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盛樂實驗學校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為滿足學校教學、科研、管理、服務工作需要,促進學校的建設發(fā)展,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內蒙古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內人社發(fā)〔2012〕166號)和《關于印發(fā)<2015年度內蒙古自治區(qū)黨政群直屬(含部門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總體方案>的通知》(內人社發(fā)〔2015〕69號)等文件精神,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盛樂實驗學校(以下簡稱“師大附!保2015年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9名,現(xiàn)將招聘簡章公布如下:
一、學校簡介
師大附校成立于2011年12月,是由內蒙古自治區(qū)人民政府批準成立、內蒙古師范大學舉力創(chuàng)辦、老;饡栀浘拶Y支持建設的集幼兒園、小學、初中和普通高中為一體的高起點、高標準公辦學校,是內蒙古師范大學所屬的處級事業(yè)單位和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中學的姊妹學校,教育教學接受自治區(qū)教育廳直接指導,經費實行全額撥款。
師大附校地處內蒙古師范大學盛樂校區(qū)校園內,占地面積300余畝,總建筑面積近7萬平方米,規(guī)劃辦學規(guī)模為78個教學班,可容納全日制在校生2000人,滿足1200名學生寄宿。
師大附校建有先進的功能教室、完備的實驗教學設施;建有體育館、網球教學中心(為國內唯一一所兼有體育館和網球館的基礎教育學校)、塑膠操場、籃排球場、圖書館、電子閱覽室、語言實驗室、心理咨詢中心等完善的教育教學設施;建有學生公寓、教師公寓、餐廳、醫(yī)務室、浴室、理發(fā)室和超市等完備的生活服務設施。
師大附校以創(chuàng)辦“高、精、新、特”的優(yōu)質基礎教育學校為辦學定位,以“為每位學生發(fā)展提供適合的教育”為育人理念,緊緊依托內蒙古師范大學的豐厚教育資源,著力實施30人小班化教學、少兒起點國際特色拓展教育、“勵志班”教育、寄宿制管理等先進育人模式,努力建設成為人民滿意的12年一貫制基礎教育學校,建設成為自治區(qū)乃至國家的基礎教育示范基地。
二、招聘計劃
經自治區(qū)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和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師大附校2015年度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29人,其中:定向招聘蒙漢兼通人員3人,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大學生退役士兵(以下簡稱“項目人員”)1人。具體詳見《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盛樂實驗學校2015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需求表》”)。
服務基層項目是指:自治區(qū)黨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嘎查村任職工作;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yè)生社區(qū)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高校畢業(yè)生中小企業(yè)人才儲備計劃;自治區(qū)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q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自治區(qū)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埔陨蠈W歷并在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漢兼通人員是指:能熟練運用掌握蒙古語言文字和漢語言文字的人員。
三、應聘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
1.具有內蒙古戶籍的人員;
2.全日制普通高校內蒙古生源的畢業(yè)生(含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下同);
3.不具有內蒙古常住戶口、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應聘:
(1)戶籍和檔案保留在原就讀學校、內蒙古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或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服務機構的內蒙古所屬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
(2)取得全日制碩士以上學歷、學位的研究生(含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下同);
(3)在內蒙古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生。
備注: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其他條件涉及的取得時間截止到2015年8月16。
(二)招聘條件
1.應聘人員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政治思想好,熱愛教育事業(y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8月16日至1997年8月16日期間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具有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需求表)。
(10)對于定向招聘“項目人員”的崗位,要求應聘者須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生或在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學生士兵(含2015年應屆畢業(yè)的大學生退役士兵)。
凡是到報名開始日,服務期滿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畢業(yè)證的,從畢業(yè)時間算起)超過3年、被錄用為公務員(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下同)或被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列入編制)的,不能應聘定向招聘“項目人員”的崗位,只能應聘其他崗位。
2.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不含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yǎng)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方式
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網址為師大附校官網(網址:http://syxx.imnu.edu.cn,下同),應聘人員登錄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盛樂實驗學校人事招聘系統(tǒng)(見附件2,以下簡稱“招聘系統(tǒng)”)進行報名。
2.報名時間
2015年8月17日9:00—2015年8月21日18:00。
3.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仔細核對是否符合應聘條件和相關要求。
(2)應聘人員須用二代身份證報名,且報名與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所使用的證件應一致。
(3)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需按照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相關信息,上傳照片須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shù)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100KB以下)。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大學?、本科和研究生的學習經歷(包括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大學、系(學院)、專業(yè))以及到報名開始之日前的工作簡歷(包括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務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寫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4)報考者要在反復核對所填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信息提交后,應聘人員要打印《報名登記表》并認真核對,發(fā)現(xiàn)錯誤請及時修改(特別提醒: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初審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
(5)應聘人員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其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6)用戶名是應聘人員確認是否成功報名、打印準考證的重要依據,請務必牢記。
(7)報考人員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寫的聯(lián)系電話的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
(8)報名期間,師大附校安排專人值班,負責回答應聘人員咨詢,咨詢電話:0471—4392457。
(二)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師大附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于報名開始之日起進行資格初審,在應聘人員網上報名后2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審查的,應在網上審核欄中簡要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的,應退還應聘人員補充。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日內登錄招聘系統(tǒng)查詢初審結果(重新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其中:2015年8月21日報名的應聘人員,要隨時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初審工作截至2015年8月22日18:00時結束。
(三)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務必于2015年8月24日9:00—18:00登錄招聘系統(tǒng),自行打印準考證,筆試地點和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四)筆試
1.筆試開考比例
每個招聘崗位的招聘計劃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達到1∶4時方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的,相應減少招聘計劃數(shù)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如招聘崗位屬用人單位急需的關鍵崗位或急聘的高層次、短缺專業(yè)人才,用人單位申請后,經自治區(qū)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調整后的崗位,報名結束后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2.筆試科目及內容
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測評》,滿分100分,考試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不指定參考書目。
3.筆試方式及試卷語種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選擇漢文試卷的考生,必須用漢文作答;選擇蒙文試卷的考生,必須用蒙文作答;報考蒙漢兼通崗位的應聘人員,必須選用蒙文試卷并用蒙文作答,面試必須用漢語作答。對不按規(guī)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4.筆試成績計算
