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遠縣2015年選調教師進城公告
為滿足城區(qū)學校擴容需要,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從農村學校選調部分教師進城任教,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及人數(shù)
本次共選調小學語文、數(shù)學、英語、科學、音樂、體育6科教師36名(不含六小選調教師),具體到校的崗位及人數(shù)見附件1。申報選調到六小的教師不得申報。
二、選調方式
從現(xiàn)任農村學校(含十小、官橋完小、雙板橋完小、逍遙巖中學、天堂中心校,下同)教師(包括現(xiàn)借調到城區(qū)學校任教的教師,下同)中選調,分學科報名。分學科按文化考試(專業(yè)素質測試)成績和教學成績加分的總分從高到低確定入圍人選,經選調學校班子考察合格后,列為擬調人選,滿員為止。如總分相同,文化考試(專業(yè)素質測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
三、選調條件
(一)申報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在農村學校任教5年以上(含5年),現(xiàn)仍在農村學校任教的教師。由教育局統(tǒng)一安排對口交流到城區(qū)學校任教的,視作在農村學校任教。
2.具有?萍耙陨蠈W歷。
3.2012、2013、2014三年考核稱職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準申報
1.免費師范生未達到在農村學校規(guī)定服務年限(?5年、本科8年)的;
2.在本學年度內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受到處分,或者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有違反綜治維穩(wěn)、安全生產、計劃生育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根據教育局文件需“一票否決”的。
四、選調程序
(一)公布選調方案及崗位(8月17日)
在寧遠電視臺、寧遠新聞網、寧遠政府網、寧遠教育網公布選調方案及崗位。
(二)本人申請(8月20日至8月22日)
符合選調條件的教師填寫《寧遠縣2015年選調教師進城申請表》(附件2),每人限報一個學科!渡暾埍怼方泴W校校長全面審查、簽署意見、學校蓋章后,連同學歷證書、身份證原件,在8月22日下午6:00前交縣教育局人事股。
(三)資格審查(8月23日)
由教育局相關股室在學校審查的基礎上,對申請者的報名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并將審查結果公示。弄虛作假者,取消選調資格。
(四)文化考試或專業(yè)素質測試(8月26日)
8月26日上午9:00在寧遠一中舉行。語文、數(shù)學、英語、科學4科進行文化考試,音樂、體育2科進行專業(yè)素質測試。文化考試和專業(yè)素質測試滿分均為100分。文化考試內容:報考學科教材內容,其中初中內容約占20%、小學內容約占80%。音樂專業(yè)素質測試內容包括彈唱、舞蹈兩項,各占50%;體育專業(yè)素質測試內容包括100米跑、籃球或排球兩項,各占50%,按體育高考記分辦法記分。
(五)核定加分(8月24日)。
由教育局基教股對申報者的教學成績及加分進行審核并公示。只有近三個學年度任教了小考或中考科目且申報學科與加分學科一致時才享受加分。加分以申報者近三個學年度小考或中考最好成績?yōu)榧臃忠罁?/P>
1.小學教師加分辦法
農村小學語文、數(shù)學教師按以下辦法加分:
在農村小學排名 |
第1- 2名 |
第3- 5名 |
第6- 12名 |
第13- 19名 |
第20- 26名 |
加分 |
10分 |
8分 |
6分 |
4分 |
2分 |
農村小學英語、科學教師按以下辦法加分:
在農村小學排名 |
第1- 2名 |
第3- 4名 |
第5- 6名 |
第7- 9名 |
第10- 12名 |
加分 |
10分 |
8分 |
6分 |
4分 |
2分 |
借調在城區(qū)小學任教的語文、數(shù)學教師按以下辦法加分:
在城區(qū)小學排名 |
第1-2名 |
第3-4名 |
第5-7名 |
第8-10名 |
加分 |
10分 |
8分 |
6分 |
4分 |
借調在城區(qū)小學任教的英語、科學教師按以下辦法加分:
在城區(qū)小學排名 |
第1名 |
第2名 |
第3名 |
第4名 |
加分 |
10分 |
8分 |
6分 |
4分 |
2.初中教師加分辦法
農村初中教師以在農村初中排名為加分依據,借調到城區(qū)初中任教的教師以城區(qū)學校排名為加分依據,加分辦法如下:
名次 |
第1-2名 |
第3-4名 |
第5-6名 |
第7-8名 |
第9-10名 |
加分 |
10分 |
8分 |
6分 |
4分 |
2分 |
(六)公布成績(8月27日)
將文化考試(專業(yè)素質測試)成績與加分后的總成績分學科進行公示。
(七)確定擬調人選(8月30日)
根據文化考試(專業(yè)素質測試)成績與加分后的總成績分學科從高到低確定入圍人選,入圍人選經選調學校班子考察合格后列為擬調人員。
(八)辦理相關手續(xù)(9月初)
選調到城區(qū)小學的教師,由教育局、編辦、人社、財政辦理相關手續(xù)。教師由選調單位根據學校的人事管理辦法進行管理。教師的原崗位等級不再保留,實行聘任制管理,由選調單位根據崗位空缺情況重新聘任,若無崗位空缺則聘任在相應專業(yè)技術職務最低等級。
五、紀律要求
1.選調工作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和程序辦事,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嚴禁打招呼、遞條子,干擾選調工作的正常進行;嚴禁弄虛作假、循私舞弊;嚴禁在選調過程中拉關系、搞權錢交易。
2.參加選調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廉潔自律規(guī)定,秉公辦事,不得接受報考人員的吃請和禮物禮金,不得泄露工作秘密。否則,一經查實,從嚴處理。
3.嚴格追究紀律責任。如參考人員或工作人員存在違紀違規(guī)行為,一經查實,取消相關人員的選調資格,已辦理調動手續(xù)的,退回原單位,并對相關人員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凡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請人代考等違紀舞弊者,其考試成績作零分處理,取消今后3年內進城考試資格,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校長提供虛假證明或在虛假證明材料上簽字的,從重頂格處理。
六、組織領導
寧遠縣2015年選調教師進城工作在縣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由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縣紀委全程監(jiān)督,縣委組織部、縣編委辦、縣人社局、縣財政局全程指導把關。
七、選調工作方案的解釋權屬寧遠縣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寧遠縣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