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蘇尼特左旗幼兒教學工作人員公開招考實施方案
根據(jù)我旗公辦幼兒園布局調整和教育教學實際,決定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幼兒教學工作人員,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考原則
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堅持“公開招考、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yōu)錄用”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招考幼兒教學工作人員。
二、招考名額
招考幼兒教師24人,其中:蒙語授課工作人員8人,漢語授課工作人員16人。
三、招考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組建招考工作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
(二)編制招考方案和發(fā)布招考公告
(三)報名
(四)資格審查
(五)面試
(六)體檢
(七)考察
(七)公示
(八)聘用
四、招考方式
招考方式分兩步進行。
(一)補聘
按照《2014年蘇尼特左旗幼兒教學工作人員公開招考實施方案》中“符合條件的招考人員可以參加2014年蘇尼特左旗教育系統(tǒng)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如應聘,出現(xiàn)的空缺由參加本次考試的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的規(guī)定,鑒于2014年考聘的幼兒教學工作人員已有3人考聘到中小學教師崗位的實際,補聘3名幼兒教學工作人員,其中:蒙授考生遞補2名;漢授考生遞補1名。
(二)面試。對補錄后的剩下的21個崗位,通過面向報考人員面試招考。
五、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熱愛教育事業(yè),身體健康,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思想品德良好,具備幼兒教育教學工作基本能力。
(二)具有蘇尼特左旗戶籍;在我旗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民生工作志愿者、大學生“村官”,可不受屬地戶口限制。
(三)年齡在28周歲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四)全日制幼師(中專)或學前教育中專及以上學歷(全日制)畢業(yè)生。
(五)報考蒙授幼兒教學工作人員發(fā)音應為標準蒙古語音;報考漢授幼兒教學工作人員應具有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及以上證書。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經(jīng)我旗統(tǒng)一考試上崗的現(xiàn)在崗人員;
2、近五年內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人員;
3、觸犯國家法律法規(guī),被判刑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其它不宜錄用的人員。
六、報名時間和地點
(一)報名時間:從2015年8月19日開始,至2015年8月24日17:30結束。通過電視、網(wǎng)絡等媒體發(fā)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地點: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ㄈ﹫竺ぷ飨嚓P事宜:報名時需如實填寫《2015年蘇尼特左旗公開招考幼兒教學工作人員考試報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相關專業(yè)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交納報名費和考務費共70元。2015年畢業(yè)的高校畢業(yè)生免收報名費、考務費,2014年畢業(yè)的高校畢業(yè)生報名費、考務費減半收取。
報考人員不可用開具的學歷介紹信或證明等其他材料進行報考。
七、資格審查
從人社、公安、教育等部門抽調工作人員組成工作組,對報考人員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報考資格和條件進行審查。其中,旗公安部門審核考生的戶籍、民族、年齡和有無犯罪記錄等情況,旗教育部門審核考生從業(yè)資格、學歷、專業(yè)等情況,由人社部門審核是否為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或經(jīng)我旗統(tǒng)一考試上崗人員等情況。資格審查合格者發(fā)放準考證。
八、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的形式進行,不指定復習范圍和參考書目。面試內容由出題人員根據(jù)幼兒課堂教學實際需要進行命題,主要考察應試者對學前教育教學基本理論知識的掌握、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課堂教學組織能力以及課堂教學的基本功。面試時間為10分鐘。
報考蒙語授課教學人員的考生必須用蒙語進行面試;考生語音是否為標準蒙古語音是評委的一項重要評分內容;報考漢語授課的考生必須用漢語進行面試;考生面試不按規(guī)定語言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公布。
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
根據(jù)考生面試成績,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同一崗位擬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名額最后一名出現(xiàn)成績并列情況時,并列人員通過加試,加試成績高分者進入體檢考察。
九、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體檢工作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衛(wèi)計局組織進行,體檢人員到公開招聘辦公室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醫(yī)生要如實填寫檢查結果并對檢查結果負責。進入體檢范圍的考生無正當理由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考察聘用資格。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教育科技局負責組織實施,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員被取消資格或其他原因致使體檢和考察名額空缺的,從該崗位進入面試考生中,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并電話通知遞補人員進行體檢和考察。遞補人員出現(xiàn)成績并列情況時,對并列者通過加試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十、公示
(一)體檢與考察結束后,根據(jù)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通過蘇尼特左旗政府門戶網(wǎng)站及電視臺等新聞媒體,對擬聘用人員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二)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經(jīng)調查后不屬實的,辦理聘用審批手續(xù)。對有違法違紀問題并經(jīng)查實的,取消聘用資格,并從參加該崗位進入面試的考生中按相應程序進行等額遞補。
十一、聘用與勞動報酬
(一)招考的人員實行勞動合同管理,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書》,用人單位可依據(jù)工作性質和內容增加附加條款,提出具體要求。勞動合同要采取書面形式簽訂,一式四份,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用人單位及當事人各執(zhí)一份,一份裝入個人檔案。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后,經(jīng)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勞動關系。合同期滿后,因工作需要,用人單位需要續(xù)簽合同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進行續(xù)簽。如在合同期內或到期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按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終止勞動關系,并不再享受相應待遇。
(二)招考的幼兒教學工作人員為政府購買服務性崗位人員,不具有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身份,合同期內每月勞動報酬總額為2500元,其中包括單位部分和個人部分承擔的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工傷、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由單位統(tǒng)一從報酬里扣除。
(三)擬聘用人員必須服從組織分配,否則將取消擬聘用資格。
十二、招考工作紀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將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的始終,任何招聘階段及試用期間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應聘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對違反工作紀律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體檢和考察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3年內不得報考蘇尼特左旗各類招聘考試等處理。
(二)考生及其他人員有權對本次招聘工作中的問題進行檢舉和申訴!
(三)從事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凡與考生有需要回避的親屬關系的,要實行回避。
(四)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一經(jīng)查實,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
(五)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其它未盡事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十三、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及臨時通知,請考生隨時關注蘇尼特左旗政府門戶網(wǎng)站(http://www.sntzq.gov.cn/)、蘇尼特左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http://rsj.sntzq.gov.cn/)。
2、考生由于未及時查詢相關信息、通知而貽誤應聘時機,后果自負。
咨 詢 電 話 :0479-2521088(人社局)
監(jiān) 督 電 話 :0479-2525347(監(jiān)察局)