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菏澤市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初級崗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jù)《山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guī)程》(魯人社發(fā)〔2015〕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魯人社字〔2015〕84號、《關于事業(yè)單位補充工作人員實行公開招聘的意見》(菏人發(fā)〔2007〕39號)等規(guī)定,按照市屬事業(yè)單位2015年公開招聘計劃和工作需要,現(xiàn)將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初級崗位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4、國家計劃內統(tǒng)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應聘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要求的為準);
5、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4年6月16日以后出生);
6、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根據(jù)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菏澤市生源參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參加菏澤市招募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含2013年續(xù)聘的大學生村官)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已享受優(yōu)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yōu)惠政策。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規(guī)違紀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不能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不能應聘;現(xiàn)役軍人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招聘計劃和崗位
招聘計劃及崗位要求見附件1。
除研究生崗位外,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shù)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其崗位規(guī)定的比例相應核減計劃。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面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由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jù)崗位計劃和筆試情況確定,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統(tǒng)一按70 分掌握。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取統(tǒng)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現(xiàn)場認定的方式進行。
1、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15年6月16日9:00-6月19日17:00
查詢時間:2015年6月17日9:00-6月21日17:00
報名網址:http://www.hzrsks.gov.cn/(菏澤人事考試網)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報名資格一經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
2、單位初審
審查時間:2015年6月16日9:00-6月20日17:00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及時查看本單位(部門)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jù)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及時進行資格初審。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初審通過;對不符合應聘條件而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內容。單位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
3、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15年6月17日9:00-6月21日17: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通過資格初審的標志是“信息審核通過!”),要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菏澤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繳費。應聘人員網上繳費須通過工商銀行和建設銀行支付,應聘人員繳費后要立即登錄報名網站查詢繳費情況(繳費成功考生的繳費狀態(tài)標志是 “交費成功!報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網上銀行繳費但從報名網站查詢的繳費狀態(tài)仍為“未繳費”的,考生應在6月21日17:00前及時與市人事考試中心聯(lián)系(電話:0530-5331454)。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xù)的,視作自動放棄。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請妥善保存,以備進入面試資格審查時用),并于6月30日-7月4日9:30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考務費收取參照公務員考務費收取標準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應聘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招聘單位審核通過后,須于2015年6月18日-19日(8:30-11:30, 14:30-17:30)到菏澤市人社局(菏澤市桂陵路3999號)菏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服務中心2樓大廳10號窗口辦理現(xiàn)場確認手續(xù)。確認時,應聘人員可憑家庭所在縣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應聘人員家庭所在地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或原省人事廳)、省教育廳核發(fā)的《山東省特困家庭畢業(yè)生就業(yè)服務卡》(原件及復印件),免收筆試考務費,其面試費、體檢費等其他相關費用由招聘單位承擔。
4、資格審查
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需按招聘崗位要求,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張。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2015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聘的,提交身份證、就業(yè)報到證(或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并能夠正常畢業(yè));其他人員應聘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5年6月16日之前取得)、身份證;根據(jù)招聘崗位要求,有些崗位需提供教師資格證;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還需提供相關服務基層項目的證明材料;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對出具同意應聘介紹信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經招聘單位同意,可在考察時提供。
面試人選在面試前3天仍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則視為棄權。公開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等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