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5.筆試時間和地點
統(tǒng)一在準考證上公布。
6.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
師大附校根據筆試情況劃定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
7.除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外,原則上不接受考生的查分申請。
(五)資格復審
1.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的確定
筆試結束后,在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中,按照每個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序和各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與參加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對同一崗位因成績并列而超過1∶3比例的所有應聘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名單連同全部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等信息將統(tǒng)一在師大附校網上公布。
2.資格復審時間、地點以及相關規(guī)定要求提前3天在師大附校網上公布。
3.資格復審重點審核考生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jié)嚴重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4.考生參加資格復審時需攜帶的材料
(1)《報名登記表》(各一式二份,由考生在師大附校網自行打。、身份證(或護照)、戶口簿(或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復印件)或戶口所在公安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畢業(yè)證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畢業(yè)證和學位證之前,持加蓋院<系>和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罂紞徫灰蟮钠渌嘘P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戶口在區(qū)外的內蒙古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和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還須提供本人原內蒙古戶籍注銷頁(或復印件)或原內蒙古戶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考生屬機關或事業(yè)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屬于企業(yè)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還須提交本人所在企業(yè)同意報考的證明。
(4)應聘“項目人員”崗位的人員,屬于服務基層項目生的,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服務項目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屬于大學生退役士兵的,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和復印件。
5.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要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否則取消面試資格。
6.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不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而取消應聘資格,致使面試名額出現(xiàn)空缺的,從未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且筆試成績達到最低錄取分數(shù)線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7.對于用人單位急需的關鍵崗位或急聘的高層次、短缺專業(yè)人才,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3∶1面試比例的,經師大附校報請自治區(qū)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批準后,可適當降低面試比例。
8.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等,將通過師大附校網公布或在《面試通知書》上注明。
(六)面試
1.面試方式
面試滿分100分。由考官在試講(面試)后現(xiàn)場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取平均分。應聘人員試講(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教學崗位的面試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須用漢語試講,按照抽簽順序,對試講內容準備15分鐘、試講15分鐘;行政、教輔崗位的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時間為10分鐘,蒙漢兩種語言可自行選擇,作答時只能用所選擇的語言作答,不能混用;報考“蒙漢兼通”定向崗位的人員,須用漢語作答。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2.對于行政、教輔崗位,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shù)等于或少于該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的,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達到本人面試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的平均成績,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對于教學崗位,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shù)等于或少于該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的,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達到70分,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七)總成績的計算及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選的確定
1.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總成績×50%。
2.考試工作結束后,加權計算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并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該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與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選,并將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上統(tǒng)一公布。
3.同一崗位計劃聘用的最后一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小數(shù)點后三位數(shù)字)出現(xiàn)并列,將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的由高到低,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若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也出現(xiàn)并列,則組織筆試加試,按加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
(八)體檢與考察
1.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以及國家關于公務員體檢的其他有關規(guī)定,在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定醫(yī)院進行,由師大附校具體組織實施,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工作在面試成績公布后一個月內完成。
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不參加體檢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2.考察
體檢結束后,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并在師大附校網站上公布。對進入考察范圍的應聘人員,師大附校根據崗位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工作表現(xiàn)以及是否有招聘工作人員需要回避等情況。
考察不合格的,不參加考察或在考察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
3.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取消應聘資格,造成該崗位擬聘人員名額空缺的,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九)公示與聘用
1.師大附校根據考生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2.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且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聘用審批手續(xù),并報自治區(qū)人社廳公開招聘辦公室備案。
3.2015年應屆畢業(yè)但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前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考生,取消聘用資格。
4.考生在本次公開招聘辦理聘用審批手續(xù)前被其他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新聘用(列編招聘)且未滿試用期或在公務員考錄中被新錄用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資格。
5.考生在辦理聘用審批手續(xù)后放棄聘用資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6.新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師大附校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
7.受聘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實行聘用制管理和社會保險制度,師大附校與應聘人員簽訂《國家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書》和《關于到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盛樂實驗學校工作的協(xié)議書》,再由內蒙古人才流動服務中心人事代理部辦理合同鑒證。聘用合同中應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為3至6個月,初次就業(yè)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證實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項
1.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任何階段及試用期期間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2.招聘期間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師大附校網上公布的臨時性通知事項。
3.咨詢電話:0471—4392457
4.監(jiān)督電話
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0471-6944911
內蒙古師范大學人事處:0471-4392506
特此公告
師大附校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15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