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鹽 源 縣 教 育 局
關于2014年中小學考調教師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據(jù)鹽源縣教育局、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共鹽源縣委機構編制辦公室《關于印發(fā)〈鹽源縣中小學教師工作調動實施辦法〉的通知》(鹽教〔2014〕32號)文件精神,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擬對缺編且急需進人的15所學校面向全縣公開考調57名教師,公告如下:
一、考調名額及職位
本次在編制限額內面向全縣鄉(xiāng)鎮(zhèn)中小學的在編在職人員中公開考調57名教師,各考調學校名額及崗位詳見《2014年鹽源縣公開考調中小學教師崗位表》。
二、考調對象及條件
考調對象及條件等詳見鹽教〔2014〕32號文件和《2014年鹽源縣公開考調中小學教師崗位表》。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考調采用現(xiàn)場報名方式報名,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報名及資格審查由鹽源縣考試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資格審查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負責審查,縣紀委監(jiān)察部門負責監(jiān)督。
(一)報名時間:2014年9月25日至26日。
(二)報名地點:鹽源縣教育局
(三)報名提交的資料:
1、《資格審查表》(在報名處領取);
2、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需單位法人簽字,六大山區(qū)還需學區(qū)簽字;并注明參加工作時間、在本縣工作年限、所教學科及任教年限等內容;
4、2012年以來獲得縣級以上黨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表彰(僅限“優(yōu)秀教師”、“優(yōu)秀班主任”、“優(yōu)秀教育工作者”)的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交近期(指近三個月以內)二寸免冠同底版彩色標準照2張。
(四)報考者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考調對象、范圍、條件等內容,根據(jù)自身情況選擇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不允許多單位或多崗位報考。報考者提供的各類證件、資料及填寫《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必須真實有效。在考調的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或調動資格,責任自負。
(五)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50元。
(六)領取準考證時間:于2014年9月27日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領取。
四、考試
(一)報考人員只進行筆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
(二)筆試:
1.筆試科目為:《綜合卷》(教育公共基礎知識40、學科專業(yè)知識60)。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2014年9月27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3.查分:筆試成績公告后,對考試成績有疑問的報考者,可于筆試成績公告之日起的一個工作日內按相關規(guī)定和程序申請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三)考調總成績計算:
縣城學校:考調總成績=筆試成績
區(qū)鄉(xiāng)學校:考調總成績=筆試成績+工作年限加分+獲得
表彰加分
五、錄取、公示
以報考者考調單位的崗位名額按考調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考調總成績相同時,按筆試專業(yè)學科知識成績高低順序錄。蝗粼俅纬霈F(xiàn)并列,以在我縣工作的時間確定錄取順序;若再次出現(xiàn)并列,則再次組織考試確定錄取順序。所有崗位不限開考比例。考調縣城學校的總分不低于65分,考調鄉(xiāng)鎮(zhèn)學校的總分不低于60分。
確定擬考調人員后進行公示,期限為7天,并廣泛接受社會各界監(jiān)督。若有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調動手續(xù)。
六、本公告由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鹽源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6362953、6367666 監(jiān)督電話:6369999
二O一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