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筆試命題和評分。筆試由平輿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
作領導小組委托具有命題資質的考試機構或高等院校統(tǒng)一命題和評分。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成績、內容。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報考縣教育體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崗位筆試內容為所報考崗位的專業(yè)知識和教育學、心理學、新課程理念等公共知識。其中專業(yè)知識占60分,教育學、心理學、新課程理念等公共知識占40分;報考其它事業(yè)單位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占50分)和《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占50分)。
3.筆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以準考證為準。
(二)面試
1.報考縣委黨校和縣教育體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崗位的考生根據筆試成績,按各崗位招聘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凡自愿放棄參加面試的人員,取消面試資格,空出的名額在面試前一天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經確認筆試過程中有作弊行為的,不得進入面試。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根據招聘崗位的特點采取說課的方式進行面試。實際參加面試的應試者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面試比例的,應組織現有人員面試。
面試前須到指定地點領取面試通知單,逾期不領取者,視為自動放棄。領取面試通知單時間在平輿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pingyu.gov.cn)、平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pyxrsj.gov.cn)公布。
面試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2.報考其它事業(yè)單位崗位的考生只筆試,不面試。
(三)考試總成績
1.報考縣委黨校和縣教育體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2.報考其它事業(yè)單位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
四、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聘人數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報考縣教育體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崗位考生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河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執(zhí)行。
報考其它事業(yè)單位崗位考生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的規(guī)定進行。
若出現自愿放棄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應聘資格,空出的名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與政審。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駐馬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駐組發(fā)〔2006〕2號)規(guī)定,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經縣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組織實施。若出現自愿放棄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空出的名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后進行體檢,體檢合格后方可對其考察。
六、審核與聘用審批
對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采取適當方式公示7天。對公示期間反映出來的問題,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認真核實處理。
公示結束后,對公示期間無異議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編委辦等部門及時辦理相關手續(xù)。被聘用人員必須服從分配且按時到單位報到上崗,三年內不得流動。不服從分配或自愿放棄人員,取消應聘資格,空出的名額不再遞補。
新聘用人員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實行人事代理和合同管理。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工資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七、紀律要求
本次招聘在平輿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和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全程監(jiān)督下進行,各部門要加強協(xié)調,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嚴格條件、標準、程序和回避制度,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
本簡章由平輿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2015年平輿縣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rar
2、2015年平輿縣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擬聘用崗位表.rar
3、2015年平輿縣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專業(yè)類別.rar
平輿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