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教育系統(tǒng)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經市人民政府批準,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我縣教育系統(tǒng)2015年公開招聘30名教師。根據(jù)《昆明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 、《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fā)2015年度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計劃的通知》(昆人社通﹝2015﹞54號)規(guī)定,為做好招聘工作,現(xiàn)將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名稱、人數(shù)、專業(yè)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人員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
(二)招聘崗位人數(shù)及專業(yè)要求
詳見《尋甸縣教育系統(tǒng)2015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公務員招錄考試、事業(yè)單位招聘有違紀行為不滿兩年的。
二、招聘范圍、對象
(一)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
面向全國招聘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應往屆未就業(yè)畢業(yè)生。年齡:大學本科在26歲以下,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齡在30歲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特殊教育教師崗位
面向全國招聘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萍耙陨蠎鶎梦淳蜆I(yè)畢業(yè)生。年齡:大學?坪捅究圃26歲以下,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齡在30歲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和所需的證件、材料
(一)報名方式、時間和材料
1.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5年6月4日—6月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3.報名地點:尋甸縣教育局辦公樓一樓(尋甸縣第一中學內)
聯(lián)系人: 李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871-62663135
4.報名需提供的材料
(1)《尋甸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報名審批表》一份;《尋甸縣2015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考試誠信承諾書》一份;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2)《畢業(yè)證》、《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就業(yè)登記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考高中英語教師需提供英語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4年及以前的畢業(yè)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未就業(yè)證明或解除聘用合同證明。2015年畢業(yè)生暫不能提供《畢業(yè)證》、《就業(yè)登記證(報到證)》的須提供《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二)報名要求及注意事項
每名報考者只允許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同時對自己提供的報名信息真實性負責,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信息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
四、收費
根據(jù)省物價局和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核定事業(yè)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云價收費〔2011〕15號)及滇發(fā)改費昆尋證字〔2013〕第014001號規(guī)定,參加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的人員,收取事業(yè)單位應聘人員考試費:
(1)筆試考試費50元/人。
(2)面試考試費50元/人(進入面試人員交納)。
五、資格審查
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尋甸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每個招聘崗位計劃人數(shù)與通過資格審查報名人數(shù)不低于1 : 3的比例;達不到1 : 3比例的根據(jù)考生自愿進行崗位調劑(相同學科且符合調劑崗位招聘條件),調劑后仍達不到1 : 3比例的,相應削減招聘人數(shù)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專業(yè)、學科按照《2015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指導目錄》、《普通高等學校專業(yè)目錄(省廳)》設置。
六、考試
(一)報考人員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二)準考證領取時間、地點
時間:2015年6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地點: 昆明市五華區(qū)青云街40號 (云南大學正門左側)。
6月19日下午16:00——18:00開放考場。
(三)筆試。筆試實行閉卷考試,科目和范圍為相應學科崗位專業(yè)知識。筆試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2015年6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成績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尋甸縣政務公眾信息服務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四)面試。
1.筆試結束后,各崗位根據(jù)筆試成績,按照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若遇末位分數(shù)并列,同時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員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空缺的名額從相應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若特殊情況達不到1:2比例面試的崗位,可按照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面試人數(shù)1:1的比例進入面試,但進入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方可進入考核、體檢。
2.面試采用模擬講課(面向考官講課)的方式。面試滿分100分。
3.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