(jù)所缺職位考生初試成績的高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⒊其他未盡事宜,可咨詢學校辦公室。電話:0595—22784689/22787683
泉州第一中學
201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