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田縣公開招聘中學教師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的公告
根據《2014年新田縣公開招聘中學教師簡章》的有關規(guī)定,經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批準同意,現將2014年新田縣公開招聘中學教師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的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取消或核減報名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職位招聘計劃
(一)取消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招聘計劃。
(1)取消歷史教師職位招聘計劃。
(2)取消生物教師職位招聘計劃。
報考上述取消招考職位的考生,可重新報考其他符合招考條件的職位。重新報考時間為2014年7月2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此類考生需攜帶報名所需的相關證件到新田縣人事考試中心改報職位,逾期不辦理改報的視為要求退費。如果考生不再重新報考其他職位,已繳費的憑考務費收據到新田縣人事考試中心辦理退費。
(二)核減報名人數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職位招聘計劃。
(1)核減語文教師職位招聘計劃1人,只招聘7人。
(2)核減數學教師職位招聘計劃2人,只招聘6人。
(3)核減地理教師職位招聘計劃1人,只招聘1人。
(4)核減物理教師職位招聘計劃1人,只招聘1人。
(5)核減音樂教師職位招聘計劃2人,只招聘1人。
(6)核減信息教師職位招聘計劃1人,只招聘1人。
二、注意事項:少數考生至今未按規(guī)定發(fā)送電子照片到指定郵箱,請于2014年7月4日前將電子照片到指定郵箱(6321938@qq.com)。因考生未按時發(fā)送電子照片造成無法印制準考證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負。
新田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四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