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揭陽市特殊教育學校公開招聘教職員公告
• 為滿足教學工作需要,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的有關規(guī)定,揭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揭陽市教育局將于2014年9月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市特殊教育學校12名教職員工。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人數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范圍。本次招聘面向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畢業(yè)生或社會人員,具體崗位要求詳見《2014年揭陽市特殊教育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
(二)招聘人數。本次招聘人員12名,具體崗位詳見招聘崗位表。
(三)報考條件。應聘的報考者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yè)或者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
6、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招聘崗位表);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其它不符合事業(yè)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
二、相關待遇
被聘人員為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人員,享受現(xiàn)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政策和招聘單位相關福利待遇。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4年9月2日至9月4日共三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接受報名;
報名地點:揭陽市榕城區(qū)臨江北路揭陽市教育局人事科(市教育局辦公大樓6樓608室);
聯(lián)系電話:0663-8724407;
聯(lián)系人:楊老師、蘇老師、林老師。
(二)報名要求
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帶齊相關有效證件和資料到揭陽市教育局人事科報名,逾期不予受理。每名應聘者只能報考1個崗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應聘人員可先上網下載并填好《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并按照招聘條件到報名現(xiàn)場一并提交下列證書、證明材料:
1、畢業(yè)證書(國外學歷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學位證書(有者提供);
2、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證或暫緩就業(yè)協(xié)議書,在職人員須提交所在單位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書,人事關系寄存在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或職業(yè)中介機構的的,由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或職業(yè)中介機構出具證明;
3、教師資格證(報考教師系列崗位需提供)、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有者提供);
4、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報考生活護理師、校醫(yī)崗位需提供)、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有者提供);
5、有效內地居民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6、“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或“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明材料(有者提供);
7、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相片3張。
上述要求提交的證書、證明材料均須原件及復印件,證書原件查驗后退回。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四、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形式進行。筆試采取試卷作答形式,面試采取面對面考核形式。兩者均按百分制計分,合格分數為60分?荚嚳偝煽儼垂P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合成。
(一)筆試
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參加筆試。為確保競爭、擇優(yōu)、公平、公正,本次筆試設置開考比例,開考比例為1:2,即每個崗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必須等于或大于該崗位招聘人數的2倍方可開考,否則,該崗位將按比例相應減少招聘人數或該崗位不予開考。筆試由市教育局組織,市人社局監(jiān)督。本次筆試不指定用書,筆試內容按招聘崗位分二類,一類為通用教育知識和素養(yǎng)(教師崗位系列);另一類為通用衛(wèi)生知識和素養(yǎng)(生活護理師、校醫(yī)崗位)。筆試試題由市教育局委托市人社局命制。筆試時間初定于9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準考證由招聘單位在距考試至少兩天前通知考生領取。筆試結束后,由市人社局委托專業(yè)機構閱卷評分。
根據省、市有關文件規(guī)定,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一村一名大學生”人員,自服務期滿之日起3年內,參加本次考試筆試成績加5分。上述人員需在報名時提交所參加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否則視為放棄加分。
(二)面試
1、確定面試對象
各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入圍面試人數不足1:3比例,按實際入圍人數進行面試。如果同一崗位考生入圍的最后一個名額出現(xiàn)筆試成績相同情況,則安排其并列參加面試。
面試對象名單在揭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gdjy.hrss.gov.cn/)和揭陽市教育局網站(http://www.gdjyedu.com)公布。
2、組織面試
本次面試由市教育局和市特殊教育學校組織實施,市人社局監(jiān)督。面試采取面對面考核形式。
(1)成立面試評委小組。本次面試成立面試評委小組,由市教育局抽調9名評委組成。
(2)面試形式。主要了解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言行、舉止、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況,其中從事聾啞文化課教學崗位應聘者,面試需考核手語教學能力。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為15分鐘。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等有關事宜另行通知。面試順序通過抽簽確定,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領取面試通知書、未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的視為放棄面試。
(3)面試成績評定。面試評委小組成員獨立打分,當場評分、統(tǒng)分,面試結束后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如面試“不合格”或面試對象放棄面試,招聘崗位出現(xiàn)招聘人數缺額的,在該崗位未進入面試范圍的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依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缺額人數1:3的比例依次進行一次遞補面試。如遞補對象面試不合格或放棄面試的,則不再進行第二次遞補,所缺崗位名額不在本次招考中招聘。
五、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試總成績。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在成績合格人員中等額確定體檢對象,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382號)的有關規(guī)定,由市教育局指定并委托具備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醫(yī)院組建體檢組,統(tǒng)一負責面試合格考生的體檢工作。教師崗位人員的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的要求執(zhí)行,其他崗位人員的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要求執(zhí)行。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工作在接到復檢申請的10個工作日內組織進行。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用人單位在年度經費預算中支出。
(二)考察。體檢合格者為擬考察人選,考察人選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提供《計劃生育證明書》。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276號)的規(guī)定執(zhí)行。市教育局成立考察小組對考察人選的學生(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查,核實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工作或學習表現(xiàn)的情況進行考察。經考察,有違法或嚴重違規(guī)等不良記錄、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或畢業(yè)生就業(yè)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疾旌细裾吡袨閿M聘用人選。
六、公示
市教育局根據考試成績、面試、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聘人選,在揭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gdjy.hrss.gov.cn/)和揭陽市教育局網站(http://www.gdjyedu.com)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七、錄取與聘用
(一)錄取核準。市教育局確定擬聘人員,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批準。
(二)聘用。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三)缺額情況。若因考生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招聘、經公示有異議而招聘崗位出現(xiàn)招聘人數缺額的,不再進行遞補。
接受咨詢、投訴電話:0663-8724407(市教育局人事科)
監(jiān)督電話:0663-8220380(市人社局)、0663-8724425(市紀委派駐市教育局紀檢監(jiān)察室)。
揭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揭陽市教育局
2014年8月19日
附件:1、《2014年揭陽市特殊教育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2、《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3、《揭陽市特殊教育學校簡介》
附件1 :
2014年揭陽市特殊教育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招聘對象 |
學 歷 |
專 業(yè) |
其 他 要 求 |
備注 |
教師 |
4 |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畢業(yè)生或社會人員 |
大專及以上 |
不限 |
取得教師資格證書;35周歲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
從事聾啞班文化課教學,具有手語翻譯職業(yè)資格證書。 |
5 |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畢業(yè)生或社會人員 |
大專及以上 |
不限 |
從事智障班文化課教學 | ||
自閉癥康復教師 |
1 |
普通高等院校師范類全日制畢業(yè)生 |
大專及以上 |
應用心理學、心理學 |
||
生活護理師 |
1 |
普通高、中等院校全日制畢業(yè)生 |
中專及以上 |
護理 |
取得護士執(zhí)業(yè)證書;35周歲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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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醫(yī) |
1 |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畢業(yè)生 |
大專及以上 |
臨床 醫(yī)學 |
取得執(zhí)業(yè)助理醫(yī)師資格證書及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
|
合計 |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